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离职了为什么在个人所得税那里还看得到那公司发工资是怎么回事

樊德恒 2019-10-14 23: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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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因此员工离职后,单位不再负有预扣预缴义务,离职员工个人的个税事务由其个人处理。所谓的委托付款实际上是委托第三方支付另一方合同的合同方,但该第三方不是缔约方。第三方的付款实际上是缔约方的付款。第三方付款实际上是合同的另一方。没有业务往来,因此合同的另一方不允许向第三方开立增值税发票。如果增值税发票发给第三方,则是一张没有实际业务往返的发票,而且这是一种发行增值税发票的行为,这是非法的。扩展资料申报时需要的信息:根据纳税年度的收入,应纳税额,纳税,税额信用额度和应付税额。个人的相关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类型和号码,职业,就业单位,当前居住地,中国有效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如果是外国人,除上述外,还需要填写报告。国籍,抵达日期等-个人所得税。
龚小竞2019-10-15 0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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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员工如果发放应发工资,应依法申报个税;个税的申报方式与在职的一样,没有差别。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如可以在地税机关的网站上进行申报,可以邮寄申报,也可以直接到地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或者采取符合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方式申报。首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起征点:则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3500-当月工资;若高于3500,则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其次,将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最后,缴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中税后收入不包含月薪。
    龙小芳2019-10-15 00:01:39
  • 如果所得工资,是之前的,因某些原因拖到现在发放,当前建议走以前的标准.这只是晚发罢了.如果是累计扣税政策之内的所得,比如离职了还在兼职做,发工资了,当前按累计的更适合.zk3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旧制新法计算个税都有保留。
    黄白燕2019-10-15 00:00:11
  • 原公司自你离职之日的次给你月申报个税后,没给你办注销,所以他们重复申报的这一块,可以要求原公司承担责任的可先行向税务说明原因,通不过的话,原公司多申报的薪水,可以要求原公司补交个税以实际发放工资的月份作为税款所属期,在发放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缴纳。在员工解除雇佣关系之日的次月申报个人所得税后,办理离职人员个税收入支付信息注销。
    齐新艳2019-10-14 23:54:13
  • 如果你已经辞职了,但公司以你名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么要及时到税务局咨询,要求公司更正信息,赔偿你损失的。
    齐晓海2019-10-14 23:36:16

相关问答

企业到银行开户代理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责任规定:一般应当按照代理合同的约定处理。民法通则》有关代理的内容为: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六十四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第六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六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六十八条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离职后,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9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3、工伤及生育保险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4、失业保险转移《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而员工个人档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十五天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而如果当事人一时没有新单位,可以暂时挂靠原单位。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
一般在离职时单位就应该出具离职证明,没有出具是违法的,现在虽然不能提起劳动仲裁,但是隔一年,仍然在民事诉讼时效内,可以要求单位补。在员工依法办理离职还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必须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同时劳动者的工资、押金和经济补偿是必须结清和退还。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减或者拖欠不退,当事人可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要求结清。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或者举报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此,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很重要,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与单位明确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凡事都是权衡的结果,没有绝对的利弊,我在其他回答中说过,中国P2P网贷的风险就是那些,这些风险一开始就存在,参与者越来越多,逐步被揭开面纱,但是现在还没有出现在预料之外的风险,所以阅读大量有关论述P2P网贷风险的文章都是大同小异的。就那几点,要谈P2P网贷的风险,就要先谈P2P网贷的优势,P2P吸引投资人的地方在哪里?1、高利率,高利率是来源于借款人,是借款人承受着高利率,而P2P网贷有个特点,就是平台对投资人的收费标准是低于借款人,也就是说借款人承受的网贷支出并不仅是要归还给投资人本息的那一部分,他还需要向平台支付各种各样的费用。借款人在借款申请获得通过前是弱势的,一旦拿到了借款就是具有某种优势了,贷前考核比贷后管理重要得多是目前的社会环境造成的,正因为平台还需要对借款人收取较多额外的费用,所以一个正规的平台不会对利率定得太高,否则借款人就更难还款了。无论如何,平台的利率定位、收取的费用范围,都是有其道理的,平台要考虑现实的成本和可能的风险。2、投资门槛低,50元起投,这个主要是普通的散标,许多网站包装的理财计划,主打一些特色产品,往往起投率相对高一些,比如人人贷的U计划,起投金额是1000,低投资门槛,可以社会各阶层都参与进来,说老实话,这样也会产生一个不利之处,你也把它理解成风险,门槛过低的话,会让许多资金微薄人,却以豪赌的心态投资的P2P的人成为其中的玩家,从我对这个行业的了解来看,这样的投资客并不是少数。3、操作简单,一般只需要完成注册、登陆、充值、投标,然后等待回收本息即可,但是流程简单,而且纯粹的网上操作也会产生另外一个问题,都是虚拟的,资金就是一个数字,如果平台技术不过关的话,容易遭受攻击,所以平台不要外包,一定要自己开发,对外来的插件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技术团队的入职要求要相对严格,技术团队中要有专攻计算机安全的成员,最好能是平台高级管理层的核心成员。我看到很多平台在风控上主要将管控的重点定位于传统的金融风险,但信息安全风险是一定不能忽视的。至于题主说的,高风险必定高收益,为什么还有人投资,反过来理解,是否存在一种投资品是低风险高收益的,房子?这个不说。因为原因复杂。P2P网贷的高风险是正常的,但不是说不能避开风险,还是权衡的结果,既然有这么多人投资P2P网贷,你不能说都是头脑发热的,很多还是理性思考后决定投资P2P网贷的,既然如此,P2P网贷就是值得投资的,如果平台和项目选择恰当,收益是非常可观的,P2P能够吸引许多资本大鳄入场,更多的行业巨头也在蠢蠢欲动,这充分证明了P2P网贷的魅力。更不要说P2P网贷会给整个社会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