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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理财产品的收益,我想大多数人都主要关注利息。我想撇开银行不谈,核心谈下投资回报的问题。我想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现在让你去选择买一款理财产品,你关注的第一要素是什么呢?我估计答案都是统一的,就是利息有多高,投资回报有多少。即便是我本人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回报率也是第一关注的要素,这是人性,谁也逃避不了。那有朋友会说了,我就不看利息,我要先看项目的真实性,我要看项目的资金投向,那么我问你,如果这个时候有一款理财产品告诉你,利率是2%或者是3%,我估计你就直接pass掉了,你连了解它的兴趣都没有。所以说购买理财产品的时候,利息是第一要素,但不是绝对要素。利息不是越高越好,当超过了一定区间之后呢,风险会翻倍增加的,甚至你可能遭遇到高息揽财的骗局,最后导致投资血本无归。利息不是越高越好,太高了就得警惕,高到一定程度,有可能就是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们先把合法的利息与高利贷做一下区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2019年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条规定对受法律保护的利息上线与非法的高利贷之间划定了明确的红线。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24%的话,按老百姓的习惯就是2分的利,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要求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是支持的。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话,就是三分的利,那么超过36%的利息一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高利贷的红线法律规定的是年利率36%,那么对于年利率24%到年利率36%之间这个区间的部分,如何处理呢?这一点呢在规定当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就是在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超过24%,不足36%的部分,如果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支持的。所以高利贷的红线呢就是年利率36%,也就是月息3分。
龙峰晓2019-12-21 22: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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