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一个星期后给我离职证明

黄碧仙 2019-10-14 2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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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对方说明,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没有开离职证明,说每个公司规定是不同的。现在去补办也来不及。
黎益君2019-10-14 2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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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单位不开离职证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黄益溢2019-10-14 22:36:13
  • 劳动者辞职到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之内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通知书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5条:“在劳动者履行了有关义务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作为该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的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中客观地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扩展资料:离职证明可以在离职的时候进行索要。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证明的部分用途: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离职证明的作用:对于换过工作的人来说,离职证明应该并不陌生,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离职证明就是能够证明职工已经自原单位离职,与原单位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的证明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二是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三是证明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四是可以凭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五是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目前,国家已经制定相关政策,让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随劳动者在全国范围内流动。这样,一旦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随劳动者转移到新工作单位和新的地区,养老保险利益不受损失。但是,离职员工要转出人事关系或是续接社会保险等,离职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而且在再次求职时,离职证明也是许多单位在录用新员工时要求其必须出具的证明。我国《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齐晓君2019-10-14 22:18:15
  • 新公司入职一定要离职证明推迟几天应该问题不大,这个都是次要的,主要看你工作能力,你说是吧。
    龚巧云2019-10-14 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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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离职时单位就应该出具离职证明,没有出具是违法的,现在虽然不能提起劳动仲裁,但是隔一年,仍然在民事诉讼时效内,可以要求单位补。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和退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不退,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很重要,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与单位明确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