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我仔细讲讲信托与租赁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

龚娅妮 2019-11-05 2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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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是一种比较创新的金融融资模式 。概念性的东西不多说了,比如两者载体不同,一个是信托公司,一个金融租赁公司。
最大的区别是:
金融租赁更多应用在一些企业的设备购买上,辅助企业以租赁的模式帮助企业提高现金流,企业只有设备的期限内使用权,无拥有权,项目成立看的更多是标的设备和企业的支付能力。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的。
信托的融资类业务涉及的范围就广泛了:政府融资平台,工商企业、股权质押、商业地产。更多的是考察需求资金的载体实力,资金来源是成立产品后,通过产品销售募集而来!
齐新荣2019-11-05 22: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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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念不同: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chaniuduan2019-11-11 11:00:12
  • 租赁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的,信托是通过募集的方式。
    黄盼璐2019-11-05 23:00:12
  • 两者载体不同,一个是信托公司,一个金融租赁公司。
    黄甘霖2019-11-05 22:54:13

相关问答

小额信托投资的风险都有哪些呢?
1、道德风险
由于从前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或者作为产业集团公司的投融资工具,加上原先监管机构对其定位从事银行业务遗留了不少问题。虽然第五次整顿将其定位于从事真正的信托业务,并且《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都规定了受托人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利益,要对受益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是由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天生的缺陷和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使得有些信托投资公司利用信托财产谋取自己的私利。主要表现在一是利用不当关联交易对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出或者掩盖风险或者抽逃资本金,二是将超过信托合同约定产生的信托财产收益化为信托投资公司的收益,三是挪用信托资金进行投资。
2、信用风险
信托产品的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对信用风险信托产品主要采取担保的方式加以控制。根据《担保法》法定担保形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信托产品设计上常用的是前三种,其中信托产品中运用的保证措施主要是第三方提供担保为信托产品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在实践中已出现的主要有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大型企业地方政府较特殊。
3、流动性风险
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发行委托投资凭证、代理投资凭证、收益凭证、有价证券代保管单。这意味着现有的信托受益权只能以合同而不是信托受益凭证方式成立。且不能标准化分割。信托合同的私募性质和200份限制,使得信托产品二级市场交易成本极高。现有的网上转让、银行质押贷款等转让方式无法满足流动性的需求。信托产品缺乏流动性使得与其他金融产品缺少套利空间,也就是信托产品可以向其他金融产品套利,而其他金融产品无法向信托产品套利。这不利于信托产品的优化配置资源和价格发现成为集聚风险的洼地。

1、银保监对信托、银行先后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进行余额管控,对于资产端来说,后续存量的贷款余额将向大型房企集中,中小房企到了生死存亡边缘。对于信托来说,这是一种监管常态,不需大惊小怪。房地产这个夜壶味比较大,但是好用,用不用怎么用就看高层了,哪天实在扛不住了,也许又要拿出来了。

2、产品暴雷从两个方面看,一是这两年经济下行,无风险投资的红利期已过,暴雷的不可避免,从资产端来说中国房地产的趋势还在,城投信仰依旧存在,短期内看不到系统性风险的可能,但是不排除出区域暴雷。二是看暴雷的项目,绝大部分是通道类业务,而不是主动管理类业务,前者信托公司没有管理责任,只是收个过路费,参考意义不大。关键在于后者,这个是个人投资者买的产品,从不良率来说不到1%,即便发生了绝大部分都被刚兑了。

3、直销团队建设也是被逼无奈,以前产品出来,加上隐形刚兑的加持,基本上都被银行、企业拿走了,零售占比较小,但是随着市场竞争越来越同质化,信托已经是一个红海中的红海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越来越难做。加之16年国家去杠杆,颁布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消除监管套利的空间,极大的限制了银行投资信托的业务。还有就是银行的资金、客户始终是银行的,不是自己的,粘性没有个人客户强。综上,就是原有的资金渠道极不稳定,不利于信托公司的资金募集,对于一个专注拉皮条100年的公司来说,资金端出了问题怎么行,所以17年至今很多信托公司都在建自己的财富团队。

4、至于打破刚兑,我持悲观态度。信托产品以融资类产品为主,主要投向是房地产和政府平台,而中国经济还是以房地产、基础建设为支柱,这决定很难打破刚兑。因为目前这个两个行业是靠债务推动的,简单而言就是债务经济。房地产是个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开发商纸面上的规模、利润无法承载其背后的债务,尤其是民营房企,每年的利润要去拿地,有地就有项目,有项目就有现金流,有现金流就可以还债,还好债又可以借钱,如此反复。政府平台更是如此,我了解到的江苏、浙江、山东、陕西、四川大举通过信托融资的几个地级市的负债率在400-500%(政府债+发债平台有息债务的规模/一般预算收入+政府基金收入),负债余额在2000亿-4000亿,每年的利息支出都勉强,何况还钱。这两个行业已经进入了借新还旧的旁氏经济里了,必须要保证现金流不能断。而信托融资在两个行业的融资结构里又是很大的一部分,如果全面打破刚兑了,必然会导致大量资金出逃,这个借新还旧的游戏怎么玩下。

5、未来如何,按照监管的意思是摘掉信托银子银行的帽子,回归本源,做直接融资的资金信托、受托管理的服务信托及社会责任的慈善信托。很难,一方面是我们宏观制度安排建设没有准备好,另一方面信托公司自己没有转型的动力,直接融资的资金信托相较于银行和券商的直接融资服务毫无优势,体现社会责任的慈善信托赚个吆喝打打品牌难以实现盈利,突破点在于受托管理的服务信托,这个需要信托公司在业务模式、人才储备、盈利模式上做彻底的变革,费时费力,效果未知。一句话,船大难掉头,唯有顺流而下,这条河叫“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