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类REITS进行税务筹划

黎生华 2019-11-05 21:17:00

推荐回答

一、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纳税筹划的政策依据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纳税筹划思路对企业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成不变,生搬硬套。目前,有关年终奖的筹划方法所得出的各项论断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的情况,但纳税筹划总的筹划原则是:在月收入适用税率小于年终奖金适用税率条件下,只要能不使年终奖金的适用税率调高一个档次,就应尽量将各种奖金都放入年终奖金一起发放。但如果月收入适用税率本身就已经小于年终奖金适用税率,可以将奖金调换成工资收入。因此,月收入适用税率与年终奖金的适用税率相等其主要的临界点及敏感区间是进行纳税筹划的关键点,灵活运用临界点及敏感区间对企业纳税筹划起到很大的帮助。
连丽萍2019-11-05 22:01:53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一、REITs产品设立期1、私募股权基金份额的认购与转让环节REITs交易结构中的私募基金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目前对于私募股权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是否在税法角度可视为同一性质的投资主体暂无明确规定。那么私募股权基金份额的认购与转让是否可适用于《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规定,纳税人进行资产重组包括合并、分立等事项,将债权、债务、劳动力等一并划转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可免交增值税。而笔者在前面的文章中曾提到过,保利地产转让不动产设立项目公司的行为可视同销售须缴纳增值税。笔者之前的考虑是保利地产仅以不动产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而不涉及相关债权、债务、劳动力等一并划转的问题,因此并未考虑关于上述财税13号文中的免征增值税的情形。但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房地产企业作为原始权益人在设立项目公司时是否将将债权、债务、劳动力等一并划转于项目公司,进而免征增值税,此细节须结合具体操作背景与税务局进行沟通。
    黄玥2019-11-05 22:19:06
  • 中国可以资产证券化的物业类型有限,相关政策不清晰,税收体制没跟上,运营和资产证券化人才缺乏,是REITs在中国发展受阻的主要原因。现在政府已经意识到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在房地产资产证券化方面提供更完善的配套政策,尤其是税务的调整和改革。在未来的三年,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投资基金将在中国有跨越式发展。
    黄真嘉2019-11-05 22:05:02

相关问答

一、合理避税与税务筹划的概念合理避税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达到纳税人减少缴纳税款的经济行为。税务筹划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一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二、合理避税与税务筹划的区别一是概念不同。合理避税侧重于规避税收这一本质要求,只要求形式、措施的合法,确切的说它是“不违法”的规避税收;税务筹划侧重于内容、形式、措施的合法,并且还要符合政府的立法意图,不允许对税法进行曲解。确切的说它是合法恰当履行纳税义务。二是与立法精神的吻合度不同。税务筹划符合税法的立法意图,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而合理避税是与政府的立法意图相悖的。三是手段不同。合理避税只针对施法上的漏洞,钻法律的空子,通过巧妙安排经济行为,谋取一定的税收收益,但无助于企业的长期经营与发展。如果法律漏洞一旦被堵上,投资者可能会陷入困境,严重的还要承受税收惩罚的风险;税务筹划则着眼于总体的决策和长期的利益,谋取的收益也是正当合法的。三、合理避税与税务筹划的联系:一是目的相同。合理避税和税务筹划都是纳税人为了减轻税务负担或延迟纳税所采取的经济行为,目的都是减轻税负,降低成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二是行为非违法。合理避税和税务筹划的经济行为,都没有违法。法无禁止即可为,两者都是合法行为。三是行为在事前。合理避税和税务筹划都是在事前进行筹划,利用法律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经济行为,是顺行操作。它与纳税义务发生后为了逃避缴纳税款采取的逆行操作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四是手段相似。合理避税和税务筹划所采取的手段,具有相似性,主要集中在税基,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纳税地点和纳税人的组织形式上。
在理解税收筹划的概念时,我们有必要对三个概念作一定的了解和比较:即偷税,避税和节税。一、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有关于偷漏税的定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中的相关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税收筹划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的:偷税是一种公然违反税法规定,与税法相对抗的行为。偷税的主要手段表现为纳税人通过有主动隐匿有关纳税情况和事实,达到少缴或不缴税款的目的,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欺骗性质。而税收筹划是尊重税法规定的,即首先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税收法律优惠规定,结合纳税人的具体经营情况来制定最有利的涉税方案,税收筹划性质中首先的一条就是合法。在法律后果上,偷税行为是属于税法上明确禁止的行为,因而一旦被税务机关查明属实,纳税人就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世界上各国税法对隐瞒纳税事实的偷逃税行为都有处罚规定。而税收筹划则是通过某种合法的形式来尽可能减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其经济行为无论在形式上还是事实上都是符合税法规定的,各国政府对此一般都是默许,甚至是鼓励的。从社会影响看,偷税是公然违反税法、利用虚假的申报减少纳税,因此,偷逃税是纳税人一种藐视法律的行为,各地税务机关为了防止纳税人的偷漏税,均在进一步的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执法。而税收筹划的成功则需要纳税人及筹划人对税法条文的熟悉和税法精神的充分理解,同时又要掌握必要的筹划技术,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二、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或者缺陷,通过对经营及财务活动的精心安排,以期达到纳税负担最小的经济行为。比如我国的一些企业为了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两免二减半”的税收优惠,从国外请来客商,不要其投资,只借其名义,成立所谓的外商投资企业。一边享受外商的优惠,另一边,进行的却是内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显然,避税行为是违背了税法优惠政策制定时的精神和意图,是不符合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的。因此,其必然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的。有关“避税”是否合法的争论一直在进行。避税者根据“法律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认为避税“合法”.因为其在一定时候的确是可以为纳税人带来利益,因此,在一开始,避税的概念是中性的,也曾在纳税人中风靡一时。但随着避税范围的扩大,给我国财政收入造成的影响也在不断的增大,政府在税法中不断的加入反避税条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避税已不再是中性的行为,而是法律条款或者立法精神反对甚至是打击的一项非合法的行为。可以这样说,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和不成熟之处,靠小聪明去打税法的“擦边球”,以谋取税收利益。而税收筹划则是遵照国家税法的规定和遵循政府的税收立法意图,在纳税义务发生前为了节税而所作的对投资、经营、财务活动的事先安排。避税尽管在形式上并不违法,甚至体现了筹划者的一种“聪明”.但其实质是有悖于税法的立法意图的;税收筹划从形式到内容是完全合法的,反映了国家税收政策的意图,是税收法律予以保护和鼓励的。三、税收筹划赞同节税的概念节税是指遵循税收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以合法方式减少企业的税负的行为。节税是合法而且合理的行为,其合理性体现在其行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精神。在我国的税收理论及实践中,目前广泛赞同税收筹划等同于节税的概念。在国家税务总局出版的有关税务筹划书籍及中国税务报中,很明确的把税收筹划定义为“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国家对于节税的概念完全是持鼓励、支持的态度。因为节税行为经常是与环境保护,高科技,下岗再就业,引进国外资金投入及引进先进技术,扩大产品出口创汇等我国政府鼓励的项目相联系的,它所体现的是实实在在的为国分忧,也是实实在在的强国富民。节税行为完全是个人,国家三者税收利益的最佳结合点。最后,我们要表明一个很明确观点:愚蠢的人去偷税;聪明的人去避税;智慧的人是去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