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公司是做金融的可是什么也没有,就几台电脑,公司价值不高,可

龙平华 2019-10-15 08:25:00

推荐回答

小公司的估值方法如下:1、相对估值法等多种方法。地产估值中采用的资本化率方法也属于这种方法。2、折现现金流法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将之折现至当前,加总后获得估值参考标准。包括折现红利模型和自由现金流模型。3、成本法以当前重新构建目标企业所需要的成本作为估值参考标准。4、清算价值法假设将企业拆分成可出售的几个业务或资产包,并分别估算这些业务或资产包的变现价值,加总后作为企业估值的参考标准。在实践中,中国基金业主要用到的估值方法为“相对估值法”和“折现现金流法”。公司估值是指着眼于公司本身,对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公司内在价值决定于公司的资产及其获利能力。
齐斌武2019-10-15 11:05:03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看是什么金融机构了,目前也发现了很多已金融投资理财之类为名进行诈骗等等已谋取利益。
    龙巧云2019-10-15 11:21:24
  • 首先贵公司每年净利润为12万元左右,假设贵公司经营10年,所以暂估为120万元。要分30%的股份,这30%的股份价值=3=51.43万元。
    符胜歌2019-10-15 10:02:44
  • 金融投资公司多使用戴尔Vostro系列的电脑,戴尔Vostro成就320多功能台式一体电脑价格合理、节省空间,并且拥有台式机的全部功能,是行政人员的理想之选。硬件配置上这款产品满足目标人群需求不成问题,E5300的处理器搭配2GB内存、160G硬盘。虽然硬件配置算不上高端,但日常办公应用应付起来没有任何问题。戴尔Vostro成就笔记本相当轻薄便携,而且外观相当时尚,这样与用户进行商务会谈的时候可以更好的提升企业形象。加上戴尔的安全性管理也很下功夫,DellDataSafe在线备份和恢复,可以为业务数据获得简单且无后顾之忧的保护。最后一个优势是相同品牌的产品在管理维护和升级配置时给技术部人员减少了很多麻烦。金融投资公司使用的电脑,要强调的是移动性和安全性。但是业务员在电脑的性能方面要求不是很高。
    黄盛才2019-10-15 09:01:18

相关问答

你说的这个问题,其实是公司融资工具问题的一个分支。公司初创时以及扩张时,都需要资本的支持,而获得资本,就要支付给投资人相应的对价,这个对价就是所使用的融资工具。通常的融资工具有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在风险投资中通常是股权融资。至于“融资时转让的股权是谁的?”这个问法不太严谨,因为股权融资,可以是通过转老股的形式,也可以通过发新股的形式,只有“转老股”时,才涉及到“股权转让”这个字眼,发新股时不应该说“转让”。境内的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股票、股份一说,所以“发新股”这个概念,在境内就是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就是投资人对公司投资所获得新股。这个注册资本的增加与投资人投资公司是同时进行的,公司原股东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不变,但由于注册资本增加了,所以原股东的股权就被稀释了,但这不是转股的结果。如果是通过转老股的形式融资,那就是公司预留的股权或者原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出去一部分给投资人,来作为投资人投资的对价。这个时候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不变,公司原股东的股权也没有被稀释,这个就是原股东转让出去的股权。通过发新股融资,投资的钱通常是小部分进入注册资本,大部分进入公司资本公积,进入注册资本的钱验资后进入公司基本户,后者是直接进入公司基本户。总而言之,钱是进入公司账户,给公司了。通过转老股融资,投资的钱是进入原股东个人的账户,然后,该股东想办法和公司签个协议,如《服务协议》,把这笔钱转给公司使用。但是这样操作会给公司做账带来一定风险,所以现在公司融资一般不通过股东转老股的形式操作,而大都是通过增资的方式操作,这样在法律层面上更正规。至少我们律所是这样的。
得分情况看:一、如果平台没有触犯刑法,平台负责人也没有犯罪,部门经理肯定没有刑事责任。平台如果依法经营,没有设立资金池,也没有帮助投资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进行集资诈骗,也没有进行虚假广告宣传,没有违法金融监管法律法规擅自发行股票、债券,没有故意参与洗钱等。平台则没有触犯刑法,平台都不构成犯罪,平台由于经营不善而倒闭,只需要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即可,部门经理不承担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责任。平台负责人如果构成犯罪,部门经理有可能与其构成共同犯罪。二、如果平台触犯刑法,构成单位犯罪,部门经理极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解释,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认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具体实施犯罪并起较大作用的人员,既可以是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单位的职工,包括聘任、雇佣的人员。三、如果平台负责人构成犯罪,部门经理极有可能与其构成共同犯罪而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所以判断平台部门经理有没有刑事责任,先得看平台或是平台负责人有没有违反法律,再看部门经理有没有参与协同。扩展资料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已有236家P2P网贷平台相继“爆雷”。其中,有163家是在6月以来的50天内“爆响”,平均每天约3.26家。截至6月底,国内P2P平台数量已降至不足2000家。今年6月以来的这波调整,在地域上出现了不一样的特点。163家问题平台集中在浙江、上海、广东三地,数量分别为55家、51家和27家,占比超过80%。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报告显示,截至6月30日,我国在运营P2P网贷平台共2835家,主要分布在广东、北京、浙江和上海地区。四个地方共有1720家在运营P2P网贷平台,占全部在运营平台60.6%。到现在,我国P2P网贷用户已超5000万人,人均投资金额22788元,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江苏等地,与平台分布高度重合。 中国刑事辩护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