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跟业务员签订劳动合同,业务员拿货款跑了

龚国荣 2019-10-15 0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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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制定条款,要求劳动者承担客户欠的货款,那么属于霸王条款,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
齐有利2019-10-15 08: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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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员私自挪用公司资产涉嫌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可所现有的录音,欠条,账目,客户打款明细,签收单据等向公安控告。可联系我们律师办理。
    童裕孙2019-10-15 09:01:05

相关问答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法律责任,不是直接责任人员的业务员没有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扩展资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标准:对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是否立案侦查,取决于有没有涉嫌以下三种情形中的一种:1、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3、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一个原因:根本就不知道理财产品是什么东西,去银行的时候很反感柜台人员去介绍理财产品,觉得这是骗人的。

银行每一年都是需要去完成相应的指标的,而这些指标就落在了银行工作人员的头上,有一些工作人员为了能够完成任务拿到更高的提成,经常会将客户的钱直接就存着保险,而这样一来,如果客户想要提前去支取的话,那么本金就会损失的比较严重。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后,银行的公信度自然就会降低。

第二个原因:一种根深蒂固的想法,觉得钱放在银行里面是最安全的,比较信任银行。

其实大家明明知道银行的存款利息很低,但是依然还去银行存款,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信任银行。因为和其他财富管理的产品相比,银行是最早出现在大众眼里的,而且在很多的心目中,觉得银行是不会跑的,因此去银行存款是一件风险特别小的事情,甚至可以说是零风险的事情。

第三个原因:从风险角度来考虑,觉得银行存款是风险最小的。

众所周知,银行存款的利息的确是要比其他的理财产品或者是投资产品的利息低很多,但是,从风险角度来讲,银行存款是要比其他理财方式小很多的,因为其他的理财方式是很有可能拿不到利息甚至是亏本的。

一般情况下,当你去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都会提醒你“投资有风险”,但是当你去银行存款的时候,是没有人会和你说这句话的。虽然银行的存款利息有可能会下调,但是亏本的风险依然可以忽略不计。

第四个原因:虽然想去理财,但是自己手里的钱不够。

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银行的理财产品是要以5万元起步的,如果你没有5万以上的资金的话,那么你根本就无法购买理财产品。而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5万元说多不多,但是说少也绝对不会少,一般的普通家庭,是肯定不愿意拿5万元出来理财的。

第五个原因:银行存款能够提前支取,但是理财续存器内是不能够提前支取的,必须要存到期才可以。

有很多人之所以选择存款还不是理财,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提前支取的问题。虽然理财的续存期很短,一般30/60/90/天,但是如果客户需要用钱不能提前支取,也是客户不选择理财的一个因素。同时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存款只是想着安全,方便,随时用随时取,不在乎存款利息。

那么劳动合同因该怎样签,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件事: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忽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一边倒合同不能签。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所以,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人委婉的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屈求全的在合同时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在说。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就只能被认定为这使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该怎样签订?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查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和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是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6、在不能肯定你工作的公司各方面都比较符合你的要求的情况,尽量一年一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