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重复抵押信托的抵押物吗?

路贺秀 2019-11-05 2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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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重复抵押的。按照我国《担保法》担保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余额部”,因此按照你所说的情况,只要前一次担保的债权小于抵押物价值,就可以在余额范围内,再次抵押。也就是说抵押物是可以重复进行抵押的。
黄白蓉2019-11-20 16: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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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不需要转移物权的占有,即物任然由抵押人占有;质押需要转移物权的占有,即物需要由质押权人占有,而且质押生效的条件是质押合同成立而且质押物要交付给质押权人。当然,在行使质押权和抵押权之前,抵押物和质押物的所有权都是归抵押人和质押人。
    齐晗希2019-11-05 23:03:47
  • 不可以。但是如果抵押物价值远高于担保的债权,并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用余额部分再次抵押。
    连予生2019-11-05 22:56:41
  • 信托处理抵押物委托人不可以处理抵押物。抵押物的占有不转移,仅签订抵押合同或抵押登记。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齐春对2019-11-05 22: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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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全国工商联在辽宁发布2019年民营企业500强报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6036.21亿元的营业收入蝉联民营企业500强榜首,苏宁控股、正威国际,京东和山东魏桥排名二到五位。2019年,参与调研的民营企业500强中,有17家入围世界500强,比去年增加1家;资产总额突破1000亿的共有61家企业,恒大集团有限公司以17612.52亿元的规模位居资产总额榜首。全国工商联主办的2019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峰会29日在辽宁沈阳开幕。当天上午,发布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华为苏宁正威位居前三。在2019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中,有9家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突破3000亿元大关,分别是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正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京东集团、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恒力集团有限公司。其中,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突破6000亿元,荣登民营企业500强榜首,同时位居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首位。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蝉联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榜首。榜单上,2019年资产总额突破1000亿元的共有61家企业,比2019年增加11家。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黄荣表示,2019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继续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一是入围门槛继续提升,2019年,民营企业500强入围门槛为156.84亿元;二是超大型企业进一步增加;三是质量效益稳步提高;四是社会贡献继续加大;五是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六是走出去趋于理性。2019年,参与调研的民营企业500强中有17家入围世界500强,比去年增加1家。据了解,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是在对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的基础上,由民营企业自主申报,经全国工商联审核,按照营业收入降序排列产生。自2019年起,全国工商联每年主办“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发布活动,向社会发布“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制造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服务业100强”榜单和《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分析报告》。
房地产信托面临的风险
1.国家宏观政策影响
当前中国房地产业发展面临复杂多变的宏观政策形势随着央行121号文件和国务院18号文件的出台房地产通过银行融资的难度增大信托公司的竞争优势虽然开始显 现但同时也将风险转移了过来2005年银监会出台了212号文件明确提高了现在贷款类的房地产信托门槛原来占60%以上的房地产信托门槛提高了因此影响到 了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的规模和发展。
2.房地产自身行业风险
房 地产投资增长率与国家经济增长速度相一致国家对房地产政策的调整直接关系到房地产信托例如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房地产的繁荣和衰退都是国家产业政策宏观调控的 结果如果房产价格上涨幅度超过了居民消费承受能力就可能存在房地产泡沫如果泡沫达到一定程度就必然影响到房地产信托根据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最新发表的调查 报告显示2005年1—12月份我国房地产投资增幅不断降低其直接原因就是国家针对局部地区房地产行业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了宏观调控房地产自身行业风险增 加了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产品的风险。
3.项目自身及市场风险
信 托投资公司通过控制抵押率、向项目公司派驻管理人员等控制项目风险但这些风险控制措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即使是投资于成熟物业的房地产信托也需要公司拥有专 业的房地产投资分析和投资管理人员市场风险是由于价格变动而造成信托投资公司固有财产或信托财产损失的风险主要有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价格风险、通货膨胀 风险等这种风险可分为系统分险和非系统风险是信托投资公司风险的主要来源之一因而把握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和走势必须系统考虑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利率调整、消 费文化等因素而相关行业的发展情况、土地供应、建筑材料价格、消费者购买力等诸多因素的变化也可能导致房地产市场价格产生较大的波动。
4.产品设计上的缺陷
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主要缺陷是没有引入保险公司的保险概念即一旦项目灭失或者损害基本都是由投资者买单公司的项目推介人员也是承认具有这样的设计缺陷但是如果真的小概率事件出现了那么投资者便会遭受巨大的损失。
5.信息不对称
为 了合作和共同的利益房地产企业和信托投资公司间存在隐瞒事实的问题比如和该公司合作的某房地产企业为了融到资金只证明了自己的经验和实力避讳自己曾经在项 目上出现的诚信和管理事故等问题而信托投资公司也未能深入考察企业的真实情况如企业的过去和现在的内在管理能力、财务风险防范能力等而信托投资者对此风险 的真实程度可能只凭借信托投资公司出据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说明去判断因此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真实的情况往往会被部分掩盖或者忽视。
6.财产流动性风险
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信托的信托财产多以土地、房屋、股权等形态表现担保措施主要为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抵押如果融资方未能按期偿还本息公司又无法及时变现信托财产或行使抵押权则可能产生流动性风险。
7.财产所有权风险
《信 托法》总则第二条指出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托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 的行为我国的信托业建立在“委托”制度基础上委托行为不需要财产权的转移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受托人只是把信托财产制与可控的位置这样做虽然信托投 资公司可以利用信托制度规避法律法规如逃避债务和税收等从而保护委托人的债权人利益和不知情的第三者的利益但当业务中涉及以所有人的名义进行经济活动时如 购买股票、银行开户、缴纳税款等信托投资公司由于不是信托财产的所有人在操作中会面临许多困难处理不当会形成所有权风险。
8.信托公司管理不善风险
《信 托法》规定受托人违背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信托投资公司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可能存在 着这些行为产生大量的投资风险和财务风险在信托投资业务中信托投资公司追求最高的回报率在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的情况下由于投资项目和合作项目选择不当时投 资的实际收益低于投资成本或没达到预期收益、资金运用不当而形成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