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风险隔离是资产证券化的核心

赵鹿军 2019-11-05 21: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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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定义是: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等相关主体开展的,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托管人和投资者,和原始权益人进行隔离。主要资产类型:企业应收款、租赁债权、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不动产收益权,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
辛国栋2019-11-12 19: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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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资产证券化与企业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从本质上来讲可能兼具融资和出售的性质。那么,从融资的角度来讲,资产证券化和传统的企业证券化,如果证券到期付清,储备账户里的资金会全部返还给资金提供方。从资金提供者的角度讲,现金储备账户里的资金可以看作是被抵押给了证券投资人,所以有时候这类账户也被称为现金抵押账户。
    连健儿2019-11-05 23:03:07
  • 资产证券化有利于发起者将风险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出去,有助于发起者改善各种财务比率,提高资本的运用效率,满足风险资本指标的要求。例如:根据《巴塞尔协议》和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要求,一个稳健经营的商业银行,资本净额占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为了满足这一要求,许多银行必须增加资本或出售资产。资产证券化的目的在于将缺乏流动性的资产提前变现,解决流动性风险。借短贷长的特点使商业银行不可避免的承担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风险,通过资产证券化市场,商业银行即可以出售部分期限较长、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将所得投资于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也可以将长期贷款的短期资金来源置换为通过发行债券获得的长期资金来源,从而实现了风险合理配置,改善了银行的资产负债管理。
    龚峰景2019-11-05 22:20:39
  • 1、确定要证券化的资产,组成资产池。企业要首先分析自身的融资需求,根据融资需求确定证券化的目标。2、组建特设机构,实现真实出售。一般由这些资产的原始权益人设立一个独立的实体--特设机构SPV,然后将资产池中的资产,便可以进行ABS融资。SPV作为发起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中介,是证券化交易结构的核心。从资产证券化运作的流程来看,资产证券化构造出的资产证券之所以能吸引投资者,其主要长处在于由“破产隔离”而产生的信用级别的增级,它是资产证券化运行机制的核心所在,其给予了交易安全以最大限度的保障。实现破产隔离,一方面要限制SPV的业务范围,使SPV能与其自身引起的破产风险相隔离。另一方面,使SPV能同与发起人相关的破产风险相隔离,不受发起人破产与否的影响,从而保证了持有资产证券的投资者收益的安全性。
    齐斯琴2019-11-05 22:06:47
  • 风险隔离机制作为资产证券化的核心制度,目的在于隔离发起人的破产风险,保障投资人预期实现偿付。
    黄益权2019-11-05 22:03:38

相关问答

财富是用风险衡量的,资产有没有风险?有多少风险?能不能安全地隔离风险、消化风险和转移风险?这些才是最关键的于永超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近年来我们身边屡屡发生的亿万富翁“跑路”、判刑、自杀、破产的案例比比皆是。我们的研究发现,尽管富人阶层在不断壮大,私人资产在不断增长,但是,多数人对自己的资产没有明确的概念,不知道、也从未考虑过自己的资产是否存在风险以及存在多大的风险,更不用说采取手段去规避和防范风险。而风险一旦发生,则往往损失惨重,甚至倾家荡产,毕生心血付诸东流。一个真实的案例告诉我们: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未必是你真正拥有的财富。Z先生是较早积累财富并移民海外的少数人之一。2019年奥运会前,他看好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委托“挚友”在北京和广州置业十余套别墅,款项均按“挚友”安排通过第三方甚至第四方渠道汇入国内。Z先生取得了产权证并置于国外家中,从此认为高枕无忧。奥运会后Z先生回国准备将房产出手获利,结果发现十余套别墅均已被法院拍卖,登记于“挚友”及他人名下。不仅如此,法院还下达限制令,限制Z先生离境,理由是Z先生还欠“挚友”600万款项未还。原来,“挚友”利用Z先生不在国内的机会向法院提起欺诈诉讼,称其为Z先生买房垫付房款几千万,Z先生不予偿还。最后,法院通过缺席审判,判令Z先生偿还房款,并将十余套别墅低价拍卖。Z先生依法持有的不动产从此化为乌有!这个案例说明,资产仅仅是个数字,资产本身并不等于财富。真正的财富是挤掉了“风险水份”的资产。可以说,财富是用风险衡量的,而不是用货币计算的。关键不在于创造和积累了多少资产,而在于资产有没有风险?有多少风险?能不能安全地隔离风险、消化风险和转移风险?私人资产的三种风险那么,私人资产到底有哪些风险呢?不同的角度能挖掘出不同的风险。单单从私人资产的权属角度分析,可以分为“公私不分”、“夫妻不分”、“代际不分”三类风险。其一,资产公私不分的风险。这里所说的“公私不分”是指企业资产与私人资产不分。中国许多高净值人群的资产是以企业的形式存在的。他们在创业之初往往把全部的家当都投入到企业当中。为了企业的发展壮大,也很少从企业利润中分红。这样,属于私人所有的巨额资产就都放在企业中,甚至很难严格区分企业资产与私人资产的界限。然而,一旦企业发生危机,这部分应当属于私人的资产由于未被依法隔离出来,仍然属于公司资产,将无条件地用于承担所有企业的债务和风险。于是,许多企业家跑路也就不足为奇了。其二,资产夫妻不分的风险。国人夫妻关系的写意和婉约,使得大家羞于谈及夫妻财产的分割和所属。以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的颁布引发了以“丈母娘”为主导的口水战,甚至有人感慨“婚姻是一次重要的财务决定”。确实,对于拥有巨额产业的家庭而言,夫妻资产不分将会直接影响私人资产的安全。比如,尽管公司都属于有限责任,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可以“揭开公司的面纱”,由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这样一来,作为夫妻的另一方将为此共同承担相应的风险。而婚姻的破灭更是以巨额财产损失为重要的显性结果。其三,资产代际不分的风险。家族企业的特点就是“肉烂在锅里”,子承父业也没有明确到底“承”的是股权还是资产。于是,一家子人都自然地认为老子的一切都是儿子的。没有资产分割、没有遗嘱,没有代际传承的安排,一旦企业或者个人发生危机,将直接殃及家族产业安全和继承人资产安全。尤其是如果子女及其婚姻关系未处理好,亿万资产最终有可能成为别人的财富。有效规避资产风险资产风险管理是私人财富管理的基础。没有有效的策略和手段使既有资产处于一个安全可控、自由支配的状态,也就谈不上财富的进一步积累与传承,更不会有财富的健康和自由。如何让自己的资产安全并顺利传承永续,这是所有私人资产所有者最为关注的问题。咨询理财顾问、找专业人士为投资把关,这种投资理财中的风险规避手段,都是资产管理当中必不可少的。但我们这里强调的是创造资产、持有资产、移转资产以及传承资产这一系列过程中资产治理的风险。只有系统地规避、隔离、防范、消灭、转化了风险,你的资产才是安全的、健康的、自由的。防范风险的方法是灵活多样的。比如,可以定期从公司分红,将个人资产与公司资产相分离;可以约定夫妻资产权属,就家庭重要资产进行策略性、保护性分割和隔离,这样,即便一方个人资产受到威胁,至少另一方的资产还是安全的;可以通过代际传承将资产延续给子孙后代;更可以通过保险、信托等金融手段进行资产风险的隔离处置。比如,就人身保险而言,其对于保全、隔离私人资产风险有着特殊的作用。根据保险的基本原理和《保险法》的规定,人身保险的保险金具有不被查封冻结、不被罚没、不纳入破产债权、不得强制还债的特点,它不属于遗产,作为婚内财产不被分割,永远属于不存在争议的私人资产。因此,运用人身保险建立私人资产的防火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安全选择。尽管隔离和防范资产风险的方法多种多样,但由于私人资产的形式、结构、状态及运作方式不同,风险也纷繁复杂;此外,私人资产风险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潜伏性,一旦发生往往救济不力、捉襟见肘。尤为严重的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可能带来许多不可控的风险,这正是高净值人群最为担心的。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婚姻法解释三》关于婚内房产赠与、婚后财产增值、夫妻债务、亲子鉴定等问题的规定,就给私人资产处置带来了不小的冲击,这一方面保护了部分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给部分人的私人资产带来了巨大的潜在风险。如何规避如此纷繁复杂的资产风险呢?我们认为,单靠资产持有人个人的守护是不够的。有必要为高净值人群建立一套从资产积累、增长、持有、移转及传承的全程风险防控体系,提供一套个性化的资产风险管理系统方案,通过定期对资产进行全面体检,对资产积累、资产持有、资产运转及资产传承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梳理、识别、分析和评估,然后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对资产风险进行规避、隔离、消灭、转移甚至转化,才能使高净值人群对自己的资产安心积累、健康增长、踏实持有、安全移转、顺利传承,最后达到财富自由的至高境界。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树立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以下几点上下功夫。一是要勤学,下得苦功夫,求得真学问。知识是树立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基础。古希腊哲学家说,知识即美德。我国古人说:“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大学的青春时光,人生只有一次,应该好好珍惜。为学之要贵在勤奋、贵在钻研、贵在有恒。鲁迅先生说过:“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工作上的。大学阶段,“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有老师指点,有同学切磋,有浩瀚的书籍引路,可以心无旁骛求知问学。此时不努力,更待何时?要勤于学习、敏于求知,注重把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形成自己的见解,既要专攻博览,又要关心国家、关心人民、关心世界,学会担当社会责任。二是要修德,加强道德修养,注重道德实践。德者,本也。蔡元培先生说过:“若无德,则虽体魄智力发达,适足助其为恶。道德之于个人、之于社会,都具有基础性意义,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这就是我们的用人标准为什么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因为德是首要、是方向,一个人只有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其才方能用得其所。修德,既要立意高远,又要立足平实。要立志报效祖国、服务人民,这是大德,养大德者方可成大业。同时,还得从做好小事、管好小节开始起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踏踏实实修好公德、私德,学会劳动、学会勤俭,学会感恩、学会助人,学会谦让、学会宽容,学会自省、学会自律。三是要明辨,善于明辨是非,善于决断选择。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是非明,方向清,路子正,人们付出的辛劳才能结出果实。面对世界的深刻复杂变化,面对信息时代各种思潮的相互激荡,面对纷繁多变、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社会现象,面对学业、情感、职业选择等多方面的考量,一时有些疑惑、彷徨、失落,是正常的人生经历。关键是要学会思考、善于分析、正确抉择,做到稳重自持、从容自信、坚定自励。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掌握了这把总钥匙,再来看看社会万象、人生历程,一切是非、正误、主次,一切真假、善恶、美丑,自然就洞若观火、清澈明了,自然就能作出正确判断、作出正确选择。正所谓“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四是要笃实,扎扎实实干事,踏踏实实做人。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于实处用力,从知行合一上下功夫,核心价值观才能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礼记》中说:“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有人说:“圣人是肯做工夫的庸人,庸人是不肯做工夫的圣人。青年有着大好机遇,关键是要迈稳步子、夯实根基、久久为功。心浮气躁,朝三暮四,学一门丢一门,干一行弃一行,无论为学还是创业,都是最忌讳的。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成功的背后,永远是艰辛努力。青年要把艰苦环境作为磨炼自己的机遇,把小事当作大事干,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滴水可以穿石。只要坚韧不拔、百折不挠,成功就一定在前方等你。核心价值观的养成绝非一日之功,要坚持由易到难、由近及远,努力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进而形成自觉奉行的信念理念。不要顺利的时候,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一遇挫折,就怀疑动摇,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了。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坚守在中国大地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时代大潮中建功立业,成就自己的宝贵人生。
1.日本家族信托课征所得税规定。日本是典型的大陆法系国家,其引进的信托制度在国内发展较为成功,最为重要的原因是日本制定了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作为依据,有效保障其朝着实践需要的方向发展。在日本,如果家族信托的委托人是私人主体,其一般不征所得税,但要是家族信托的委托主体是公司,通常认为所转移的信托财产是在公平市场上销售,是需要对其所得缴纳承担税负。日本针对家族信托课征所得税,按发生时与分配时两种情况分别征收所得税。日本是大陆法系国家,“一物一权”原则是其所遵循的。
日本家族信托适用“导管原则”课征所得税,信托作为信托所得受益流向受益人的导管,所得税的税负主体是受益人。针对双重征税问题,日本通过发生时征税与分配时征税的具体规定,清晰地区分了形式转移带来的纳税义务。家族信托设立阶段,区别委托人是个人还是公司进行区别征税,如果委托人是个人,不用对信托产生的收益征税,如果委托人是公司,需依据企业所得缴纳所得税。家族信托存续阶段,信托所产生的收益受日本的《所得税法》与《法人税法》规制。在存续期间,信托财产不再属于受托主体方财产,从税法的角度分析,管理或处分信托所产生收益直接视为受益人所有,理应由受益人承担所得税的税负,且与信托最终的盈亏无关。家族信托终止阶段,一般不涉及信托所得税问题,无论是委托人、受托人还是受益人均不必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但在委托人本人是受益人的情形中,受益人需对所得收益承担赠与税,而受益人以实物方式获得收益时,无须承担消费税缴纳义务,因为信托财产被视为受益人所有。
2.我国台湾地区家族信托课征所得税规定。我国台湾地区家族信托课征所得税发展较为成熟,其遵循了形式转移不课税和实质受益人负税的原则,此项原则贯穿于家族信托的设立、存续与终止各个阶段。台湾地区采取“导管原则”,这个原则要求找到信托财产的真正收益人,并由真正受益人承担所得税缴税义务。这样规定能防范重复征税问题,保障税负公平实现。
家族信托如果最终不能成立、被撤销或宣告无效,针对信托财产转让无需课征所得税。家族信托存续环节,受托人通过管理信托获得收益,将收益移交受益人时,受益人是信托收益的最终受益人,在缴纳所得税时,受益人需要对所享有的信托收益部分纳入当年所得计征所得税。受托人只是形式上获得信托所得,并非真正的受益人,不需要对所得承担税负。家族信托终止阶段,税负主体无需对信托财产再次课征所得税。通过这三个环节,我们很清晰地看到了台湾对形式转移不课税和实质受益人负税的贯彻与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