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区别?

黄璇璇 2019-11-05 21: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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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民事行为或合同是自始无效,而可撤销的是在撤销前的有效,撤销后无效。无效一般是因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效力性规定,属于双方违法或有过错。而可撤销大部分是合同有瑕疵,属于一方违法或有过错。无效的不可以变成有效,也不可以履行。而可撤销可变更的却可以追认为有效的,或者要求过错方继续履行。
赵馨惠2019-11-05 23: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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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举个例子:无效民事行为是指这个民事行为自一开始就没有效力,比如不到法定婚龄的两个年轻人结婚。或者是一个小孩卖给你东西,都是无效的。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比如说甲带着孩子出去玩,孩子不小心掉水里了,然后甲不会游泳,正好碰见乙,求乙救孩子,乙说你给我2000钱,我就救,结果甲没有办法,说好吧。这种情况下,乙属于趁人之危,因此,这个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比如说甲委托乙出卖自己拥有的摩托车,后来一直没有卖出去,甲也就撤销委托,在甲撤销委托后,乙有个机会正好能卖出去,并且和丙签订了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是效力待定的,就看甲是否追认了,如果追认这个合同成立,如果不追认,这个合同就不成立,当然可能乙就负有缔约过失责任了。不知道这样能否明白。
    龚小飞2019-11-20 08:45:18
  •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此种限制。拓展资料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为“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对于这种民事行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也有权请求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
    堵文波2019-11-05 22:20:28
  • 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是一种相对有效的民事行为,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民事行为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民事行为。
    龚子顺2019-11-05 22:06:35
  • 1、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或“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2、与无效民事行为相比较,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体现出以下特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此种限制。
    齐昭田2019-11-05 2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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