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咨询。如果到法院起诉,谁举证。没有证据证明怎么办

黄盛君 2019-12-20 2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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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没有义务调查取证,谁主张谁举证,必须由原告自行提供证据,但原告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一、民事诉讼举证证明责任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二、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的规定第一,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第二,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第三,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附随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对当事人之间的主张及事实情况不负举证责任。但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当判决涉及应承担实体义务而提出自己的主张时,就应对此承担举证责任。第四,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无论是居于共同原告的地位还是居于共同被告的地位,他们对自己的主张与反驳均负有举证责任。第五,诉讼代表人的举证责任是代表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对所代表一方当事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虽然举证责任是当事人应尽的义务,但我国《民事诉讼法》同时又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对某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强调收集。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扩展资料:  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主要包括:一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二是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三是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证据。四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证据。除了以上四种情形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外,其余情形都应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调查收集。谁主张谁举证中国人大网-民事诉讼法。
贺黎黎2019-12-20 22: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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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为确认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先由劳动者做出存在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明,再由用人单位举出劳动关系不存在的证据,最后由法官根据法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做出判断。二、法官在判断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时,特别应当关注双方是否具备法定主体资格、是否存在以指挥和服从为主要特征的从属性管理关系,并注意与雇佣、承揽等劳务关系相区别。
    连伯才2019-12-20 23:00:33
  • 首先,举证责任法定!诉讼中的举证责任都是法定的,私力约定是不得对抗公权力的,所以即使有约定也无效。其次,你对未来举证的担心也可以合理的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而得到消除,只要能证明东西在对方手上,可以向法院说明,由对方提供。举证责任和具体由谁提交证据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希望能对你有所启发。
    龙小艺2019-12-20 22:54:36
  • 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赵韦韦2019-12-20 22:36:48
  •  一般民事诉讼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案情的不同,这这个举证并非是绝对的责任,所以具体需要根据案情由法院推定来进行判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虽然举证责任是当事人应尽的义务,但我国《民事诉讼法》同时又规定,在某些情形下,对某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强调收集。这些情形主要包括:一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二是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三是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的证据。四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的证据。除了以上四种情形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外,其余情形都应由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调查收集。但是“谁主张谁举证”并非绝对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在受害人提供了一系列间接证据证明加害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时候,法院采用“证据推定”原则进行判断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特殊的保护措施。根据证据规则,“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那么,如果受害人确实难以举证一瞬间加害人的侵权行为之时,法院根据原告举出的“被告当时在现场”、“陪同原告一起去医院”、“拿钱给原告家属进行治疗”等一系列相关证据,将“没有实施加害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也是合乎情理的。在被告无法证明自己未实施加害行为的情形下,法院在判决书中详细说明了证据推定的过程,从而判决被告人按照公平原则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是合适的。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黄盛昌2019-12-20 22:18:56

相关问答

您开证明的地方就错了。首先,您现在这个事情过去那么久,不知道是否弄好了呢?因为看到从2019年就有人回答,到现在这个问题还挂着没有销掉,不知道您开成了没有,在这里给您解决下。从您的问题来看,保险公司要死亡证明,您没有说明白要干什么,但是这个属于个人隐私部分,作为事务处理就不过问了。现在重点解答下您这个证明为什么开不来的问题。在您问题中,您反映派出所不给您开死亡证明,这是正常的情况,因为派出所需要对执法负责,对您的身份和开证明的用途进行核查。因为派出所开死亡证明,是一般为刑事案件所开,不会随便给个人开具。那么在这里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您之所以会要一个死亡证明,那么就是非医院死亡了。医院死亡的话,在医院会开医学死亡证明,这个证明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不会让您再那么麻烦开一个。因而您这个问题是针对在家中自然死亡的情况了。而一般情况下,如果有火化的话,那么该证明是可以通过火葬场的火化证明得到证明的,也就是说,火葬证明也可以当做死亡证明了。因此,现在看来您估计是其它没有死亡证明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其实您大可去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因为居委会或村委会以及卫生所开具的死亡证明,一样具有效力,而且,还是比较容易获取的。因此,您可以想办法把这个事情弄清楚后去相关正确的部门开。不要再去派出所开了,派出所开的是针对无法确定死亡的情况而开的证明。

不影响

无责方

车被撞了,先在车上观察四周情况,确定下车后能保障自身安全,挂P档拉手刹,开启双闪灯摆放好三角警示架(警示架最好离车尾6-10米左右,如果不明白什么是双闪灯的请百度一下,你就知道)准备下车。

下车后找到对方司机,一起拍照留念(事故现场取证),拍照时注意要拍到双方****号和周围环境包括交通标识牌和地上标线。

接着先自行判定责任。如果对方承认负全责,就可以叫他打电话给他的保险公司出险或者私了(但私了的前提下你需要有认识的修理厂或4S店,可以发照片给修理厂判定维修费用),但对新手来说,不建议私了,虽然私了会比较省事。

要是对方不承认责任,那就致电122,报明地址和车辆信息等待交警蜀黍过来判定责任,如果先前拍的照片足够清楚,你认为能诠释这次交通事故,那就可以挪车靠边等待(做好安全措施,摆放三角架和开启警示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交通拥堵。不过轻微刮碰一般都可以进行快速理赔拍照闪人,前提是要跟保险公司先确认。

接下来等对方保险公司到场做好现场勘察,记录完基本信息(你需要携带好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保单)会给你开具事故保险单,留好对方车主的电话信息,地址信息。拿着事故保险单就可以去相熟的修理厂或者4S店,让工作人员把你的车开去保险公司定损点定损(这时需要提供你的事故保险单、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复印件(有些地方不需要保单复印件,但最好还是复印,以防不时之需,而且到流程最后也要用到))

如果车辆损伤不严重的话,定完损之后就可以先去忙要紧事了,等到空闲的时候再去修车也不迟(注意:定损点基本只在工作日上班,而且越早定损越好)。车修好了,维修发票出来之后找到责任方为你修车所造成的费用买单,再把维修发票原件、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交给责任方就可以完结了。

补充一点:按常理来说责任方都是需要先帮无责方垫付修车费用的,然后责任方再拿齐四项材料(维修发票原件、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交强险保单复印件)递交给保险公司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