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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无效、可变、可撤民事行为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经全文。
管爱国2019-11-05 2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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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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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辛国艺2019-11-05 23: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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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者的区别在于《民法通则》针对所有的民事行为;《合同法》合同法只针对合同行为。全文。
连丽红2019-11-05 22: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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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第六十条民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六十一条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对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车家骧2019-11-05 22: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