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能否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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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是一种重要的信托产品类型,目前在实务中各信托公司广泛开展此类业务。而信托业界并没有对此类业务形成统一的会计核算处理方法。文章就目前该类业务在信托业内存在的几种会计核算方法进行了比较,并将各种核算方法之间的差异及适用的条件进行了分析。关键词: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会计核算方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目前,一些特定资产所有权持有人在不想放弃资产所有权的同时希望获得资金流动性补充,而一些持有现金的投资人希望有机会获取资产投资的超额收益。为了满足这双方的需求,保障双方权益并控制风险,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应需而生。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包括股权收益权转让信托、物权收益权转让信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等,目前已成为一种重要的信托产品类型,各信托公司均广泛开展了此类信托业务。但是就此类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并没有在信托业界形成统一认识,各公司财务人员依据各自对该类业务的理解进行会计核算。目前,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业务主要核算方法有以下几种。一、作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核算为了保证受益人收益,防范信托风险,有部分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约定信托到期时收益权转出方按固定溢价率出资购回权益。基于此,一些公司将该类项目划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1、支付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银行存款--信托专户存款2、存续期收取资产特定收益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贷:投资收益3、收到资产收益权回购款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通过对以上几种会计核算方法的对比,可以看出各种核算方法所考虑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各有一定的道理。但会计核算应按其业务脉络及经济活动的实质进行处理,对信托项目的会计核算应基于信托合同对相关业务性质的有关约定。对于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业务,如果信托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易对手的回购义务,则符合“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核算要求,建议采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合同没有相关回购义务的约定,则建议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因为此类业务一般在办理资产收益权转让时就已约定了明确的投资收益率,可以看作是一种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用“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更符合业务性质。
连东英2019-11-05 22: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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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自身的股权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这种情况公司不能回购股东股权。北京姜德福律师,专业公司股权律师团队为您服务。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齐景发2019-12-02 0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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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利好还是利空这个主要看如何进行转让了,转让的对象不同,那么所释放的多空信号也是不同的,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如是直接转让给二级市场的话,肯定是利空了,建议抛出。如果是转让给另外一家机构或者投资人的话就是利好,可以继续持。
黄登欣2019-11-05 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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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的收益权转让,是在合伙企业不发生股东变更的情况下,出让人仅将其在合伙协议约定的收益权转让给受让方。除该收益权之外,出让方在合伙企业中的其他权利仍由出让方自行享有和行使;受让方除享有出让方在合伙企业中约定的收益权外,不享有合伙企业的任何其他权利,也不需向合伙企业承担任何义务。收益权转让期间,如涉及合伙企业对外转让财产、对外担保、重大款项支付、分红等可能影响受让人分红权的事宜时,出让方应在进行合伙人表决前提前告知受让方并征求受方的意见。股权收益权的投资者,购买的是一定时间内的部分股权。恩美路演。
齐新社2019-11-05 22: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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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双方约定该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若A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回购和付款义务,则C公司可以凭借强制执行公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对A公司财产的强制执行。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已成为近年来非常流行的一种信托融资方式。融资方有利用自有股权进行融资的需求,但由于各种原因多见于限制流通或者规避税费目的,融资方不愿意或者不能将其名下的股权直接过户到全文。
黄登渭2019-11-05 22: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