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在企业的投资可以算是借贷关系么

连亚飞 2019-11-05 2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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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需谨慎,建议您咨询专业的人员。
龚家贱2019-11-06 00: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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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会计恒等式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收入-费用写个会计分录给你参考下:借:应付账款2000RMB贷:银行存款2000RMB这个分录的意思是,你买了东西2000RMB,下应付账款,你要付给别人钱2000RMB,所以下银行存款,而应付账款属于负债类科目,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估有等式,应付账款2000RMB=银行存款2000RMB销售费用:是核算企业为销售而发生或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或单设销售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等所有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广告费、展览费和专设销售机构的销售人员工资等管理费用:是核算企业行政机构为组织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董事会费、公司经费等财务费用:是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与银行或金融机构产生的借款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和手续费用等。资产减值损失:是核算企业资产发生跌价或减值产生的损失,包括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等等。所得税费用:是核算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科目。经上会计科目不是很全面的,诚望大家共同补充使其进一步完整。
    齐景伟2019-11-06 00:19:31
  • 1.为限制资本弱化,旧税法规定外资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其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的,当地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正常利率进行调整。内资企业则是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2.新税法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权益性投资,是指企业接受的不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拥有所有权的投资。
    齐明柱2019-11-06 00:10:02
  • 算是理财人,也算是出资人。
    黄皎林2019-11-06 00:02:34
  • 投资收益科目是权益类帐户,其贷方表示投资的收益,借方表示投资的损失.比如你投资的分公司的股本.在年底分红时,增加了你的投资收益:借:应收股利等科目贷: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率等于公司投资收益除以平均投资额的比值。用公式表示为: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期初长、短期投资+期末长、短期投资÷2×100%。投资收益率又称投资利润率是指投资收益应纳所得税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适用税率税收扣除额=来源于联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联营企业所得税税率应补缴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税收扣除额上述联营分回利润补税的规定仅限于地区税率差异,如果联营企业因享受税收优惠而适用税率低于投资方适用税率的,则不需补税。融资租赁和借贷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1借贷契约是贷款人将货币所有权转移给借款人,借款人则归还相同数额的货币并附加利息;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并未将货币所有权交给承租人,而是交给了供应商他们之间构成买卖关系,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构成也复杂于借贷契约还本付息的简单结构。2按照借贷契约,借款人用借入资金购买的设备具有所有权,与贷款人无关;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不能无视物件使用关系的存在,且该物件使用关系属于债权关系性质,出租人始终具有设备的所有权,并且可以对抗第三人包括其他债权人。3期末租赁物件选择权的存在与借贷契约说相矛盾,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期结束后承租人有三种选择权,退还租赁物、续租或购买,而在借贷契约中,本息还完后即表明契约自行终止,抵押品只能无条件退还借款人。4借贷契约说将导致融资租赁适用利率管制法规,实际上,租金的构成与利息计算方法完全不同,而要复杂得多。投资收益。
    黄盛洁2019-11-05 23:56:46

相关问答

可以。具体操作:股东个人将贷款的钱再“借”给企业,股东个人与企业间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提供相应的凭证,那么所产生的利息是可以进公司成本开支,进行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二、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1、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扩展资料: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企业所产生的利息能否税前扣除,没有单独明文规定。从税法的角度考虑,个人借款利息和企业借款利息不能混为一谈。对企业发生的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利息结算单的抬头是个人名称,严格来讲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官网-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土地储备贷款一、产品概念土地储备贷款是指为解决政府土地储备机构因依法合规收购、储备、整理、出让土地等前期相关工作时产生的资金需求而发放的贷款。二、借款人条件1.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受政府委托并依法从事土地收购、整理及储备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2.所在城市经济发展稳定,财政状况良好,土地收购、储备、出让等行为规范;3.已取得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证。三、贷款用途贷款用于收购、储备的土地应为可出让的商品住宅、商业设施等经营性用地,符合有权部门批准的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已列入当地政府的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涉及农用地的贷款,应具备合法的农用地转用手续和征地手续。贷款应与具体地块相对应,而且地块应地理位置优越,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增值潜力较大,具有良好的出让前景。四、贷款额度贷款原则上采取抵押方式。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土地收购、整理和储备总成本的70%。五、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六、其他事项借款人应在我行设立贷款专户和还款专户,并向我行出具土地出让收入优先归还我行贷款的承诺。借款人应承诺不以我行贷款的土地为他人设定担保。借款人、财政部门原则上要与我行签订监管协议,财政部门应承诺土地出让收益中借款人应得部分及时返还借款人,并存入其在我行的结算专户,优先用于偿还我行贷款。办理条件申请政府土地储备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为地级市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2、基本流程政府土地储备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报备、与客户签订合同、提供信用、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信用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