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哪些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明显,可以作为案例来分析的

赵高蜂 2019-11-05 2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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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是利好,股权激励,大致可以理解为:为了激励公司高管努力的为公司创造价值,而向他们发放本公司的股票,这样以来,只有他们努力工作,使公司效益越来越好,逐渐得到市场的认可,然后,股价上去了,自然地高管持有的股票也就升值了,也就是说,把高管的利益用股票跟公司的利益捆绑起来。总的来说,股权激励大致是一种利好消息。拓展资料:股权激励,也称为期权激励,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是目前最常用的激励员工的方法之一。股权激励主要是通过附条件给予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具有主人翁意识,从而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从而帮助企业实现稳定发展的长期目标。股权激励是企业拿出部分股权用来激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优秀员工的一种方法。一般情况下都是附带条件的激励,如员工需在企业干满多少年,或完成特定的目标才予以激励,当被激励的人员满足激励条件时,即可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享有股东权利。由来创业公司发展早期,资金都比较紧张,而资金不足带来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人员流失,尤其是团队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他们的流失会为创业公司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为提高团队凝聚力、用有限的薪资留住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企业家们绞尽脑汁、慢慢研究出了以公司股权为标的,向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在内的其他成员进行长期激励的制度,即股权激励。股权与期权激励关于股权和期权激励的区别,我们先来看一下股权和期权的区别。股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而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某些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来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或股份的权利。实践中,以“股权”和“期权”作为激励的情况都有,具体由公司决定,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公司的股权结构、现金流状况、激励对象的诉求等。股权激励。
龚崇权2019-11-05 22: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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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2019年一、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各显“神通”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风”形容。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泛滥是制度缺陷使然,如股权结构的分裂减低,营业扩充的资金来源只能依赖盈余。3.为维持现有债务的需要必需获得额外的担保品。4.订单显著减少,预示未来销售收入的下降。5.成本增长超过收入或遭受低价进口品的竞争。6.对遭受严重经济压力的顾客,收回欠帐有困难。7.发展中或竞争产业对新资金的大量需求。8.对单一或少数产品、顾客或交易的依赖。9.夕阳工业或濒临倒闭的产业。10.因经济或其他情况导致的产能过剩。11.现有借款合约对流动比率、额外借款及偿还时间的规定缺乏弹性。12.管理阶层严格要求主管达成预算的倾向。13.迫切需要维持有利的盈余记录以维持股价。14.管理阶层不提供审计人员为澄清及了解财务报表所需的额外资料。15.主管有不法前科记录。16.存货大量增加超过销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产品过时的严重风险。17.盈余品质逐渐恶化,例如折旧由年数总和法改为直线法而欠正当理由。
    黄睿多2019-11-05 23:03:02
  • http://www.stockest.cn/nianbao有0708以及今年09的半年报可以查看FLASH也可以下载PDF格式2019-2019年一、上市公司十大管理舞弊案各显“神通”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造假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可以用“造假成风”形容。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泛滥是制度缺陷使然,如股权结构的分裂减低,营业扩充的资金来源只能依赖盈余。3.为维持现有债务的需要必需获得额外的担保品。4.订单显著减少,预示未来销售收入的下降。5.成本增长超过收入或遭受低价进口品的竞争。6.对遭受严重经济压力的顾客,收回欠帐有困难。7.发展中或竞争产业对新资金的大量需求。8.对单一或少数产品、顾客或交易的依赖。9.夕阳工业或濒临倒闭的产业。10.因经济或其他情况导致的产能过剩。11.现有借款合约对流动比率、额外借款及偿还时间的规定缺乏弹性。12.管理阶层严格要求主管达成预算的倾向。13.迫切需要维持有利的盈余记录以维持股价。14.管理阶层不提供审计人员为澄清及了解财务报表所需的额外资料。15.主管有不法前科记录。16.存货大量增加超过销售所需,尤其是高科技产业的产品过时的严重风险。17.盈余品质逐渐恶化,例如折旧由年数总和法改为直线法而欠正当理由。
    黄益洪2019-11-05 22:20:33
  • 本文由李佳AAA贡献案例一:华南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结构一、名词解释1.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2.关联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业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项。3.类别股东:指因认购股份时间、价格不同,认购者身份不同,交易场所不同,而在流通性、价格、权利及义务上有所不同的股份。类别股东就是指持有类别股份股权结构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控股分为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是指国家持股比例高于50%;相对控股是指国家持股比例高于30%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国家对股份公司具有控制性影响。不需由国家控股的行业和企业,国家持股比例由国家股持股单位自行决定。计算持股比例一般应以同一持股单位的股份为准,不允许将一个以上国家股持股单位或国有法人股持股单位的股份加和计总。股权结构的设置必须考虑国家法律规定,尤其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防止"一股独大"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效率。同时考虑行业特征及对国计民生的影响。3.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必要性与基本原理?答:我认为在成熟的市场中市公司盈利预测无必要。因为投资者自己可以分析。在不成熟的市场中市公司盈利预测更无必要。因为盈利预测成为不能充饥的“画饼”。按规定,上市公司盈利预测的文件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根据现代审计特征,这种审核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保证审核过的盈利预测的实现,但希望注册会计师对这些审核提供一定的合理保证揭示所有重大差错。由于盈利预测是建立在某些资料及假设的基础上的,这些资料及假设因素的变化会引起财务报表及预测结果的变动,特别是上市前的剥离与模拟,对盈利能力和盈利的持续性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加上一些上市公司上市后随意改变资金的投向,更有甚者,一些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后,几千万的筹资因没有投向而存入银行,仍然乐此不疲地进行配股筹资。所有这些,都使盈利预测的盈利成为不能充饥的“画饼”。这样更能骗小股东。基本原理:由各国自己规定。无定式。4.投资者应如何评价上市公司的投资计划?答:我抱有怀疑态度。因为募资变更像雾像雨又像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变更越来越频繁,变脸绝活越演越精彩。与2000年154家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相比,2001年募资变更明显增多,全年共有233家上市公司进行了251次变更募资投向,变更募集资金264亿元,平均每家公司变更1.13亿元,其中亿元以上的变更有90家。募资变更的速度也在加快,上市后不久就变更已不再新奇,2001年有20家上市公司当年募资当年变更。部分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几经变更后,原诱人项目已所剩无几,甚至已面目全非,其中有2家公司的原计划投资项目被全部遗弃。同时,部分项目投资资金严重缩水,项目节余少则几百万元,多则几千万元,有的项目竟用不足原计划投资资金的20%就完成了全部投资,筹资时项目资金难免有注水之嫌。尽管大部分上市公司对变更原因进行了说明,但真正具有说服力的并不多,或是由于市场定位不准,或是由于未与合作方达成协议,但上市公司更多的将原因归咎于募资时间与计划投资时间的错位。诚然,在商机稍纵即逝的市场经济中,募资滞后影响投资效果是不言而喻的。但也不难看出,即使有些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不滞后,能如期到位,按其原投资计划,等公司生产出的产品投放市场时,其产品已失去竞争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将变更原因归结于募资时间滞后,就难以给人满意说辞,也许在项目投资计划可行性上能找到正确答案。部分上市公司在募资前,在对拟投资项目的市场环境、竞争对手、行业壁垒、自身优势等研究不足的情况下,贸然进入。一个热点,常常是一家上市公司投资后,多家上市公司跟进,项目具有较大的趋同性。投资后,又不专注,随波逐流,往往是想抓住热点而错过了热点,由此而导致部分上市公司的募资变更,甚至出现新疆某上市公司那种在半年内对募集资金变更后再变更,投资找不到感觉的现象。变更后的投向也值得关注,为减少或避免关联交易而进行关联交易成为一种趋势。所以我持有不信任态度。5.上市发行定价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齐方良2019-11-05 22:03:31

相关问答

2019年3月3日,漯河市国资委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将其持有的双汇集团100%股权对外转让,底价为10亿元。双汇集团是以肉类加工为主的大型食品集团,总资产约60多亿元,2019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净利润1.07亿元。另外,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双汇发展35.715%股份,所持股份的市值达33.89亿元。2019年4月26日,由美国高盛集团、鼎辉中国成长基金Ⅱ授权,代表上述两家公司参与投标的香港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全部转让给罗特克斯,转让价款总计5.62亿元。至此,高盛旗下的罗特克斯以25.72亿元共赢得了双汇集团100%的股权和上市公司双汇发展60.715%的绝对控股地位。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2019年6月1日,罗特克斯以每股18元的价格提出全面要约收购,双汇停牌至今。关键人物双汇董事长万隆无疑是本桩交易当中最令人瞩目的人。坊间传闻称,双汇此次产权变更的“主要动力”就是来自于双汇的高管,特别是有双汇“教父”之称的万隆。众所周知,双汇集团虽然是国有企业,但是它的崛起却是以董事长万隆为首的高管一手做起来的,他们在公司里面拥有绝对的话语权。在两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我们在许多地方都可以看到以万隆为首的管理层的身影。双汇在产权交易前,明确表示受让方必须是外资背景,此举将国内企业拒之门外,也引起媒体关于“国退洋进”的争论。据悉,中粮掌门人宁高宁与万隆曾就收购交换意见,但遭到后者的严词拒绝。而紧随其后的海宇投资转让双汇发展股份更是与管理层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根据调查,海宇的16名自然人股东当中有数名是双汇集团的管理层。综上所述,双汇的此次股权转让极有可能“动机不纯”,是一次曲线MBO。因为实际收购者是一家私人基金罗特克斯,其背后的股东身份很难调查,不能排除万隆为首的管理层在其中持有股份的可能。作为财务投资者,高盛在时机成熟时必然会退出,届时,如果有心人士增持,会很容易将双汇发展揽入怀中。点评双汇集团在国内外拥有60多家国有全资、参股、控股子公司,是亚洲最大的肉制品加工企业,还进入了世界肉食品加工行业40强。既然是国内肉食品加工行业的老大,国外同行业的佼佼者,同时业绩稳健,双汇集团为何还要卖掉自己?原因有二:自身发展与资金短缺的矛盾;国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与走出国门的迫切需求。在双汇的当家人万隆看来,要保证“双汇”这个品牌不被吞并,保证双汇继续发展,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引入知名国际投行,凭借他们卓越的管理经验和雄厚的资本支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加快国际化发展,实现双汇占领市场走向国际的远期发展目标。高盛入主双汇,不仅“帮助双汇理清产权体系,打通国际资本市场的融资通道”,更是大大提升了双汇的“分配制度、管理水平、核心竞争力、员工素质、品牌的国际知名度、企业的国际影响力”。在具体的资本运营手段上,高盛与鼎辉联手成功击退大热门,主要是由于他们认清了中国国有企业中管理团队的特殊地位,并强势出击拿下了海宇投资。这才是这场交易中的胜负手。
影响我国信托业发展的因素很多,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是信托制度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不健全和缺失造成的,突出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托规模的制约及单份信托合约金额的限制。按《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本定位于非公募性质,每项信托计划不得超过200份信托合同,每份信托合同的最低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
此项限制导致了资金信托产品的设计和推出与大多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规模以及巨额的居民储蓄所产生的投资需求产生了巨大差距。信托规模的限制(受投资项目的资金规模制约,实际上每份信托合同要求的最低金额往往高达几十万元),使得相当多的资金信托产品不能顺利发行,投资项目的资金难以按时到位,进一步影响了地区经济的发展。
2、税收制度的制约。对于财产型信托,由于目前我国税收制度没有针对该类业务出台相应政策,按照《信托法》和现行的税法,委托人将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投资时,因伴随产权转移,需要缴纳税金;当信托计划到期,信托公司将资产交还委托人时又需缴纳税金。
 双重纳税大大提高了信托公司的经营成本,从而压缩了投资者的收益空间,阻碍了信托业务的开展,这也是目前各信托企业均未推出财产型信托业务的一个根本性制度约束(目前部分国内信托企业推出的所谓财产信托产品,其本质上还是资金信托产品)。而对于资金信托产品来说,现行的法律规定中没有明确受益人在取得信托受益时如何纳税,各个地区在此方面的做法不一致。另外,对于信托企业开展公益信托业务等特殊业务,相关法律中也没有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规定。
3、信托产品流通机制的滞后。尽管规定信托产品的受益权可以转让,但转让方式、转让价格、转让手续和转让场所等在法律法规中均无明确规定,从而使资金信托产品的流动性,特别是机构委托人大额信托合同的转让严重缺乏操作性。
根据现有法律,信托受益权是以信托合同形式存在的,而信托合同不能被分割,只能整体转让。受制于项目融资的规模和信托计划不能超过200份合同的限制,使得单个信托合同的融资规模通常高达几十万元,抬高了未来转让过程中交易对手的门槛,大大增加了寻找交易对手的难度。
4、工商登记制度的缺失。尽管我国《信托法》中对信托财产登记问题有专门条款,但缺乏与之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例如,信托财产登记需要工商登记机关准许对充当信托财产的股权、设备等进行登记,但实际操作中工商管理部门却往往因政策不明确而拒绝,这使得原本应是信托公司优势业务品种的财产信托难以发展。
5、跨区域展业的限制。按照目前法律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能在异地设置分支机构,从而使其在异地的展业功能受到明显的限制,信托机构的规模偏小,抗风险的能力偏弱,资金在不同地区之间的余缺调节受到了制约,造成了资金配置过程中的效率损失和浪费。
 6、营销宣传方面的制约。
  按照《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能在报刊、电台、电视和其他公共媒体等新闻媒体上对信托产品做广告营销宣传,这一规定使得信托产品的认知程度和受众面相对较为狭窄,不仅导致信托产品销售渠道不畅,产品信息闭塞,信托产品的诚信度不同程度地也打了折扣,而且进一步制约了信托流通市场的形成。
7、竞争制度的制约。当信托公司被政策所困时,银行、保险、证券业却相继推出了“委托贷款”、“分红保险”、“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开放式投资基金”等一系列产品。借助其网点分布广泛、客户资源丰富的优势,这些业务一度开展得异常红火,而且在税收、规模等政策方面享有更加优惠的政策,如投资于基金所得不必缴纳所得税,《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对证券公司办理的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又没有200份的规模限制等。
  这些业务虽然名目繁多,但究其实质,正是地地道道的公募信托业务。这些业务都在挤占信托业务的空间,对信托市场的瓜分已经初露端倪。
从上述七个方面来看,因为信托制度的滞后和不配套,使得信托企业在起跑线就遭遇了不公平的待遇。
  再加上各信托企业的内部原因,如法人治理结构严重缺位、内控机制不健全、人才的短缺、关联交易缺乏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原因,使得信托业的发展出现了许多不稳定的因素,在整个金融体系中所占的比例过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难以成为支撑我国金融业的支柱。
看懂信托合同应重点关注的事项:
1、信托产品的预期过往收益
与银行投资模式的预期过往收益一样,信托产品的预期过往收益是投资者考量信托产品的一个重要因素。固定过往收益类信托合同揭示的过往年化收益率 ,往往是扣除了相关费用之后,包括信托报酬、保管费、监管费、渠道费等。但也有信托公司收取1%的认购费。
另外投资者还需要重点了解产品的过往收益分配方式,目前的固定过往收益类信托一般是一年分配一次过往收益,投资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也有部分信托产品是按季分配过往收益。
2、信托产品投资期限
一般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是不能够赎回的,具体条款都可以在信托合同中找到。有些信托合同规定,实际操作会根据项目运作状况,或者期满之后延期几月结束的情况,或者提前兑付的情况而定。投资者选择购买信托产品,一定要合理进行时间匹配,目前产品多分为一年以内(短期)、一到三年(中期)或者三年以上(长期)。
3、信托产品安全性
和所有的投资一样,考虑信托产品的安全性本质上是让投资者全面认识信托产品的风险,其中包括政策风险、项目经营风险、不可抗风险等。信托公司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并对每一个信托计划均设计有效规避风险的方案,使信托投资的风险降到最低。
对于投资者来讲,考察信托产品的安全性关键是要看融资方的实力、资金用途、还款来源、抵押物,以及其他担保措施的具体情况。当然,还要留意投资去向的行业景气程度,比如当前的能源矿产类的信托风险相对较大。
同时,提醒,说明书不等同于信托合同。信托说明书是客户购买信托产品前了解信托产品的主要途径,而信托合同是信托关系建立和存在的法律依据。但在购买信托产品的过程中,认真阅读信托说明书和信托合同都有助于帮助投资者规避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