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觉得中诚信托公司可靠吗?

赵黎娟 2019-12-21 2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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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信托是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起初叫中煤信托, 成立于1995年11月,2010年10月完成增资扩股, 注册资本金增加到24亿元人民币, 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以市场为导向,公司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指标一直名列行业前茅。中诚信托所获荣誉不少:1.中国信托业协会“2006年中国信托公司排行榜”第一名,2.“中国最佳金融机构排行榜”“年度最佳信托公司”,3.第二界“诚信托”杯中国信托公司“最佳风控奖”,4.第三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奖。
齐晓影2019-12-21 23: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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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国内名次排列靠前的信托公司,值得信赖。
    赵顺轩2019-12-22 00:20:15
  • 很不多的信托公司,不管是公司信誉和实力都是很靠谱的。
    赵飞英2019-12-22 00:08:37
  • 还不错,行业名列前茅!
    辛培宏2019-12-21 23:39:27

相关问答

每一种电瓶的额定电压和电流都不同,建议充电时请看准汽车电瓶的使用说明书,按照说明书上的额定电压进行充电。下面说一下正确的充电方法。使用中汽车蓄电瓶定期补充充电步骤如下:1先用蒸馏水或蓄电池专用补充液将蓄电池的液面调整到规定高度。2充电前按照充电设备的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将要充电的蓄电池连接起来。串联在一路的蓄电池的总电压不能大于充电设备的额定电压。3定电流充电的充电电流是根据蓄电池的容量来选择的。定电流充电分两个阶段进行。阶段一的充电电流是蓄电池额定容量的十分之一,阶段二的充电电流是蓄电池额定容量的二十分之一。4蓄电池充完电后,检查蓄电池的电解液的密度。如电解液密度不符合要求,可先将原格内的电解液到出一些;如原密度过小,可再加入相对密度的浓电解液;如原密度过大,可加入蒸馏水稀释。调整后液面高度应符合规定。有的车主认为,快速充电可以节省时间,只需要3-5个小时。其实不然,快速充电只是迅速把电池表面激活,而实际上电池内部是没有完全充满电的。除了快速充电之外,还有一种为慢充电,充电时间为10-15个小时,那些深亏电池就必须进行慢充电,否则充电时间不够,充电量不足,会直接影响到汽车的行驶性能。虽说充电是个相当简单的操作,但也有一些注意事项:1.向铅酸蓄电池充电时,要穿上保护衣。2.充电时,汽车蓄电池附近不能有火花,禁止抽烟。3.对一个或对多个汽车蓄电池并联充电时,充电器电压不要超过16v。
1、保险一次报和第二次报对下一年的保费没有区别。2、投保车辆在上一个保险年度中有无赔款记录对今年保费的价格有很大的影响,目前各公司对连续3年及3年以上没有发生赔款的车辆会在基准费率下同之上给予7折的优惠,连续两年的会给予8折的优惠,仅上年度无赔款的也会给予9折的优惠。3、无赔款的可以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一旦出险的自然享受不到优惠措施,并且如果发生赔款次数过多,保费还会有较大的上幅。4、目前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采取的政策是,对于一年理赔两次的,不会影响下一年的保费,还能享受到保险公司的优惠;三次理赔的,保费不打折;三次以上的,保费将上浮10%~20%;五次以上的,被“拒保”的可能性很大,这个各家保险公司可根据客户情况来定。5、绝大部分保险公司,在车险方面的浮动机制,与上一年度车主的保险理赔次数有关,但理赔次数并不等同于报案次数,如果报案、定损后车主不去赔付,依然不算理赔。6、理赔次数与理赔金额也是无关的,如果是在两次范围内,但是金额属于1000元以上,也不会影响下一年的保费。扩展资料近因原则1、近因原则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这是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予以赔偿。2、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两者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存在,才能构成保险赔偿的条件。3、灵活运用保险近因原则是消费者维权的手段。理赔依据近因而来1、现实生活中,引发损失的原因多种多样,针对不同的导致损失的原因,在运用近因原则时也各不相同。但是常见的主要有以下两种:2、引发损失的原因单一由单一原因引发损失的情况,在实际理赔过程中操作相对简单。实践中,理赔人员只需要判定这一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即可,而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也往往很少会有异议。3、比如,张某在走山路的时候不小心摔坏了腿,如果张某买了意外险,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给予张某相应的保险金,但是如果张某投保的是重疾险,那么保险公司不需理赔,这明显超越了重疾的承保范围。保险理赔。
在如何优选固定收益信托项目方面,侧重如下几点,供大家参考:
1、项目必须有最少一个以上的风控点。风控点是指风险在哪个点可以止住。要么是募集主体(或担保方)实力特别强,破产的概率特别低;要么是抵押物特别好,很足值并且流动性好。一般有一个风控点就已经是还可以的项目,同时有两个或以上的风控点就更好。如有的项目风控措施很多,但每个措施都不能成为一个比较明确的风控点,那也不能算好的项目。
2、更注重还款来源分析,必须有充足的还款来源。还款来源是从更源头的角度防止坏账发生。要么是项目本身在存续期内有足以覆盖本息的现金流,要么是项目方担保方的经营性现金流比较稳健,并可用于偿还信托贷款(从该角度一般实际控制人无限责任担保的更好)。如果还款来源不充分不稳定,有可能靠到期的再次发行偿还,风险就相对大很多,受市场的流动性影响和项目方的再募集能力影响就会比较大。
3、增强对信托公司抗风险能力的考量。例如有些比较激进的信托公司总体的研究评级会偏保守一些,尤其是该类公司的资金池产品会评级降低一些;如信托公司的风格比较稳健,股东背景比较强的(例如有四大资产管理背景的),或资本覆盖率高的,或专业能力很强的,系统性风险会低一些。
子女信托基金指的是由委托人和信托机构进行合同签署,将自己的部分资产转入信托账户之中,再由信托机构对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管理及运用,一般会作为受益人的成长费用,而这类费用会根据合同所注明的条件来进行定期或特定发放,为受益人提供生活上的保障。
子女托基金的优点:
子女信托基金与家族信托基金的特点类似,不过在其产品的本质上是为了储备好子女的教育资金,所以子女信托基金的优点更多的是以资产管理为主。
1、合法节税
通常子女信托基金会按照固定的期限来为受益人发放资金,而这种方式能够很好的节约税费,而该类税费大多为所得税,信托能够有效的转移和分散所得资产,来降低所得税的征收率。
2、事先规划
委托人在进行信托的制定时,就能够开始规划子女的成长路径,从教育费用到日常生活费都可以通过精密计算来进行控制,就算家庭遭遇了变故,该信托还是能够按照合同持续下去,保障受益人能健康成长起来。
3、避免侵占
前段时间非常火的《人民的名义》中,高小琴为自己的儿子设立了2亿港币的信托基金,而在她所有的资产都被上缴后,唯独这笔信托基金幸免于难,这并不是国家的疏忽,而是信托财产本身就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所以,就算在商业上经营困难,但子女依然能够获得持续的资金扶持。
4、安全保障
与大多数信托产品一样,信托公司在管理信托产品时会受到银监会的监督,再加上各类法律法规的限制,所以信托市场很少出现信用风险,而客户的权益也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
5、有效管理
信托机构在受理委托后,就会对所委托的资产进行有效的管理,相比家庭自己用于理财投资,信托机构则拥有专业的市场分析师和资产管理人员,定期为委托人提供数据报告,帮助委托人做好资产方面的控制。
信托和银行信贷都是一种信用方式,但两者多有不同。
1、经济关系不同
信托是按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经营宗旨来融通资金、管理财产,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当事人,其信托行为体现的是多边的信用关系。而银行信贷则是作为“信用中介”筹集和调节资金供求,是银行与存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
2、行为主体不同
信托业务的行为主体是委托人。在信托行为中,受托人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旨开展业务,为受益人服务,其整个过程,委托人都占主动地位,受托人被动地履行信托契约,受委托人意旨的制约。而银行信贷的行为主体是银行,银行自主地发放贷款,进行经营,其行为既不受存款人意旨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意旨的强求。
3、承担风险不同
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信托的经营风险一般由委托人或受益人承担,信托投资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和佣金,不保证信托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而银行信贷则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存放款利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信贷资金的营运风险,只要不破产,对存款要保本付息、按期支付。
4、清算方式不同
银行破产时,存、贷款作为破产清算财产统一参与清算;而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由新的受托人承接继续管理,保护信托财产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