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团体保险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在增值税纳税主表上只要填进项税额转出就可以了吗

粱丽琼 2020-01-21 1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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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抵扣。也不能进行填列呢,除了国家规定的一些特殊行业外(如:建筑行业、矿下作业、高空作业、危险化工品生产等),其他行业购买商业意外险不予税前列支

在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只是反列举,限定了应税服务用于集体福利不得抵扣进项,并没有限制购入商业保险不得抵扣进项。可以说,增值税是基于应税服务的使用范围作出的要求,而不是对应税服务所属行业作出的抵扣限制。

企业所得税是基于国家税收利益的考虑,以及实践中的可操作性等角度出发,为防止不同盈利水平等状况下的企业税负不均,对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进行了正列举,除此之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这里并没有考虑商业保险是否属于集体福利的因素。由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考虑的出发点不同,在税收实践中也就形成截然不同的结论。

齐旭明2020-01-21 19: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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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要在发票采集时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在申报表直接填写。
    banchangmang2020-01-30 17:59:33
  • 都不能抵扣了呢 ,肯定是不能在申报表里面直接填写呢。
    你不真心就别怪我虚情假意2020-01-30 17:59:33
  • 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团体保险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在增值税纳税主表上不能填进项税额转出。
    biezongzhuai2020-01-30 17:59:33

相关问答

可以办理。不需要档案。参保员工分两种,根据不同种类所需材料不同:第一种,从未缴纳过保险员工需要准备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一寸照片。3.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二种,之前缴纳过保险员工。需要准备材料:1.保险转移单。2.缴费凭证。3.人员减少表。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5.身份证复印件。6.劳动合同。拿着以上资料去社保局办理参保手续即可。拓展资料: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在我国,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为了保障国家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保障国家公务员合理的医疗消费需求,又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注意做好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要加强对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杜绝浪费。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各地都有自己的规定。扩展资料:其它相关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0条的规定,共有四类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是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鉴定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职工因自身身体机理病变或者非因工负伤产生的医疗费用,一般可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二是应当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已缴纳生育保险的,因怀孕、分娩等产生的医疗费用并非自身身体机理病变而产生的治疗医疗费,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报销。三是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侵权造成参保人人身伤害而产生的治疗医疗费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参保人的经济损失。此外,《社会保险法》第30条第2款还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四是在境外逗留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境外逗留期间患病治疗的医疗费用,一般由出境人员自行购买商业境外保险解决医疗费用,不属于国内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