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需要缴税吗?

窦贤芳 2019-11-05 21:46:00

推荐回答

要。除股份制企业用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外,其他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或分配给个人的所得部分,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连传宝2019-11-05 2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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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股东为个人,且为居民纳税人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股东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东为外籍个人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东为居民企业或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免交企业所得税;股东为非居民企业且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赵顺起2019-11-05 22:20:30
  •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第一百六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第一百六十九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章衣萍2019-11-05 22:06:37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为加强法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贺龙豹2019-11-05 22:03:28

相关问答

根据2019年3月1日正式实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新公司的出资时间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对超出自然人合理生命预期的出资期限,应对申请人做好认缴制的解释说明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考虑到自然人股东的股权可能发生转让、被继承等情况,经指导申请人仍坚持的,登记机关应予办理。扩展资料:公司法对各种出资方式的规定《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采用货币持资方式,也可以采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方式。每种出资方式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货币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方式是指股东直接用资金向公司投资的方式,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并向公司出示其资信证明,以证实其投资资格和能力。二实物作价出资方式。以实物出资必须评估作价,并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作价结果核算、确认。股东以实物作价出资,应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并由有关验资机构通验证。三工业产权出资方式。工业产权出资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利权和商标权;一类是专有技术,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进行评估,并应在办理公司登记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同时,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四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其出资作价必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税收筹划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节税,是指纳税人以合法的方式,例如通过对政策规律的研究、财务分析等方式来达到不交或少交税的目的,当有多种纳税方式和方案的时候,企业纳税人就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税负承担较低的方式来处理财务和经营。避税虽然和节税看起来差不多,但是它是以并不被法律所认可的手段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这里所用的手段并不是明文规定可以使用的,但也没有被禁止,所以这是一种类似于“打擦边球”的做法,避税会导致国家财政的收入减少,对其他企业来说有失税制的公平性,财务公司一向是持反避税立场的,也希望政府可以通过相关的法规来减少企业的避税行为。节税一向是财务代理公司首要向企业主推荐的服务之一,通过对税法的比较和分析,做出合理的方案减少企业的税务负担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所以受到大多数企业主的认可。并且企业纳税人通过节税可以利用税法中固有的优惠政策来享受其利益,这也符合了税法优惠政策的立法意图,实现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企业想要节税,首先就得有一个充分理解当前税法和财务知识的专业会计人员,但现实情况是很多企业都不具备这样的人才,甚至连基本的记账报税工作都是由财务代理公司来完成的,所幸财务代理公司也有帮助企业节税的业务,企业主可以将这项工作也一并交给代理公司,财务代理公司有足够专业的人可以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和经营业务方面的收受筹划。
信托公司频繁增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自2010年银监会出台《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资产规模需要相应的净资本来覆盖其中的风险资本。而净资本有限就会限制信托公司的发展,还因信托公司是以融资类业务为主,计提更多的风险资本,就需要更多的净资本来覆盖。因此,为了不断发展,扩大规模,许多信托公司选择增加注册资本。 
2.当前经济的疲软、房地产市场的动荡以及一些风险产品的爆出,让信托业突然惊醒,信托业资产规模已经站在了12.48万亿元的高峰之上,而行业所面临的风险也不容小觑。且今年颁布的银监会99号文,要求信托公司建立风险补充机制,当信托公司经营损失侵蚀资本时要从净资本中全额扣减,再由股东补充资本或者相应地缩减业务规模。因此,防控和缓释风险已成为当前信托业最主要的课题。对于那些风格激进,发行信托资产规模较大,风险资产过高的信托公司,通过增资来提前布局防御未来的风险不失为一个良策。 
3.增资还进一步体现了信托公司及股东实力,以及其看好信托业发展的预期。例如此次增资的中信信托,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既说明了当前公司的盈利能力很强,而在这个时点增资,也表明了公司股东对信托行业和公司未来经营与发展充满了信心。当然,中融此前同样大手笔的增资也有这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