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选择理财产品时要注意什么?

梅遂生 2019-12-21 1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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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白,任何投资都是带有一定风险性的。然后,投资理财产品的时候不要只在乎标的高高的收益率,越高的收益率,风险性也就越大。投资的时候要斟酌自己和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不要量大而行。万一亏本,也要保证不影响自己的生活水平。可以分散投资,鸡蛋不要放在1个篮子里。选择一些大众口碑好的,比较稳妥的产品,不见得要收益率多高。

龚家逵2019-12-21 2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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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1.本金安全最重要 

    尽可能的挑选安全的平台投资。关于如何挑选安全的平台,各大社区、论坛,都有很多的投资经验分享,适当的借鉴他人的经验。  

    2.选择收益率  

    网贷行业还是具有一定风险的,就目前来说,抛开活期产品,大部分还是能达到715%之间的。,就目前P2P行业平均收益来看,10%左右收益为大多数,想要高收益就要承担高风险,这样的投资道理大家应该都懂。  

    3.坚持分散原则 

    有平台的运营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的投资,有必要适当分散。理财建议有目的、有把握的去分散,而不能为了分散而分散,导致自己本金难以控制。  

    4.投资后持续关注  

    有平台已经爆雷快大半个月了,有一部分投资人才发现问题。如果投资人不能保证有持续稳定的时间关注平台,建议投资者一定要挑选风险系数低的平台投资。

    黄盛怒2019-12-21 20:18:34
  • 选择理财产品需要注意点如下:

    收益高的产品一般风险也相对较高;

    一定要学会自己判断买什么产品,不能轻信别人推荐的产品;

    保住本金是第一位,追求高利息是第二位;

    齐智富2019-12-21 19:54:35
  • 家庭理财一般选择风险低收益稳健的银行类理财产品,不要贪图高收益,高收益就会有高风险,理财是不要单一购买,要多几个品种或不同银行,防止一旦风险发生全军覆没。

    齐春宇2019-12-21 19:36:41

相关问答

法官和律师扮演着两种不同的角色。法官是代表着国家审判机关,行使的是国家的公权力,进行裁判定夺案件,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国家的政权,保持当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律师代表的是当事人的根本利益,他的职责是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两者的身份地位、权利义务是不相同的,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事业的进程中发挥着各自的效用,正确处理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它关系到司法审判的权威性,以及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司法公信力和案件的公平公正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使之发挥最大的司法效用。一、两者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可知,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法官的职责是依据法律和事实,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但法官的义务是在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础上,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法官的一切行为都应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否则就是违法,要受到法律的追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可知,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的职责是在当事人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辩护权、以及调查取证的权力,他的一切行为都是在授权范围内,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律师的义务是协助法官查明案件事实,依法行使自己的代理权限和辩护权限,维护自己代理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由上可知,法官与律师在职责、义务方面是有区别的,法官是直接依据宪法、法律行使自己的审判权,处于居中裁判者的地位,维护的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的是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律师是依据当事人的委托授权,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协助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维护自己所代表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与正义。二、二者的关系法官与律师是维系司法公正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重要角色,两者的关系不是隔绝、紧张、对立、防范,而是互相协作,理解和包容、相互交流。法官和律师虽在法律活动中扮演不同角色,但同为法律人,应在各自实践中同守一条底线,共担一份责任,实现良性互动。为此,应在完善制度、倡导诚信、加强沟通、互相监督等方面作出细致努力。英国著名思想家培根说过: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不可太密,否则就难免有不公正的嫌疑。但两者的关系不是隔阂,而是理解;不是紧张,而是交涉;不是对抗,而是包容;不是防范,而是交流。法官和律师虽在法律活动中扮演不同角色,但同为法律人,应在各自实践中同守一条底线,共担一份责任,实现良性互动。完善制度是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前提。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律师的执业保障制度、司法独立制度,这是理顺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的前提。首先要从司法体制上确立律师应有之地位和权利,保障律师意见的充分表达与被听取。其次要切实依法保障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改革法院目前的财政拨款体制,取消法院行政级别,防止司法行政化,等等。倡导诚信是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基础。法官和律师不是天生的亲家,也不是天生的冤家,而是同为法律人的本家。管子曰:诚信,天下之结也。意思是说,诚实和信用是联结天下所有人的纽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要紧紧依靠学术界和律师界携手建设司法,因为如果建设司法不靠学术界和律师界的贡献,律师和法院对立,法律根本不可能健全。加强沟通是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渠道。建议借助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积极搭建平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比如相互协助开展法官、律师评议活动,相互通报违法违纪查处情况,开发利用法学教育资源,互派专家开展培训、研讨活动,探讨研究共同关心的法律理论与司法实践,提高法官和律师的业务能力,举办有关联谊活动,以此不断增进法官和律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工作互联、资源共享、载体互融。互相监督是构建法官和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保证。随着法治进程的逐步推进,在未来司法体系中,律师不仅是不可替代的参与者和游戏规则的议定者,还是司法主体的人才和智慧来源,更是司法公信力的职业监督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发的《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律师对于法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可以自行或者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向有关人民法院反映情况,或者署名举报,提出追究违纪法官党纪、政纪或者法律责任的意见。反之,法官同样可以将发现律师的问题反映到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进一步完善这一规定,使之更具体、便捷、可操作,力求把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制约的力度落到实处。三、法官和律师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互联网成为当今信息传递的重要平台,法官与律师的一言一行都可能成为被炒作的对象,特别是法官的言行举止,代表了法院的形象,不能在办案当中给当事人合理怀疑的空间,我们与律师距离太近,或者过度接近的,就会给当事人怀疑的空间,即使我们之间是正常的工作需求,我们与律师之间的合作应是公开、透明的,要经得起群众的眼睛的考验,司法公信力需要我们法官与律师共同维护,要摆正各自在工作中的位置,共同维护法律的实施,共同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公平与正义。正确处理好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是构建法治社会的需求,我们要依法治国,没有法官与律师的良性互动是不行的,加强两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法制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共同推动社会的繁荣稳定与和谐。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对理财新手来说,想要真正做好理财得学习很多知识,还要实践操作。只有不断累积经验,才能将自己的财富规划得越来越好。不过,有些人虽然也是刚接触理财,但因本身就赚得比较多,或是已积累到一定财富,他们可以找一个专业的理财师帮助自己配置资产,做好规划,省时又省心。但这并不意味着找了理财师就可以做“甩手掌柜”了,也不是随便找个理财师就真能实现理财目标。理财师在接触了诸多客户后,总结了一些找理财师咨询时需要注意的问题。1、找一个适合自己的理财师什么样的理财师才是适合自己的理财师?首先,作为理财师,他得具备最起码的专业知识;其次,他能充分为客户考虑,并揭示所推荐的各种投资品及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这两点在和理财师的交谈过程中就能看出,看理财师一上来是推荐产品还是了解需求,如果是推荐产品,则需要多留个心眼。而关于专业知识,这就要求投资者事先要稍微做点“功课”,保证自己找到的是个合格的理财师。另外,由于每个理财师都有各自的性格和特点,包括说话语气和方式等,投资者也要看对方说的话自己是否能理解,谈话方式是否能让自己感到舒服,从而选择更适合自己的理财师。2、告诉理财师你的目标和需求一个专业的理财师会在交流之初就询问客户的需求,这时一定要尽可能详细地将自己的需求说出,比如希望退休后能有个更好的养老生活、希望早日买房买车、希望家庭财富实现保值增值,也可以是创业等需求。理财师只有知道客户的真实需求,才能给客户提供更切实可行的理财建议。如果已定了一些目标,也可以告知理财师,他们可以帮你分析这些目标是否符合实际,是否能达成。因为很多不切实际的目标不仅不利于投资理财,还会给人心理上带来压力。3、注意费用问题咨询理财师,费用肯定有的。靠谱的理财师通常会跟客户说清每次咨询的费用是多少,计费方式是怎样的。同时,在帮客户进行理财规划、推荐理财产品时,会告知客户产品所产生的管理费、托管费等,及将来咨询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在了解了这些费用后,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看是否有超出预算。如果超出,可考虑换一些低手续费、管理费或是无管理费的产品,将资金做个更合理的分配。4、多和理财师交流理财师表示,在咨询理财师的过程中,并不是只听理财师一方在说,如果自己有什么问题,应直接与理财师交流。且这些问题可以不仅限于整体的理财规划中,也可以是当下的经济形势、市场情况等。多和理财师交流这些问题,能增强自己的经济敏感性,同时也让自己在理财规划上更有主见和想法,进而制定出更适合自己的理财方案。总之,找了专业的理财师不代表马上就有财富进账,也不代表自己可以什么都不做。有些问题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以免给自己带来额外的支出。
一、企业税后利润给股东分红需交个人所得税吗?企业取得投资分红,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税后利润分红不缴企业所得税。常用的避税方法有很多,主要有: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移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不足12个月的分红要缴税,其他的分红都不需要缴税。2019年以前,居民企业之间的税后利润分配,如果存在非定期减免税造成的税率差,则要按税率差补税。但在2019年以后,即使企业分配的税后利润是属于2019年以前的,也可以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免税,不需要按税率差补税。二、在我国合理避税的作用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这个定义的关键是纳税人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通过不违法的手段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精心安排,尽量满足税法条文所规定的条件,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当然,避税也不排除利用税法上的某些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以减少自己所承担的纳税数额。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诈性质。避税是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税务当局往往要根据避税情况所显示出来的税法缺陷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改和纠正。所以,通过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合理避税,才能视合理避税为企业的权利,才能受到法律和社会的认可和保护。在财会税务实践中,针对税法中“非违法”内容,纳税人是可以合理运用的,这从税法建设本身来看,是有利于推进税制改革。因为,税法中“允许”、“不允许”和“应该”、“不应该”的内容实际上使企业同时得到了“非不应该”、“非不允许”的内容。正是这些法律上的“非不应该”、“非不允许”内容构成企业合法及非违法避税的依据和途径。在财会税务实践中,我们翻阅具体税法细则才发现,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有对税法中“非不允许”、“非不应该”的成功利用。对每一个具体的纳税人来说,理解、分析和研究合理避税并不断进行实践,这不仅直接可以给纳税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和货币收入,使他们创造的商品价值和商业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纳税人自己,而且还能够帮助纳税人正确树立法制观念和依法纳税意识,从而提高纳税人素质。合理避税不同于偷税、逃税,它不是对法律的违背和践踏,而是以尊重税法、遵守税法为前提,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理解、分析和研究为基础,是对现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的缺陷的发现和利用。同时,合理避税有助于保证政府和执法部门及时发现税制及税法中所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实践来健全税收制度,完善税法,有助于实现经济生活规范和社会生活规范化,有助于建立一个健全的法律社会,有利于我国在世贸组织这个大家庭中与国际社会接轨,有利于我国企业的健康发展。避税概念在外延上有宽、狭之别。国际上将避税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接受避税,另一类是不可接受避税,二者的划分是以是否违背法律意图作为根据。可接受避税是指与法律意图相一致的避税即大概念下的避税。三、股东分红所需要的条件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⑴公司当年有利润;⑵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⑶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⑴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⑵公司在过去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⑶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1-3条件外,还要:⑴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⑵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⑶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现金分配方案或2/3红股分配方案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