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什么时候报税?是一年一次吗?有哪位说一下吗?

齐朝华 2019-11-05 2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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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成立一周年后需要年审,以后每年年审一次,就是周年申报。报税是新公司成立后18个月时第一次报,以后每年做一次审计报税。如果每年的利润低于10万元港币,可以申请零申报。如果是2019年5月份成立的公司,第一次报税是在2019年11月,报税前需要做年审。还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
黄生高2019-11-05 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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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公司年审年报资料老客户办理香港公司年审年报1、亲自签署确认书2、亲自签署周年申报文件新客户办理香港公司年审年报3、商业登记证复印件;4、注册证书复印件;5、公司章程1本;亲自签署周年申报文件。
    龚巧丽2019-11-15 15:46:52
  • 一、报税方式:根据在香港有无经营,可分两种方式进行报税:a.做帐报税;b.零申报1、香港有无经营的判定条件三种情况符合一种就可视为在香港有经营:是否有开立银行帐户,账户中是否有资金流动是否同香港客商有商业往来是否曾在香港海关报关,在政府机构有无经营记录2、我们的报税服务:填报及递交利得税表做为客户之税务代表,解答税务局之查询、提出申述、反对及退税等服务协助客户处理税务局之实地核数及调查订定税务安排及提供有关意见,以使公司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报税成本二、零申报1、零申报的概念: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公司在香港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零报税,意即无营业,申请免于做帐、核数和缴纳税款。2、办理时间:一般新公司会在第18个月收到香港税局发来的利得税表,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持填报好的利得税表去税局报税。3、延误报税的处罚:延误报税,税局会根据延误时间的长短处以金额不等的罚款,最低罚款金额为HK$1200三、代理做帐、核数报税凡是在香港有经营的有限公司,必须妥善储存适当的账簿,并制定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在经过执业会计师的审核核数后,按期向香港政府报税1、会计理帐服务分类整理原始票据;核对银行往来帐;编制总分类帐,装订成册编制传票按年、按季或按月编制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协助建立会计系统清理积帐由公司董事局确认或提出合理避税方案,年终报税服务2、公司做帐报税需提供的单据其一:要提供做帐期间开户银行的月结单正本所有开户银行月结单和来往函件,必须注明相对的业务内容和单据编号;月结单上每笔进出款项都要有其对应的银行收付款通知书。其二:月结单上的进项若是销售收入,请提供销售发票或收款凭证本司开出的收据等;出项若是采购,须提供采购发票或付款凭证对方开出的收据,汇款底单等能证明您付过款的凭证;若是代客户转款,须提供该客户收到该款项的收据,或发给该客户的电汇汇单;若是股东提款请注明,帐务完成后须股东确认。每笔进出款项必须明确来源和流向,销售购货金额与银行进出金额一致。其三:提供各种费用发票。其中包括:1、办公费用水电、电话、房租、管理费和购买办公用品的费用,其中,房租需要房屋租赁合同和收据2、经营费用注册公司费用、广告费、运费及速递费、本地车船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3、工资费用。香港的税种之一为薪俸税,即员工的个人收人所得税,当每个员工月薪不超过9000港币,年薪不超108000港币时免交个人所得税。未雇员工,则薪俸税为零申报,即工资费用为零。其四:若贵司是使用现金进行各种交易活动,请提供各种销售和采购发票,并注明是现金交易以确保票据的完整准确。交单方式:做帐报税的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每月、一个季度或半年提供一次做帐单据,前提是要确保做帐、审计和报税有充裕的时间。核数: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22条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需给予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以便公司各股东于每年股东大会阅览。此外,香港税务局也要求有限公司随报表附上已审核的财务报告以做评税之用。一般来说,核数有执业会计师评核而公司以此核数报告不仅可以用作报税,还可用做信贷、借贷审查,同时亦可通过核数报告提高公司的管理质素并保障股东的权益。
    连丽阳2019-11-05 23:02:06
  • 香港公司报税的模式:1,零申报若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公司无经营,则该年就可向政府申请豁免做帐、核数,直接进行零报税即可。一般新公司会在第18个月收到香港税局发来的利得税表,零申报必须在收到税表后的一个月内去税局报税。2,经过记账并审计后报税如果公司已经开始营运,需要针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状况出核数师报告。此时您需要提供如下所需要准备的资料:a,银行月结单;b,相关销售发票及合同;c,相关购货发票及合同;d,期间费用单据,如员工工资单或者租赁票据等;e,近一年的周年申报表如有;f,上年会计报告如有。香港公司报税时间:1、香港公司首次申报利得税香港公司自成立后第十八个月,税局将发出这间公司的首次利得税表。根据税表的记载需要在一个月内提交。但是在随后的说明中会告知公司自动被申请延长2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公司首次利得税的申报时间为3个月内;2、香港公司再次申报利得税报税表的时间正常运作的公司,再次收到利得税表的时间通常是在首次申报利得税的次年4月1日后的一周内。首次申报利得税不盈利的公司,在首次申报利得税后的第二或者第三年的4月1日后的一周内。3、再次申报利得税的时限在收到税务局发来的税表,如果公司继续或者发生停业,需要在一个月内提交利得税零申报税表。如果公司有经营,则需要根据公司是否盈利向税局申请延期,具体可获得最迟提交税表的宽限时间大致如下:4、香港公司审计报税可申请延期的最后期限结账日期                 提交日期可延展至介乎上年4月1日至11月30日  需要按时提交,无延期介乎上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本年8月15日介乎本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本年11月15日公司经过记账审计后报税的,一般要求将利得税表连同审计报告一并提交至税局申报。香港每财年的起始时间为当年4月1日,截止日期为次年3月31日。将公司的结账日期定为3月31日,是为了和政府一致。这样的公司会在再次申报利得税时,有更充裕的时间办理审计报税事宜,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因逾期而造成的罚款的机会。
    龙小荃2019-11-05 22:19:21
  • ,。每一间香港公司都是周年做年审报税的,都需要做管理,香港公司的第一年的报税政府是在18个月的时候会发出公司的报税表给秘书公司,然后做报税。
    连佩忠2019-11-05 22:02:09

相关问答

,关于香港利得税申报,如何避免漏税处罚的问题,以下为您讲解。顾名思义,利得税就是对公司的“利得”征收的税。如果公司不盈利,就不需要交税。怎样让税务局知道你的公司没有盈利呢?当然要经过一个做帐报税的过程。 香港公司利得税如何进行税务申报一、香港公司做账要做三大财务报表,分别是损益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做账所需要的资料包括公司章程、商业登记证复印件、银行的月结单对账单、银行收款和付款水单回单、商业invoice、订购单、装箱单、运费单以及费用开支单据。二、香港公司核数,此处的核数即是内地所说的审计,香港公司的核数师报告只有香港持牌的会计师应评税利润。应评税利润为按照《税务条例》计算的应课税利润。公司如符合上述情况,则暂时无须毎年递交利得税报税表,但税局将会复查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出利得税报税表。因此,倘若公司于今后收到报税表,必须遵照规定办理。如香港公司不满足如上情况,则需要主动申报利得税。香港公司偷税漏税被调查的原因香港公司在备齐审计报告,填写完利得税表并申报税务的之后,将会获得香港税局评税主任的答复。而有的香港公司税务处理可能存在偷税漏税的嫌疑,因此会被税局核查。以下情况可能会被税局认为是漏税企业:1、公司的毛利与净利跟行业内其他企业差距较大;2、管理费用内部分支出较大,如:应酬费、办公费、维修费等;3、某一笔款项与往年的数额差别较大;4、费用与收入比较之行业其他公司及往年数据有明显的上升;5、逾期申报;6、长年亏损;7、被举报的香港公司。同时,税务局会对总入息越高的企业越关注。如上的行为值得各香港公司在税务申报的时候特别留意,中港企业始终鼓励正规操作、如实报税。有香港公司利得税申报的相关问题,欢迎与我们探讨。
1、保险一次报和第二次报对下一年的保费没有区别。2、投保车辆在上一个保险年度中有无赔款记录对今年保费的价格有很大的影响,目前各公司对连续3年及3年以上没有发生赔款的车辆会在基准费率下同之上给予7折的优惠,连续两年的会给予8折的优惠,仅上年度无赔款的也会给予9折的优惠。3、无赔款的可以享受到不同程度的优惠,一旦出险的自然享受不到优惠措施,并且如果发生赔款次数过多,保费还会有较大的上幅。4、目前绝大部分保险公司采取的政策是,对于一年理赔两次的,不会影响下一年的保费,还能享受到保险公司的优惠;三次理赔的,保费不打折;三次以上的,保费将上浮10%~20%;五次以上的,被“拒保”的可能性很大,这个各家保险公司可根据客户情况来定。5、绝大部分保险公司,在车险方面的浮动机制,与上一年度车主的保险理赔次数有关,但理赔次数并不等同于报案次数,如果报案、定损后车主不去赔付,依然不算理赔。6、理赔次数与理赔金额也是无关的,如果是在两次范围内,但是金额属于1000元以上,也不会影响下一年的保费。扩展资料近因原则1、近因原则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这是保险理赔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保险人才予以赔偿。2、也就是说,保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事实的形成,两者之间必须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存在,才能构成保险赔偿的条件。3、灵活运用保险近因原则是消费者维权的手段。理赔依据近因而来1、现实生活中,引发损失的原因多种多样,针对不同的导致损失的原因,在运用近因原则时也各不相同。但是常见的主要有以下两种:2、引发损失的原因单一由单一原因引发损失的情况,在实际理赔过程中操作相对简单。实践中,理赔人员只需要判定这一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即可,而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也往往很少会有异议。3、比如,张某在走山路的时候不小心摔坏了腿,如果张某买了意外险,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该给予张某相应的保险金,但是如果张某投保的是重疾险,那么保险公司不需理赔,这明显超越了重疾的承保范围。保险理赔。
信托关系和委托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1)成立的条件不同。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委托人没有合法所有的、用于设立信托的财产,信 托关系就无从确立。委托代理关系则不一定以存在财产为前提,没有确定的财产,委托代 理关系也可以成立,比如,委托他人签订合同等。英美信托法认为,信托与委托代理是性 质完全不同的两种制度,信托关系是财产性的,受托人控制信托财产;委托代理关系是对 人的,代理人不需要控制委托人的任何财产。
(2)财产的性质不同。
信托关系中, 信托财产是独立的, 它与委托人、 受托人或者受益人的自有财产相区别, 委托人、受托人或者收益人的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财产主张权利。但委托代理关系中,即 使委托代理的事项是让代理人进行财产管理或者处分,该财产仍属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 委托人的债权人仍可以对该财产主张权利。
(3)采取行动的名义不同。
信托的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采取行动,代理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采取行动。
(4)委托人的权限不同。
信托的委托人、受益人通常只能要求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实施信托,受托人依据信托 文件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委托人通常不得干预。委托代理关系中, 委托人可以随时向代理人发出指示,甚至改变主意,代理人应当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