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贷款供车,银行已放款,但车行个人的债务问题,让第三方拖走车输,这样银行笔贷款怎样处理?

简琪瑶 2019-12-21 1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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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按揭贷款无法偿还,车辆作为抵押物被债权人拖走,需要债务人还清债务后可以将抵押物拿回。即需要将所欠车款还清后就可以拿回该机动车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4、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照法律的规定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窦连秀2019-12-21 20: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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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我行商业贷款房贷、车贷等需专款专用,无法直接借出现金,也不可用于还信用卡;例如:您办理汽车贷款资金直接打给汽车经销商,装修贷款资金直接打给装修公司。编辑于 2019-06-26向TA提问存款利率贷款利率理财计算器外汇查询网点查询。
    赵驰北2019-12-21 20:41:42
  • 一般是4s订车,缴纳押金。然后4s联络银行,进行买车人信用审核,审核通过后,三方到4s签订贷款协议,就可以提车了。
    齐景发2019-12-21 20:08:23
  • 车辆登记证是要抵押给银行的。办理按揭车贷款的流程:在银行特约经销商处选择汽车并签订购车协议或合同;借款人向贷款行申请个人汽车按揭贷款;经调查同意后签订合同;办理汽车公证、抵押等手续;银行放款;贷款还清后,注销质押凭证,并退还给客户。
    龙山红2019-12-21 20:02:14
  • 贷款买车是不需要抵押证件的,实际上是将车子抵押给银行。通过银行贷款买车要经过如下流程:①申请汽车贷款需要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明、工作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证明材料,到一次银行,填写一张申请表,填一份合同。②银行收到车贷申请资料之后会进行审核。如果贷款者符合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银行便会通知贷款者填写一些贷款表格材料。如果贷款者申请的贷款需要抵押或担保,还需要签订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等;如果办理的是无抵押贷款,就无需签订此类合同。③银行决定是否向申请人放贷。一般银行在2至3周或1个月之内审批结束后即发放贷款,最快的1天即可放款。④借款人成功办理车贷之后,只需要将首付款交给汽车商,并凭存折和银行开具的提车单办理提车手续。扩展资料:买车是否贷款,这要看车主的资金情况。在被问到买车贷款的利弊时,多数车行相关人士多少都有点闪烁其词。他们认为,贷款买车,不但可以让资金不够的市民提前消费买到中意的汽车,也可以使一些虽然资金足够却另有用途的市民腾出一部分本来会垫在车价里的资金用于发展。但是,由此产生的利息和附加费用却被忽略了。毋庸置疑,“免息、免手续费”让原本很多买不起车的人有了购车冲动,然而,这种超值性价比背后的问题却让很多人考虑不周,有汽车信贷从业人士认为,消费者在贷款购车时必须注意三点:第一,在享受了商家“零利率免息贷款”后,是否还可以享受车价优惠;第二,日前市场的车贷手续费在4%~7.5%的区间内,是否免了利息提高了手续费;第三,一般购车利率是按银行基准利率收取,是否免了手续费,利息会在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同时,由于选择了贷款,新车保险必须“上全保”,会产生较大的保费支出。因此,在做车贷时最重要的还是要货比三家,消费者应该选择具备一定资质和实力的正规汽车贷款服务公司,其在服务、收费等方面不仅规范,而且不会给您留下隐患。车贷。
    窦连玉2019-12-21 19: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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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部分银行11月份后不放款,现在不贷款,年底无钱可贷受年内5次央行降息影响,年底银行存款大量流失,导致贷款额度高度吃紧,截止当前,多数银行已经宣布11月份后随时暂停放款,能放款的银行也将于近期抬高准入门槛,请要贷款的客户提前准备,早做打算!11月20号起部分银行全面停止放贷!12月份银行进入年终揽储冲量;1月份银行进入开门红,主要工作还是揽储;2月份银行放假;3月份银行放贷恢复正常!现在不贷款,年底无钱可贷!非一次性付款的客户,买房请安排好购房时间。部分银行进入11月份就开始叫停放贷虽然年底银行贷款额度相对有限,但我市范围内仍有部分股份制银行营业网点表示,可以尽快为贷款申请者放款,但最快也要等明年1月份,才可以小规模放款。记者相继走访几家银行被通知年末不好放款,只能先办理手续。随后记者又来到一家兴业银行601166,买入营业网点,在记者向信贷业务人员表明购房意愿后,业务人员称只要是记者所选楼盘开发商与银行有合作且记者符合贷款条件,并且提供的资料完全,经过开发商一方的备案齐全后,就可以放款,但放款的话也要明年年初。据兴业银行信贷业务人员宋先生介绍,只要是客户选择贷款的房屋是和本行签订合作关系的房产商,在审查客户资料合格后就可为客户办理手续,依照记者所说是首套房而言,在房管局查证后,给记者所执行的利率标准是在基准利率6.55%的基础上下浮10%。采访中记者得知,在我市范围内,相比较股份制银行而言,国内大行的放贷收紧提前一些,有的甚至进入11月份就开始停止放款。而据股份制银行兴业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本月6日银行开始通知不允许部分贷款发放,到20日可能会叫停绝大部分贷款的发放。随后,记者走访了我市范围内的多家信用社得知,早在两三个月前,有些信用社已经上调了本社的利率,“银行或信用社按照本单位调整利率,一般都是由单位一级法人自由定价。农村信用社信贷工作人员张先生介绍,他所在的信用社担保贷款的利息目前上浮100%,“由于年底效应,担保贷款的风险较大,所以我们放贷都很慎重,一般完成了任务的即便有贷款额度也不放了。除了房贷以外的其他贷款额度发放日期也被拖延至年后。记者以想做分期付款购车为由咨询了我市5家银行网点工作人员,结果均被告知目前只能做手续,但不能放款,如果记者急需用车的话,最快也要等到下个月。年末取款热情增加导致放贷款项不足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导致年末贷款额度缩紧的原因还有许多,而对于市民而言,年末取款热情增加,存款相对减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放贷款项不足。我市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张先生称,为了吸纳市民存款,不少银行业工作人员曾经还打出了存款返点的办法招揽顾客,即市民年底办理理财和存款,可以收到工作人员办理的百分比返点。然而,为了应对年末市民的取款热潮,不少银行还推出了日期为三个月左右的低风险高收益理财产品,这也是为了吸引市民的投资理财。记者了解到,由于这些预期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比同期储蓄高出几个百分点,受到不少客户的认可和追捧,即便是有人认同,却也不能缓解放贷额度不足的现状。而据张先生介绍,银行业往往分配银行存款任务的考核日期都是一些高收益理财资金的到期日,因为通过理财产品的发行吸收大量存款资金就能将大部分的存款任务完成,这样一来除了可以缓解存款压力外,还能以吸纳资金为客户提供贷款业务。收取手续费或是上浮利率的一种手段而对于年底放贷额度有限的问题,不少银行、理财企业也想尽办法推出各种各样的投资理财项目,提高市民投资理财的愿望,尽可能补充放款资金不足等问题。某家理财企业负责人马先生告诉记者:“其实不少银行在每年年底的贷款利率都有一定幅度回升,因为各家银行信贷额度在此时期相对较为紧张,就算是上浮了利率,银行也不一定能及时放款。此外,马先生称,即便有些银行没有提高利率,也可能会通过其他途径来弥补这一部分资金,比如说向客户收取手续费、调查费用等。而不管是什么名义,其实都是一种‘说辞’,由于上浮利率过多带来的后果是市场竞争力下降,而用收取手续费等名目填补这一块的资金其实是‘换汤不换药’,归根结底是客户需要额外多支出的利息。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监管,提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定本指引。第二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指引及自身业务发展战略、风险管理方式和所开展的个人理财业务特点,制定更加具体和有针对性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规程,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并将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纳入商业银行整体风险管理体系之中。第三条商业银行应当对个人理财业务实行全面、全程风险管理。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既应包括商业银行在提供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主要风险,也应包括理财计划或产品包含的相关交易工具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商业银行进行有关投资操作和资产管理中面临的其他风险。第四条商业银行对各类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都应同时满足个人理财顾问服务相关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当具备与管控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相适应的技术支持系统和后台保障能力,以及其他必要的资源保证。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制定并落实内部监督和独立审核措施,合规、有序地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切实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的分析、审核与报告制度,并就个人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管理方式、风险测算方法与标准,以及其他涉及风险管理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地与监管部门沟通。第八条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投资操作和资产管理等业务活动,应与客户签定合同,确保获得客户的充分授权。商业银行应妥善保管相关合同和各类授权文件,并至少每年重新确认一次。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当将银行资产与客户资产分开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调整客户资产方面的授权。对于可以由第三方托管的客户资产,应交由第三方托管。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当保存完备的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记录,并保证恰当地使用这些记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客户书面同意外,商业银行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服务与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