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是不是指的就是对“个人”的?还是“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分好几种?

樊改英 2019-12-21 12:52:00

推荐回答

“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这个就经常出现查重会查出来么这个不一定的确。
连丽阳2019-12-21 13:08:22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相关问答

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中心2019年7月1日出台的,现在一直在执行。办理程序:申请人需要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商业贷款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和夫妻双方个人征信报告,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写转贷咨询记录单,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确认是否符合转贷条件。符合转贷条件的,需要由申请人先自筹资金还清商业贷款,然后在原商业贷款还清一个月内,持准备齐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一、申请人必须确定和了解的重要事项1.申请人、申请人配偶个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无不良记录;2.申请人原商业住房贷款必须是“个人住房贷款”;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转公积金贷款咨询记录单》,确认是否符合条件;4.申请人在确定并完成上述事项后,自筹资金还清原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并于一个月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二、重要提示:1.在办理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不得变更借款人;2.原所购房的房地产开发手续齐全且符合销售规定;3.住房组合贷款不办理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办理职工住房组合贷款;4.申请人须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累计间断不超过三个月;5.没有住房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尚未还清的、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三、申请材料一《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三份;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含申请人及配偶三份;三申请人及配偶、抵押人的身份和户口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四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五购房合同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或经原贷款银行或开发商盖章的三份复印件;六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及三份复印件;七商业贷款还清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八所购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未抵押或已解除抵押原件及三份复印件。四、辅助材料一有共有产权人的,还需准备以下材料:1.共有产权人身份和户口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2.共有产权人签署共同债务人声明;3.共有产权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4.共有产权人个人信用报告一份二以他处房抵押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三份复印件、评估报告三份,以第三人房产作贷款抵押的第三人需到现场签字,还要增加以下材料:1.抵押人身份户口证明原件及三份复印件;2.抵押人声明三份。
影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业务范围窄,品种单一。大多集中在购买个人商品房按揭和单位集资房、房改房按揭方面,对未签约商品房、个人自建房、装修房、“二手楼”转让等按揭没有办理或很少办理,而此部分的市场份额和潜力很大,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2、贷款环节多,手续繁琐。3、传统观念的束缚。向银行借款,就意味着负债。就我国人民的传统生活方式和相应的观念说,“无债一身轻”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观念仍占主导地位,根深蒂固,靠向银行借款来维持和提高生活水平的做法难以接受,因此,许多人不愿涉及个人住房贷款这种负债消费方式。1商品房价居高不下,贷款额度相对过小,使居民个人无法实现通过获取住房贷款而实现购买自有住房的愿望。2贷款偿还期过短。虽然规定最长偿还期限为30年,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要求居民偿还的期限远远小于30年,一般在10年以内。贷款偿还期越短,借款人的偿债压力就越大,这使得广大民民对个人住房贷款“可望而不可及”。3贷款偿还方式单一,不能满足不同经济条件,不同偿还意愿的居民的需要,限制了住房贷款业务拓展。如:购房欲望很强的年轻居民,收入水平最低,但其未来收入呈递增之势,对他们来说采取递增还方式比较合适;而对中年居民来说,则比较适宜采取递减的偿还方式。而目前采取的单一的等额偿还方式就将很多潜在的借款人排斥在这一业务之外了。此外,繁琐的手续,高额的费用,也使得居民对住房贷款退避三舍。4、从商业银行的角度分析,影响影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的因素商业银行不愿向居民发放住房贷款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此项业务风险大,而收益相对较小,具体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1)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要冒信用风险,而且风险较大。2)抵押物的估价、处分难。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极不成熟,银行对楼市进行准确的预测相当困难,使银行取得的抵押房产的实际价值可能大大低于抵押贷款本息,造成抵押贷款的损失。同时处分抵押物难。从法律角度来说,抵押贷款到期未还,银行就有对抵押物行使处分权。但在实际工作中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由于大部分地区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还处于初建时期,房地产进行市场交易的为数极少。在现行市场体系不完备的条件下,抵押贷款逾期的越多,需要处分的土地、房屋也就越多,而实际操作起来也就越难办。同时由于抵押登记制度的不健全,使银行相当一部分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抵押权利没能登记,不能受到法律保护,这就影响到抵押贷款的有效性,直接威胁抵押贷款的安全。3)贷款利率过低,使银行缺乏积极发展住房贷款业务的动力。现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虽较以前有所提高,但仍低于各种中长期非住房贷款利率,也低于其他资产投资收益率,这虽然对借款人有利,却损害了贷款人的利益,所以银行就不可能象发展其它资产业务那样尽力发展住房贷款业务。4)贷款结构错位。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信贷业务中一直是重生产性住房信贷,轻消费性住房贷,造成贷款结构错位,这不仅使个人住房消费贷款规模无法适应住房市场发展的要求,而且造成大量房屋空置难以及时销售,使本来不足的资金被占压,不能灵活周转,进一步限制了房地产信贷业务发展,特别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希望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