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院,法官可以去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要不要叫执行人自己去调查。还有执行人有权力去调查吗

齐敏惠 2019-11-05 21:44:00

推荐回答

执行局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并不一定要具体明确的财产证据。有一些特别的财产如果没有比较准确的财产线索,法院也很难调查的,比如在外地的财产,法院不可能全国去调查。
黄相森2019-11-05 23:02:55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一个案件有几个被执行人就涉及几个被执行人。执行案件的程序是: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应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被执行人按执行通知应当报告其财产情况;被执行人虚假或不报告,则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虚假或不报告,法院就开始扣押、冻结、划拨、变价你相应的财产了。这没有什么比率,就是按程序走。
    赵颖芳2019-11-05 22:20:23
  • 可以转变一下思路:不要坐等法院向申请执行人提出要求,使申请人陷入被动,也让法院有了不推进执行工作的借口;作为申请执行人,完全有权利要求执行部门主动开展工作。一般来说,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部门首先要做的就是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状况,其次是被执行人的房产情况;如果执行部门连以上工作都没做,那么督促它做;如果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没有存款和房产,那么可以要求法官约谈被执行人或者去被执行人家里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比如他的工作单位,收入情况,有没有到期的债权,有没有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等。一旦发现有财产不执行,就可以申请法院拘留被执行人。以上方法需要毅力、决心和沟通技巧,但只要坚持,我相信一定会取得成效。祝运。
    黎盛勇2019-11-05 22:06:30
  • 劳动者的工伤赔偿法院判决下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2、执行费,对方承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会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只会调查房产车辆和银行账户,如果查不到财产,法官会通知申请人要求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不提供的,法官会发中止强制执行的裁定书,之后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才会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人在执行阶段,应当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法官调查的范围很有限,申请人调查发现的财产线索,告知执行法官,执行案件才能尽早结案。
    黄生雄2019-11-05 22:03:21

相关问答

一、信托产品按内容划分
1、政信合作类项目:
融资主题主要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多以地方政府应收款质押、政府的财政收入还款承诺,并辅以土地质押等信用增级手段;
2、工商企业贷款:
融资主体为社会上的各类工商企业,质押物多以融资公司股权、融资公司持有的物业资产、各类应收款等为主,并辅以关联公司担保以及相关法人担保等信用增级手段;
3、房地产信托:
融资主题为各类房地产企业,根据国家调控政策安排,以及出于审慎的风控原则,银监会等信托机构主管单位对房地产信托有着明确严格的要求,从开发商级别资质、融资项目自有资金比例、融资项目证件齐备等角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目前市场上的房地产信托有收益高、风险也相对较低的特点;
4、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是目前相对比较广泛的信托产品,有的信托产品募集资金投向某个有限合伙企业、从而实现间接的股权投资;有的则通过直接质押融资方股权(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或者购买股权收益权等方式实现股权投资收入,这类产品也通常辅助有相关的抵押、担保等信用增级措施,实现以股为主、股权+债权的信托产品系列;
5、其他类别:
在近年的信托发展过程中,曾经涌现过类似于艺术品投资、红酒收藏品投资等信托产品。同时,各种信托资金池的产品也开始逐步发展壮大,但因为这些信托产品属于创新型业务,规模以及存续时间等都需要时间来验证,因此暂时归为其他类别;
二、信托产品按形式划分
1、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方式可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2、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
3、按受益对象的目的不同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4、按受益对象是否是委托人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5、按信托事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
6、按信托目的不同可分为:担保信托和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与处理信托
7、按信托涉及的地域可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
8、按信托财产的不同可分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信托等
9、按委托人数量不同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