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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系完全不同。大陆名义上是社会主义法系,实际上按国际分法,仍属于大陆法系,又称成文法系,法德法系。香港则是属于英美法系,又称不成文法系或判例法系简单说,大陆法院判案依据各种成文法典,单行法,行政法规等。不能直接引用相关类似案例的处理结果作为自己的裁判依据。而香港是判例法,某类案件此前存在的判例,特别是上级法院的判例是可以直接引用的。
边双燕2019-11-05 2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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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沿用英美法系,除适用基本法外,还有:中,中国法律和习俗也得到承认。国际法现时已有超过200项国际条约和协议适用於香港。条约在立法施行之前,不算是香港本地法律的一部分,但仍可影响普通法的发展。举例来说,法庭可引用某条约,以助解释法例。发展迅速的国际惯例法的规定,也可纳入普通法内。http://www.doj.gov.hk/chi/legal。
黄益惠2019-11-05 23: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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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同....连法律的名称都不同...例如...大陆叫过失杀人.....香港就会叫误杀...刑期等等都会不一样....香港是会以基本法+英国以前的法律秉承西方的法制+之前的案例...大陆是就是区别于英美法系案例法的成文法...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第二,法律适用不同。前者习惯用演绎形式,后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第三,判例地位不同。前者不是正式渊源,后者是法第四,法律分类不同前者分为公法和私法,后者分为普通法、平衡法第五,法律编纂不同前者倾向法典形式,后者倾向单行法第六,诉讼程序不同。前者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后者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具有抗辩式的特点,同时还存在陪审团制度。
龚小雷2019-11-05 2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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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律为英美法系,内地法律为大陆法系。区别:首先,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表现为成文法;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包括制定法和判例法,并且判例法的地位比制定法更重要。其次,法官权限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援引法律,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可援引成文法、法律或判例,在一定范围内创造法律。第三,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以法官为中心的纠问程序;英美法系以诉讼参加人为中心的对抗式程序。
连万铭2019-11-05 22: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