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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关联方:
1、融资人提供价值合计不低于10.33亿的商服土地抵押和应收账款质押,综合抵质押率低于40%;
2、本次用款项目纳入湖北省重点棚改计划,采用ZF购买服务的模式,回购款纳入中长期CZ预算(融资人已经于2018年收到部分回购款,未来回款稳定);
3、保证人1——黄石磁湖高新为黄石市第二大平台,实际控制人为黄石市国资委,截止2019年末总资产265.8亿,资产负债率51.87%,实现营业收入9.77亿,利润总额2.3亿。2016-2019年累计发行37.5亿企业券、中票,债项评级均为AAA;
4、保证人2——黄石新港开发,实际控制人为黄石市国资委,截止2018年总资产105.9亿,资产负债率为47.06%,实现营业收入6.77亿元。2017年发行9.7亿8年期债权融资计划,到期日晚于本次信托融资
5、融资人——黄石市益民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黄石市国资委,截止2018年总资产144.2亿元,资产负债率61.81%,实现营业收入3.06亿元;
6、黄石市为湖北地级市,属于武汉市1+8城市圈副中心城市,距离省会武汉仅70公里,通过武黄城际铁路仅需35分钟直达武汉,2018年实现GDP1590亿,实现可支配财政收入271.87亿元。
赖鸿志2019-12-21 23: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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