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工作行事历模板

龚宪生 2019-12-21 2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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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会经营内容及安排一、早会的内容有人说,单位的经营就是早会经营,实务上,确实如此。在早会的实施上,我们可以做1.每日工作的计划2.各种资料的建立3.增员对象与主顾名单的建立与填写4.各种短时间的教育与训练5.室内辅导6.士气的7.公司政令的宣导8.出缺勤的管理二、在早会,我们所期待的效果是什么?1.作为工作出发点的效果保险工作强调以自我管理为中心且具有创造性的工作,早会应为每日工作的启动点,具有启发性的见解,更含有工作动机的效果。2.作为教育与训练的最佳场所与时机在固定的时段与场所,如能好好加以利用,在全员皆可以出席参与的情况下,最能达到教育与训练的效果。3.人员活动的管理透过早会,我们可以了解单位人员出勤状况,人员前一日业务活动成果报告,本日工作计划及预定的业务活动。4.提升单位士气士气的提升是因为每一个人都在工作,有付出设置增员日,该日全处人员只做增员工作以上各项,尤其以6、7项特别重要,因为该两项工作在建立业务人员的推销与增员的工作动机作为出发点上,有特别效果。五、结束语早会是每天必行的工作,要使部属的业务活动更有朝气活力,非每天举行早会不可,但单位主管担此重任,遇到属员出勤情况不佳时,请别忘了时时对部属怀着体谅与同情心,对缺勤的部属须作深入了解与慰问,单位主管若能如此体恤部属,则必能上下一心,共同为单位经营的发展尽最大的努力。
黄益生2019-12-22 0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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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平安是大的金融财团,信誉好,回报稳定,服务好,老百姓都认可的大品牌,而且在以后所有跟钱发生关系的都可以在平安解决,都由同一个代理人为你服务,一个公司解决了你的所有问题,如银行,保险,证券,等等。
    黄盛沛2019-12-22 00:36:37
  • 2019年度主要工作业绩及突出贡献2019年X月XX日,我成为了XXXX分公司银保部一员—人员管理综合岗,入司即投保了1万元xxx产品个人成绩,在公司成立之初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工作以来,积极配合领导工作,做好银保后援保障工作,给予前台销售人员充分业务支持,认真执行总部方针政策;配合分公司领导完成了吉林工行、中行、建行、招行、XX等协议的签署;配合渠道经理做好各渠道上柜前准备工作,以保证渠道出单顺畅;每月按时完成各银行渠道手续费结算工作,保障银行及时统计对账,与银行密切联系,沟通顺畅1、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条理清晰,学习能力强,做事稳妥,有责任心,工作不拖欠,执行力强。2、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业务技能。吹吹牛有帮助请采纳,。
    黄益绍2019-12-22 00: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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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分割转让所涉及的法律问题1、债权分割转让行为本身的有效性问题债权拆分转让是指融资租赁公司将对承租人的单一债权根据投资者人数拆分多个债权,使债权份数与投资人数匹配,本质是P2P平台在对债权拆分重组后将其转让给平台上的大众投资者。将债权向单一受让人全额或部分转让,具有合法的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也规定,出租人转让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受让方以此为由请求解除或者变更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需要注意的是,通过债权转让的模式转让应收账款后,承租人对受让人依然可以享有合法的抗辩权。因此,如果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已经约定有关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抗辩权由承租人向出卖人主张,则可以大大减少向受让人主张的抗辩风险。当然,如果出租人存在影响承租人对标的物占有的违约行为,则债权的受让人将面临拒付的风险。实践中,主要是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等产品涉及债权的拆分转让,所谓资产证券化,是融资方以具有稳定的、可预期的、持续性的现金流的特定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机构,机构以此作为基础资产,通过一定的操作如拆分、重组这些资产的风险与收益,增强资产的信用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证券的行为,而证券本质上就是均等的份额化的财产权利。这种处理方式需要先回答一个问题,债权份额化分割后向不特定多数人转让是否合法有效?对此,相关法律并没有直接的禁止性规定。但是,《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构成公开发行的要件包括: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那么向不特定多数人转让的债权份额是否属于上述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范围是其合规性判断的核心问题,对此,目前证监会、最高法院均没有官方立场作肯定性的认定。基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实务中众多经营者均乐观评价该种经营模式的合规性。在我国现行的《证券法》中,证券的范围未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信托计划、有限合伙份额、债权拆分份额等均未纳入证券的范围,因此应将其称之为“类资产证券化”,而不是“资产证券化”。但需要额外注意的是,目前正在着手修订的证券法将借鉴美国1933年《证券法》有关证券的定义方法,未来可能将理财产品和投资合同等均纳入到公开发行监管的范围,因此,可以预见的是,这种向不特定多数人公开销售的份额化债权有可能将面临必要的监管。2、债权分割转让后的本金和利息法律关系由于实践中监管部门实际上已经默许了通过P2P网贷平台转让债权这种模式的可行性,故租金债权整体转让到期租金+未来租金的有效性在实务中几乎不存在争议。但是,如果将本金和未到期的利息分割分别向不同的投资人转让,这就涉及到对本金债权与利息债权的主从属性的问题,即实务界所说的“错配问题”。债权期限错配是指债权期限与投资者投资期限不匹配时,债权人或P2P平台将债权期限人为拆解为几个时间段的债权与投资者投资期限相匹配的行为。如果以债权到期时间的先后顺序为标准分割债权,将在不同时点到期的债权本息向不同投资主体转让,这种模式涉及的部分债权如果符合《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其有效性可以得到认可。实践操作中的困难主要涉及到对转让标的物的描述,以及如何协调在先受让人在债务人违约时,宣告债权提前到期权利与在后受让人权利的关系。具体到融资租赁企业,为解决期限错配的问题,融资租赁公司或者P2P平台一是尽量选择1-2年内的短期项目进行打包,二是采取“分拆项目”的方式与P2P平台对接,即把一个长期项目拆成多个短期项目,而P2P平台则在前一个项目到期后再设立第二个项目标接盘,采用这种方式的平台,主要代表为万达控股的“快钱”。二为受让债权的投资人设定担保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租金债权的担保机制主要包括四方面,第一,租赁物所有权的自身担保;第二,产品出卖人的回购担保;第三,第三人对承租人的履约担保;第四,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保证等类型。下文将一一进行分析。1、关于租赁物所有权的自身担保,这点很容易理解,即租赁物本身由于其具有一定价值,因此可以为交易的安全性提供一定基础,本文不展开讨论。2、关于出卖人的回购担保因租赁物出卖人的回购担保不是我国《物权法》规定的法定担保类型,不能作为法定的从权利通过债权转让自动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债权受让人需要执行该项非法定担保机制,融资租赁公司还需要另行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债权受让人。但在实际操作中,我们虽然可以通过平台向不特定多数人转让债权,但无法向不特定多数人转让租赁物的所有权。3、关于第三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第三人对出租人支付租金义务所提供的担保承诺,则属于担保法所规定的法定担保方式,可以作为从权利让与债权受让人。但是在实践中,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抵押权人为分散的多数投资人办理抵押登记存在一定障碍问题。对此,实务中创造性地设计了一种投资人在受让债权时一并委托第三人持有抵押权的格式条款。对此,单就该格式条款在合同法上的有效性而言,因其并未限制受让人的权利,其有效性可以认可。但是,我国物权法一方面有抵押权需登记设立的规定,另一方面还有抵押权不能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的限制,信托法中也有专为讨债和诉讼目的设立的信托无效的规定,故这种委托第三人持有的抵押权的可强制执行性在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将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笔者认为,也可借鉴目前我国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信贷资产转让予特殊目的机构做法:在发生义务人不能到期履行义务,需要执行担保措施条款前,仍由原始权益人持有,当发生义务人不能到期履行义务,需要执行担保措施偿还债务,则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此时担保权自动转移到债权人名下,这被称为权利完善措施。4、关于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的保证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债权转让方,对债权受让人可追索的承诺以及第三人对受让人所作的保证,是专为受让人设立的担保,在法律关系的主体上具备可执行的基础。但目前在实践中,其设立方式往往是通过网页公告的方式进行的,而不是承诺人与投资人一一签订的担保合同,严格判断,其并不符合《担保法》第13条有书面合同要件的规定。要解决其效力问题,需要结合《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3条的规定,将公告式担保承诺理解为网络金融平台的悬赏广告。笔者认为,也可在P2P平台投资人注册须知中,由平台加入债权转让模式下附属担保权益随之转移的相应条款使之合法化,如果投资人完成了网站指定的注册行为,则认定双方间符合担保合同成立的要件,借此确定回购承诺或担保承诺的有效性。除此以外,在收益权转让模式中,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债权人即使在收益权转让与投资人情况下,并不退出与承租人的债权债务关系,融资租赁公司仍享有向承租人的租金请求权,而租赁资产收益权的请求权只能由投资人向融资租赁公司主张,承租人租金的支付义务也仍向融资租赁公司履行。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在租赁合同中为保证承租人的租金支付义务履行而设立的各种担保合同条款的效力不存在任何疑问。但在债权转让模式下,这些担保条款效力值得探讨。
■早会经营内容及安排一、早会的内容有人说,单位的经营就是早会经营,实务上,确实如此。在早会的实施上,我们可以做1.每日工作的计划2.各种资料的建立3.增员对象与主顾名单的建立与填写4.各种短时间的教育与训练5.室内辅导6.士气的7.公司政令的宣导8.出缺勤的管理二、在早会,我们所期待的效果是什么?1.作为工作出发点的效果保险工作强调以自我管理为中心且具有创造性的工作,早会应为每日工作的启动点,具有启发性的见解,更含有工作动机的效果。2.作为教育与训练的最佳场所与时机在固定的时段与场所,如能好好加以利用,在全员皆可以出席参与的情况下,最能达到教育与训练的效果。3.人员活动的管理透过早会,我们可以了解单位人员出勤状况,人员前一日业务活动成果报告,本日工作计划及预定的业务活动。4.提升单位士气士气的提升是因为每一个人都在工作,有付出设置增员日,该日全处人员只做增员工作以上各项,尤其以6、7项特别重要,因为该两项工作在建立业务人员的推销与增员的工作动机作为出发点上,有特别效果。五、结束语早会是每天必行的工作,要使部属的业务活动更有朝气活力,非每天举行早会不可,但单位主管担此重任,遇到属员出勤情况不佳时,请别忘了时时对部属怀着体谅与同情心,对缺勤的部属须作深入了解与慰问,单位主管若能如此体恤部属,则必能上下一心,共同为单位经营的发展尽最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