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员工购买保险的费用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

黄焕然 2019-11-06 1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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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 ZIXUNREXIAN,我们公司每年都要给员工上保险,其中有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另外,我们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为员工买了一些其他的商业保险。请问,我们为员工购买保险的费用可以进行税前扣除吗?专业解答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由此可见,您公司为员工支出的社会保险费用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另外的商业保险费用能不能扣除,其法律依据就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了,该条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由此可见,除非有特殊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连丽红2019-11-06 14:5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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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春节“双节”将至,12月21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就员工福利发放公布新规:逢年过节,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根据全总发布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就工会经费用于职工的各项开支做了全面、细致具体的规定。工会经费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需要说明的是,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也可以发放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生病住院、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不过,必须强调的是,基层工会在工会经费开支中,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为了保障国家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是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对国家公务员的补充医疗保障,是保持国家公务员队伍稳定、廉洁,保证政府高效运行的重要措施。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既要保障国家公务员合理的医疗消费需求,又要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注意做好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要加强对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管理;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杜绝浪费。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全国没有统一规定,各地都有自己的规定。扩展资料:其它相关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0条的规定,共有四类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是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鉴定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职工因自身身体机理病变或者非因工负伤产生的医疗费用,一般可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二是应当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女职工已缴纳生育保险的,因怀孕、分娩等产生的医疗费用并非自身身体机理病变而产生的治疗医疗费,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报销。三是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侵权造成参保人人身伤害而产生的治疗医疗费用由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参保人的经济损失。此外,《社会保险法》第30条第2款还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四是在境外逗留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境外逗留期间患病治疗的医疗费用,一般由出境人员自行购买商业境外保险解决医疗费用,不属于国内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