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转为成本法时候资本公积这个项目怎么处理

黄玲利 2019-12-21 22: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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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中确定资本公积的金额的方法:;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黄睿多2019-12-21 2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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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说是你发行了股票换取的长期股权投资,但换过来想实际上是人家拿长期股权向你投资,人家股权值2700,只占2000万股票,剩下的钱属于白送你的,所以你需要增加资本公积。而3000万的时候,属于股东占了你300万的便宜,所以需要减少资本公积。第二题需要减少300万资本公积,而你只有100万元,所以先在借方减少100万元,再减去200万元的留存收益。
    龚家迎2019-12-22 00:37:08
  • 首先明确概念:成本法和权益法本质上是因为对子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程度不同而采取的不同的方法,成本法强调对子公司有控制权,而权益法强调对参股公司有重大影响。通常情况下,简单判断方法是持股比例,比如说持股50%以上,肯定是用成本法,因为是绝对控制。而持股20%至50%,又对参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是权益法,在20%以下分类为金融资产。但是话说回来,如果持股比例不到50%,但对参股公司是相对控制,那也是用成本法,持股比例不到20%,比如15%,而对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那是用权益法。其次明确记账方法,权益法本质上是记载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化情况,另外用权益法的时候根本不用考虑合并财务报表的问题,因为根本不会合并财务报表,所以权益法都是关于投资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调整,具体来说用权益法的时候要分以下两步来看:1、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学习的时候要形成两个条件反射,一是注意交易费用,一旦出现交易费用,要将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初始投资成本;二是看投资成本与被投资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则调整营业外收入,如果大于,则视为商誉,但是因为不用合并财务报表,不需要调整;举个栗子,甲花了1万大洋持有乙20%股份,并对乙有重大影响,同时发生了审计、评估费用1千大洋,此时记住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即初始投资成本为1.1万大洋,再来看是否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如果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万,因为1.1万>4*20%=8千,所以不调整,就是说甲愿意多花3000大洋来买乙,这是溢价,也可以理解为商誉获得乙公司的60%的股份,这种情况下,合并成本是以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和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孰高来确定,如果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高,则其为初始投资成本,差额部分为商誉,如果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低,则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差额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这里仍然有两个问题,一是为什么都用公允价值来计量?这是因为甲乙不是一家人,这是在做交易,理论上利益互相对立,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作假偏袒的行为;二是为什么差额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这是因为甲、乙发生了交易,这笔交易让甲占了便宜,一笔资产换另一笔资产的时候,资产发生了增值,那么这个增值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2、后续计量因为这里的长期股权投资是以成本计量,也就是说后期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变动不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因为这里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只有一个,所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比较简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基本不变,只有在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的时候计入资产减值损失,而且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失不可转回。另外当被投资企业发放现金股利的时候,计入投资收益。好了,就写到这里吧,一不小心凌晨三点了,上面只是写了权益法和成本法在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时的情况,还有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处置以及相互转换等等很多内容,以后碰到更具体的问题再继续写吧。希望这个答案能让你们理解起来更容易,你们有什么问题可以私信我~。
    赵风茹2019-12-22 00:19:29
  • 老会计为您解答: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采用:权益结合法,在此方法下其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与付出对价的差额,这种方法下认为企业合并都是发生在集团内部的,不应该产生新的资产,新的负债和新的商誉,因此不能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那只能是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了。
    黄登清2019-12-22 00:07:52
  • 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除了被投资企业净损益以外的其他价值变动,一方面调整长期股权的账面价值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对于科目就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而不计入当期损益中,因为是一种非经营性质的变动,所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类似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龚小红2019-12-21 23:57:51
  • 不属于。判断是否属于会计政策变更,要看变更后会计确认标准,会计计量基础,列报项目三项是否发生变化。至少一项有变化才能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权益法成本法的转化,会计确认没变,还是资产。计量基础没变,历史成本。列报项目没变,长期股权投资。故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齐智娟2019-12-21 23:38:18
  • 权益法变成本法,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比较简单。
    梅金红2019-12-21 23:04:51
  •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前期处理并不涉及投资收益,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增加,即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记在借方,会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处置时,将资本公积减少,转入投资收益,会计处理如下: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扩展资料:企业存在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项目以及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情况下,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3在进行上述处理后,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顺序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长期权益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黄生锦2019-12-21 23:01:08

相关问答

实际上就是说,企业把一部分股权给卖了,剩下另外一部分的改按权益法进行核算了,那剩下这一部分假设从当初买的时候如果就是权益法的话,他该怎么做账,然后和现在原来成本法下做的账比一比,看有哪些差别,看差了哪些,然后给他补一下,该调的给调过来。按权益法走就行了,这就是所说的追溯的问题,思路就是从一开始就是权益法该如何做账。成本法转权益法,典型的一个情况就是减资了,假设原来我持股比例60%,用成本法进行核算,现在企业卖了部分股权,剩40%的持股比例,那现在企业只能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了。视同原投资在最初就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然后追溯调整相关项目。扩展资料成本法转权益法个别财务报表的处理1、考虑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剩余投资在初始投资时点的投资成本与初始投资时应享有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计算差额,如果是正差,即体现为商誉,如果是负差,即体现为负商誉,一般应调整留存收益。2、考虑初始投资时点至减少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及分配现金股利的影响。对于在此期间实现的净利润,投资方应当按照权益法核算原则,一方面确认长期股权投资,一方面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在此期间分配的现金股利,作享有的净利润冲减即可。成本法转为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投资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作账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净利润是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还是接受投资后实现的。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扩展资料: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因各方面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其核算需要由一种方法转换为另外的方法。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别形成该转换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应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追加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首先,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其次,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增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和当期的营业外收入。进行上述调整时,应当综合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追加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因处置投资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情况下,首先应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此基础上,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
一、相同点两者的投资内容相同。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以支付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2、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3、通过行政划拨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划出单位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二、不同点1、适用范围不同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2、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3、对现金股利的处理不同。成本法下,现金股利分为两种情况,对于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由于它是由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所以不把它作为投资收益,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而权益法下,现金股利作为投资返还,当被投资企业盈利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享有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收益入账,同时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被投资企业亏损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出应分担的份额,把它作为投资损失入账,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成本法-权益法。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如下:1、工作的性质不同成本法主要是一些事务性的工作。人事部门负责招待领导的决策。而权益法则包含战略性的工作和事务性的工作,批准作用的组织、领导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2、职责不同成本法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而权益法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经营、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3、考核内容不同成本法主要考核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是否具备工作人员应有的道德品质、是否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业务技能,以及必备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而权益法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4、处理方法不同成本法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发生的亏损总额。而权益法认为,所得税会计的首要目的应是确认并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差异给企业未来经济利益流入或流出带来的影响,将所得税核算影响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放在首位。而收益表债务法从收入费用观出发,认为首先应考虑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直接确认,从收入和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的收益。成本法-权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