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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人身意外保险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但是投保人在指定受益人时需要经过被保险人同意。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不想给阿玲,而指定小若为受益人也是可以的,在保险法中是合理并且合法的。因为根据规定,如果自己为自己上人身保险,就同时具有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双重身份,也就是说投保人有权指定朋友成为自己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就算阿玲不想和自己分开,但是投保人可以指定小若为受益人也是可以的,但是没有指定受益人时,出现意外事故的,阿玲是合法受益人。也就是说不管是和阿玲,还是小若,尤其是阿玲在生小孩以后,及时没有结婚证,在没有指定受益人之前,阿玲和孩子是直属受益人。如果个人想把保险受益人给小若,就需要给保险公司申请,经保险公司同意后,才能产生效力。扩展资料:根据我国《保险法》第39条的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通常情况下,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目的是希望在其死亡时,给特定受益人以经济上的保障,使其不至于陷入生活上的困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则是与此相似,投保人可以在签订保险时指定一个或者多个人来作为人身意外险受益人,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指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受益人。无论哪种方法都可以达到相同的目的,同时也能够为保险受益人增添一份安全保障。人身意外险受益人一般是哪些人-中国人保手机官网。
车家骧2019-11-05 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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