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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企业高峰论坛从2001年开始举办,是行业政策传播和理论交流的平台。本届高峰论坛落户我市,主题是“为企业减负,为行业助威”。论坛前,主办方举行了一次新闻发布会,“营改增”成为热点之一。有媒体关注,如果对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会对建筑企业带来哪些影响,建筑企业应该如何应对?来自江苏的一位建筑市场管理协会的与会嘉宾说,通过对全国一批建筑企业样本进行测算发现,“营改增”将让建筑企业的税负增加,但是,建筑企业应该正视这一情况,通过创新等办法积极应对。绍兴一家建筑企业的负责人说,“营改增”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对于不同行业、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企业,带来的考验和结果是不一样的,他们对此发出的声音也是不同的,究竟孰优孰劣,孰利孰弊,还需要实践的检验。高峰论坛期间,“营改增”也是一个讨论主题,来自全国各地的多位与会嘉宾,将围绕建筑企业如何应对启动在即的“营改增”,避免“减负”变成“增负”进行深入交流和研讨。除了“营改增”,这次高峰论坛还通过对当前形势和建筑业未来发展的探讨,帮助企业认清形势,找准自身定位,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主要话题包括:“建筑业如何规范和完善保证金制度,让建筑企业轻装上阵”、“央企、国企和民企应采取何种方式,加强相互沟通、借鉴和合作”等。作为浙江省唯一的“建筑强市”,这次高峰论坛在绍兴举行,使我市的建筑产业和建筑品牌再次引起广泛的关注。统计显示,目前,我市建筑业有企业950家,从业人员150万,遍布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去年,全市建筑业完成总产值4213亿元,占全省的28.7%,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国前列。一、对税负的影响“营改增”影响企业的关键因素包括税率、毛利率及营业成本中可抵扣项所占比重等因素。首先,建筑业“营改增”后税率将有大幅提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110号规定,建筑业“营改增”后税率为11%,比现行营业税率增加8%.其次,建筑业“营改增”后面临期初税款不得抵扣的问题,例如企业期初库存材料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按照“营改增”范围的改革经验,“营改增”不考虑期初存货、固定资产等的进项税额。如交通运输业、电信业等企业在“营改增”前的固定资产和存货未被许可抵扣,特别是交通运输业的期初车辆、轮船等未被许可抵扣,这在改革之初产生了行业性的经营困难。最后,企业当期进项抵扣不足。从“营改增”试点来看,由于增值税相对营业税税率提高且抵扣不充分,部分企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以运输业为代表。据统计,建筑业工程结算成本中,原材料约占60%,人工成本约占30%,其他费用约20%.沙子等原材料,由于供应商采取粗放式经营,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混凝土目前是简易征收,可抵扣的进项税率仅为6%;劳务用工主要来自于成建制的建筑劳务公司及零散的农民工,而建筑劳务公司作为建筑业的一部分,取得劳务收入按11%计征增值税销项税,却没有进项税额可抵扣,与原3%营业税率相比,税负大幅提高,劳务公司很可能将税负转嫁到施工企业。另一方面,如果“营改增”后企业当年新购置了施工设备,则可增加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更新施工设备有利于建筑企业提高机械设备装备水平,优化资产结构,改善企业财务状况,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同时通过引进新的机械设备和流水线,减少作业人员,降低人工费支出,又反过来降低了企业的税负。二、对收入确认的影响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首先,固定造价合同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比改征前要少。其原因是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中是按总价剔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中只是部分剔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他如人工成本等费用则不能剔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其次,成本加成合同实际营业总收入可能比“营改增”前要多一些。原因是“营改增”后,是以合同总价营业总收入为基数扣除实际成本费用中能够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缴纳增值税,而实际成本费用中已不包含能够按规定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成本费用比“营改增”前要少。三、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首先,资产总额下降,资产负债率上升。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购置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存货成本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入账价不含进项税额,在企业采购价格一定的前提下,企业的资产总额将比“营改增”前有一定幅度下降,在企业已有负债数额不变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必然上升。其次,“营改增”后,由于各种因素影响,进项税额并不能完全抵扣,这会侵蚀企业的利润总额。最后,“营改增”会使企业的资金链更加紧张。长期以来,我国建筑行业管理并不规范,存在诸多问题,如工程款支付比例低,建设单位在每期验工计价时,往往扣除10-20%质量保证金、暂留金、垫资款等,有的项目更低。这些暂扣款往往要到工程竣工决算后才能支付,但增值税当期必须要缴纳,这样必将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小结:总而言之,“营改增”涉及到企业方方面面的工作,尤其是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将面临巨大挑战。专家建议企业领导、财务人员应超前谋划,全面考虑,使“营改增”在建筑企业顺利平稳过渡,将影响降低到最小的范围内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赵颖莺2019-12-21 2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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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货减少这是必然的。因为建筑企业的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未结转工程施工,一般计税情况下存货在入账时已经价税分离,因此积少成多存货原值必然减少。2、固定资产增幅降低原因与存货一样,入账时对原值进行价税分离,原值降低了。3、应交税费余额降低了因为计提的营业税已经全部清理,不会出现长期有余额的情况。4、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因为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税,因此收入大幅减少。5、主营业务成本减少存货价税分离减少,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也减少。6、税金及附加大幅减少营改增以前营业税成本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改增以后更名为“税金及附加”,增值税为价外税不计入“税金及附加”,增值税附加计入此科目,因此与之前相比大幅减少。7、利润总额降低同等项目的收入成本都在降低,一般计税项目与营改增前比较肯定降低,但是成本项如果没有足额的取得进项,或者取得的进项税率较低,则成本未必会呈相应比例降低,因此利润总额较之前是降低的,目前尚未听说建筑企业的税负是降低的。
辛嘉英2019-12-21 23: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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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要大於其他行业的企业。因为建筑企业在采购上非常杂,不是每一采购的物资都能取得销售货物税票,即使采购能取得税票,都只有几项大的主材能取得增值税专用抵扣税票,在接受劳务方面大部分的民工都是未进公司的农民工,难以取得税票。因此建筑企业取得的成本发票少就增大了利润,也就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的税负。
齐月娥2019-12-21 2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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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营改增”后,收入由不含营业税的营业收入变为剔除了增值税税款后的营业收入,资产变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资产,从而导致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一系列变动。第一,收入和利润下降。建筑业“营改增”后,与原有营业税确认的收入相比,其增值税应税收入原则上应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需要剔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影响。如营业税制下建筑业确认收入100亿元的工程项目,改增值税后确认营业收入为100÷1+11%=90.09亿元,仅此一项,收入下降比例9.91%。相应地,与成本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再计入营业成本,如原材料、燃料和租赁费产生的增值税额等。因此,合同预计总成本将比“营改增”前减少。此外,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中是按总价剔除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中只是部分剔除,从而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比“营改增”前要少很多,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也随之下降。第二,资产下降,负债增加。建筑企业购置原材料、固定资产时,在会计处理上要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将进项税额从原价扣除,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比实施营业税时有相当幅度的下降。而固定资产、原材料和辅助材料是建筑企业的重要资产,从而导致企业总资产产生相当幅度的下降。在短期内负债总额变动不大的基础上可能导致资产结构变动以及资产负债率上升。从负债方面看,由于固定资产入账价值降低带来累计折旧金额的下降,以及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相应减少,负债总额会有所降低。但由于购买固定资产等可以进项税抵扣,会促进企业进行大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活动,带来贷款的大量增加和利息的激增,而大额的贷款利息没有进项抵扣,就会造成企业负债增加,使企业权益资产负债率增加。第三,现金流减少。由于建设企业验工计价款的支付经常性滞后,且验工计价款支付时直接扣除5%~20%的预留质量保证金、垫资款、暂留金等,导致建筑企业需要垫付未收回款项工程的税金。同时,由于建筑企业可能对分包商、材料商拖延付款,得不到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导致无法进行进项抵扣。这些都会导致企业经营性现金流量支出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的局面。此外,由于“营改增”后购买固定资产能够抵扣进项税,将可能增加建筑企业的投资冲动,进行大规模投资,其融资产生利息压力将加大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程度,甚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第四,需要修订现有预算、核算、决算等制度。建筑业“营改增”,需要对现有的税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进行修订,建立集团增值税管控体系;需要修订现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建立完善增值税相应的核算科目;需要修订有关预算管理及考核管理办法。营改增”对企业税务管理的影响:“营改增”后,建筑企业不再有扣缴义务人概念,在纳税地点、征税范围、税率、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优惠政策等都与原营业税下有着显著不同,从而导致建筑企业的税务管理面临比较大的不确定性。第一,增加税务管理成本和风险。由于增值税的申报纳税和征管操作复杂、管理要求高、专用发票管理难度大、法律风险重大,“营改增”后需要增设税务管理机构或岗位,对增值税实施全流程跟踪和管控。不仅如此,“营改增”后国税、地税税源难以协调,无疑会增加企业纳税申报难度。此外,“营改增”后,申报纳税是以法人所在地认定还是项目所在地就地申报,实际操作都会面临很多难题。第二,对税收筹划的影响。增值税相比营业税,有更多可以进行税务筹划的空间。如针对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身份等的筹划。更重要的是,“营改增”涉及到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相应地税收筹划也要从建筑企业整体出发,对相关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进行筹划,以实现税收筹划的收益最大化。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短期内建筑业“营改增”给企业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将带来不小的压力。如有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立迅财税,。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黄砚农2019-12-21 2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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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对建筑业有利的方面1.1建筑业“营改增”有利于避免企业重复纳税,减轻企业的税负。营改增”后消除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税制下对建筑业重复征税,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进而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也有利于建筑业与上下游产业的融合,增值税实行凭发票抵扣制度,通过发票把上下游产业连成一个整体,并形成一个完整抵扣链条,因此增值税的实施使建筑业的参与主体形成了一种利益制约关系,从而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1.2“营改增”有利于建筑业的专业技术进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建筑业增值税的征收是针对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增加值的税收。我国目前建筑业的增加值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劳务作业,而这种增加的投入产出比并不高。建筑业要进步就要改变劳动密集型发展方式,在科技进步上寻发展,现行的税收政策阻碍了企业技术发展的积极性,实行“营改增”后有望望改变这一状况。从另一方面讲实行“营改增”后,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成本低了,可以提高机械设备装备水平、引进新进的机械设备和流水线,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进而推动产业升级。1.3“营改增”有利于我国建筑企业提高国际化水平。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建筑行业实施的都是增值税征收办法,我国现行税制不利于建筑企业在国外承包项目,实行“营改增”后,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大型建筑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有利于境内外建筑企业到国内的协作。1.4“营改增”有利于建设单位提高项目投资效益,节约投资额。建筑业实现营改增以后,由于购置材料可以抵扣增值税,“甲供材”现象就比较普遍。建设单位直接采购工程材料收到经销商开具增值税发票可以直接抵扣增值税销项额,降低建设项目的总投资,提高经济投资效益。2、营改增对建筑业不利的影响分析2.1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核算产生不利影响2.1.1建筑施工企业利润会有所降低,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施工企业购置货物很大一部分材料较难取得增值税发票,劳务用工也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这部分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出现企业多缴增值税的现象,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也将有所下降。2.1.2对建筑施工企业现金流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建筑企业在机构所在地按当期竣工结算价确认的收人缴纳增值税,但是建设单位并不是立即支付工程款给建筑企业,往往滞后一段时间,有的时间还比较长。而且建设单位还要预留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才会支付,但应交增值税当期必须要缴,这样必将导致企业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的程度。2.1.3施工企业纳税发生较大变化,据调查施工企业购进工程材料可取得进项税发票理论上约占70%,实际上50%都达不到,不能取得进项税发票的主要原因有“甲供材”,施工企业只能取得相应数额的一张结算单、其次劳务用工也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这部分人工费约占合同造价的20%以上、还有外购商品砼等这些增值税可抵扣率一般为6%会减少进项税抵扣额、地方材料及辅助材料一般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增值税发票。2.2营改增对工程造价计价的影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工程造价组成及定额标准都将进行修订,现行的定额基价中考虑了工程材料的增值税,营改增以后增值税进项税要单独列出,这种变化使建筑企业投标工作变得更为复杂化,投标书的编制中有关原材料、燃料等直接成本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施工中,有多少成本费用能够取得增值税进项税额,在编制标书中很难准确预测;原按工程直接费计算的营业税不再收取,税金编制也发生改变;编制的标书中投标总价中需要包含增值税,而增值税又属于价外税,在投标中怎样编制,需要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如何准确的进行成本核算也将成为一道难题。
齐春燕2019-12-21 2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