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信托公司怎么样?

黄照伟 2019-11-05 22:49:00

推荐回答

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大型国有股份制金融机构。是由津联集团有限公司(外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现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泰达股份(000652)、津滨发展(000897)、天药股份(600488)等超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投资组成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全国首家引入外资股份的信托投资公司。公司资本金达15亿人民币,资产总值近50亿元人民币。公司是天津地区唯一能够开展外汇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并且在全国率先引进外资股东,并先后与美国大通银行、瑞士联合银行、法国兴业银行等12家境外著名银行建立了业务关系,已参加美国清算系统,并配有路透社等国际权威咨讯系统。公司与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天津港务局、渤海化工集团等大型企业(集团)联手,为大项目融通资金。并与在香港上市的天津窗口公司天津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合作,成为其在天津投资的独家帐户监管代理人。通过设置专门机构实现了对外投资专业化管理,下属参控股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北信资产管理公司、长盛基金管理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和长城基金管理公司、泰达风险投资公司、滨海新兴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
黄盛波2019-11-05 23:05:14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不怎么有名吧。
    龚小艳2019-11-09 01:10:53
  • 在业界口碑一般般吧,算不上大公司。
    符胜忠2019-11-05 23:18:22
  • 还行吧。
    齐明杰2019-11-05 23:00:38

相关问答

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是一种重要的信托产品类型,目前在实务中各信托公司广泛开展此类业务。而信托业界并没有对此类业务形成统一的会计核算处理方法。文章就目前该类业务在信托业内存在的几种会计核算方法进行了比较,并将各种核算方法之间的差异及适用的条件进行了分析。关键词: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会计核算方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目前,一些特定资产所有权持有人在不想放弃资产所有权的同时希望获得资金流动性补充,而一些持有现金的投资人希望有机会获取资产投资的超额收益。为了满足这双方的需求,保障双方权益并控制风险,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应需而生。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包括股权收益权转让信托、物权收益权转让信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等,目前已成为一种重要的信托产品类型,各信托公司均广泛开展了此类信托业务。但是就此类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并没有在信托业界形成统一认识,各公司财务人员依据各自对该类业务的理解进行会计核算。目前,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业务主要核算方法有以下几种。一、作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核算为了保证受益人收益,防范信托风险,有部分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约定信托到期时收益权转出方按固定溢价率出资购回权益。基于此,一些公司将该类项目划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1、支付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银行存款--信托专户存款2、存续期收取资产特定收益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贷:投资收益3、收到资产收益权回购款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通过对以上几种会计核算方法的对比,可以看出各种核算方法所考虑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各有一定的道理。但会计核算应按其业务脉络及经济活动的实质进行处理,对信托项目的会计核算应基于信托合同对相关业务性质的有关约定。对于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业务,如果信托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易对手的回购义务,则符合“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核算要求,建议采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合同没有相关回购义务的约定,则建议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因为此类业务一般在办理资产收益权转让时就已约定了明确的投资收益率,可以看作是一种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用“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更符合业务性质。
你的问题太宽泛了,首先,你的转让合同是怎么签的,如果签得不好,很有可能就会出现你说的涉及资产,就是说虽然合同签订的是股权转让合同,但由于合同的表述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是转让资产,根据现行的税法,转让股权是暂免征收营业税的,但如果是转让资产,又应该区分转让的是有形动产还是无形动产,如果是转让有形动产就是缴纳增值税,如果转让无形动产,在营改增试点地区就是增值税,非试点就是营业税;第二,关于你说的转让的问题,这个又要区分,是个人转让还是企业转让,是正常的经营行为还是因为资产重组或企业改制这类原因导致的股权转让,如果是因为资产重组原因导致的股权转让,又涉及是特殊重组还是一般重组,这里面的政策都不是相同的;第三,你的转让方是不是关联企业,如果是关联企业,那么你的这个平价或者无偿转让能不能得到当地税务机关的认可,如果不是关联企业,为什么要平价转让,这也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果你的解释税务局能接受或者说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那么应该不会涉及所得税,相反,就会有税收方面的风险;最后,我想表明一点,我上面说的可能会涉及的问题的前提是指非二级市场的交易,涉及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的买卖股权交易,政策又有差异。个人建议,如果你的这项涉及的金额较大,事项有比较复杂的话,最后拿着合同找专业的中介机构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