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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民事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是不一样的1、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又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或“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2、与无效民事行为相比较,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体现出以下特点: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无效民事行为中,不存在此种限制。
黄田镔2019-11-05 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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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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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龚子鸣2019-11-05 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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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条件不同:无效民事行为,指欠缺法律行为根本生效要件,自始、确定和当然不发生行为人意思之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是因行为有法定的重大瑕疵而须以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不同:无效的民事行为属于自始当然和绝对无效行为,不论表意人或利害关系人是否主张,都从行为开始就确定地不能发生法律行为的固有效力。法院或仲裁庭发现民事行为属无效时,可以不经当事人请求,径行认定无效。而可撤销民事行为却只有经过审判或者仲裁程序确定之后,才属无效,在当事人不申请变更撤销.或者虽然申请,但审判或者仲裁机关尚未作出撤销判决时,则还具有其效力。因此,它不是当然和绝对无效,而是相对无效行为。
齐昌盛2019-11-05 22: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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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民事行为是指民事行为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是一种相对有效的民事行为,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民事行为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民事行为。
龙层花2019-11-05 2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