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理财目的是什么?有了解的吗?

辛奎华 2020-01-17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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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理财包括三项,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和净营运资本管理。

投资决策:涉及资产负债表的左边,即钱到哪里去(资本预算)。

融资决策:涉及资产负债表的右边,即钱从哪里来(资本支出)。此外,在融资决策中,债务型融资是指发行债券或借款;权益型融资是指发行股票。由是,资本结构就是短期及长期负债与股东权益之间的比例。最佳的资本结构是融资成本最小时的负债和权益的比例。

净营运资本管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在数量与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流入和流出经常在时间上不匹配,净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梅金香2020-01-17 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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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公司理财的基本目的是公司开展财务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一般而言,如果某利益主体能将其目的作为公司理财的目的,那么该利益主体的经济利益就最容易得到实现。根据公司理财的实践,具有代表性的公司理财的基本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完成计划

    (二)利润最大化

    (三)企业价值最大化

    (四)股东财富最大化

    (五)其他

    在公司实际理财过程中除了上述各种理财目的之外,还存在诸如职工福利最优化、经营者考核指标最大化等等理财目的。所谓职工福利最优化,是指在公司理财过程中,公司理财均围绕着如何提高职工福利这一中心来运转。

    赵香汝2020-01-17 17:59:40
  • 目的是产值最大化、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

    黄真炎2020-01-17 17:54:14
  • 公司理财目的具体来讲就是最大化所有者权益的价值。

    齐斯汉2020-01-17 17:18:17
  • 公司理财能使公司的资金价值最大化。充分利用闲置资金。也是现代化公司的必备制度。

    龙小雨2020-01-17 17:01:42

相关问答

5万执行的是最低标准

在中国,银行的理财业务相比于国外起步晚、发展慢,理财产品品种也是寥寥无几。2011年时,银监会发布了第5号文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其内容是对理财产品销售的一些约束条款。

《办法》中要求:所有商业银行是对自身的客户、理财产品进行分级,从低到高至少要有五级,可根据实际情况进 一步细分。《办法》规定的分级标准之下,限定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起点不得少于5万元。具体办法如下: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理财产品风险评级、潜在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理财产品设置适当的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三级和四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人民币;风险评级为五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为了加强理财产品风险评级薄弱环节的管理,办法中还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媒体如电视、电台等公共渠道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宣传。同时银行也不得夸大某理财产品、更不得随意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具体办法如下:

第十三条(五)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

第十六条 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出现表达收益率或收益区间字样的,应当在销售文件中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户,“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如不能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则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不得出现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等类似表述。向客户表述的收益率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应当简明、清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误导客户。

以此来看,为了按《办法》执行,又不丢掉客户,5万是最低的标准,这不是银行决定的,而是监管曾决定的,《办法中》把客户进行了相应的风险承担分级。为了保证所有投资者的利益和权利便给出了最低标准:风险评级为一级和二级的理财产品,单一客户销售起点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

1、金融牌照与监管

除了基本的《工商营业执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才是最关键的牌照,有《金融许可证》的公司,才是正规的金融机构。

信托拥有中国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发放的金融牌照,而第三方财富公司,不好意思,是没有《金融许可证》的。

有无牌照也决定着监管问题。

信托公司由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每年的审计、检查、抽查无数,且有专门的《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集合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俗称“一法三规”)的约束,信托公司的经营非常规范。

而第三方财富公司则没有任何专门的监管机构,在中国,没有人管绝对不是好事。

2、资金风险隔离

信托公司发行的每支集合信托产品,资金都有商业银行托管,并且和信托公司的自有资金完全隔离,说的难听一点,就算信托公司倒闭,也不会影响到其发行的信托产品的运作。不同信托产品之间也相互隔离,互相不影响对方的运作,自身的盈亏也不对其他产品产生影响。

而第三方财富公司的项目资金很少有银行托管,全凭经营者的道德约束,一旦财富公司出事,常常会满盘兼输。

3、家底与实力不同

第三方财富公司的注册资金一般很少,如:某通注册资金2000万,某亚也只有1个亿,而一般信托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几亿到几十亿不等。全国目前有68家持牌的信托公司,有几十亿净资产的信托公司也比比兼是,有些信托公司的净资产已超过百亿。

所以,这几年第三方财富公司跑路的很多,而信托公司有着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家当,均在合法合规运营。

1.从经济结构上来看,美国市场化的机制,使得经济的四大支柱产业军事、科技、金融、教育,在相对自由的体制中均衡发展,各有千秋。市场这只无形的手调节资源,四大产业各自根基深厚,又有部分融合,但大体上都相对固定,难以渗透到对方核心领域。

2.从金融市场来看,美国的金融体制完善,利率市场化完成近三十年,金融市场经过百年发展,产品和服务都已接近完善。金融行业竞争非常激烈,金融机构或发展综合实力,或在具有鲜明特色的领域深耕,因而竞争格局相对稳定。激烈的竞争也使得金融机构积极拥抱互联网,利用互联网先进技术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作为全世界最为成熟的金融市场,美国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了全方位的、多元化的产品,从贷款、理财、到风险投资等等。不仅投资品种丰富,而且服务到位,并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改善用户体验。这一点和国内形成巨大反差,国内金融业高度垄断,投资工具少,利率尚未市场化,收费和服务极不对等,在这样的环境下,互联网金融通过其特有的渠道优势,以普惠、快捷、高收益的特色,普及了理财产品也激发了广大用户的理财需求,爆发出巨大发展潜力和规模。3.从监管体系来看,美国有着一套相对健全和完善的监管体系,如SEC认定包括Prosper在内的所有P2P平台运营模式已涉及到证券销售,要求其在SEC登记注册,将其定性为在允许范围内销售"附有投资说明的借贷凭证"的机构。美国金融监管当局没有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专门监管框架,而是适用于一般性监管框架。以产品的运营模式来界定监管的归属,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财产安全。

对产品的定性、风险揭示均有比较完善、透明的体系,加之美国是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的资本市场,比个人投资者有着更强的专业能力和相对稳定的投资理念。而国内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有着明显的时滞性,给互联网企业迅速发展壮大以很好的时机,新产品层出不穷,规模上升非常快,缺少对投资者的风险提示及安全性的全面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