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香港公司如何合理避税

黄焕宇 2019-11-05 21:25:00

推荐回答

利用香港公司来避税并不是每个企业都适用的,前提是:做进出口贸易。因为香港政策具体有海外利得,那么就可以利用香港公司作为转口贸易起到合理的避税。首先要去开立一个帐户,可以去香港开户,如果嫌麻烦也可在内地的外资银行开立,我们称这个为离岸帐户。离岸帐户的作用是资金出入方便国内国外、公司、个人、不受国内外汇管制,外汇进出自由,任意支付,相当于个小钱包。出口避税的操作方法:比如您的客户是美国的一间A公司,您的购货成本是90万美元,卖给美国是150万。这时用您香港公司以最低价100万元收购,然后再以150万转卖给您的最终美国客户A公司,操作时有两个合同,但深圳的货物可直接发往美国,美国A公司根据合同将货款150万付至您的香港公司的帐户,而您的香港公司再把有关成本等费用100万付至深圳您公司的户口。这样就起到了避免汇率损失的作用,特别在税收方面,由于留存香港公司的50万利润不是在香港发生,可向香港税务局申请海外利得,无须缴税,那么这次国内只需按10万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进口业务可以逆向操作,您从海外客户处进口了80万美金成本的货物,最终销售给您国内其他客户130万美金,那么您国内就要按50万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现在您可以利用香港公司完成这样一笔业务,首先,先以香港公司名义将这笔80万成本的货物先买下来,再以一个较高价120万卖给您国内自己的公司,最终还是130销售给您最终客户,这样一来,您国内只需按1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另40万利润则成功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
黄相柏2019-11-05 22:05:25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现在很多外贸公司在香港避税并不是从公司的账目上做手脚而避税的,而是通过香港与我们国内税制之间的差异来避税的。首先,全世界是有两种的征税原则:我们国内的征税原则是属地原则;而香港采取的是来源地原则。也就是说,如果香港公司的利润不是来自香港本地的话是不需要缴税的,所以我们国内的很多朋友成立香港公司进行避税。再者,香港公司的管理是董事主动申报式,也就是说,只要每一笔账目董事都能提供单据或者发票支持就可以了。所以在香港作账比国内更简单,你公司的国外客户可以把钱打到你的香港注册公司账户上。
    齐文瑞2019-11-09 16:40:11
  • 香港作为世界著名的自由港,它的税制颇具特色。收入来源地原则、税种少、税率低、管理简单,是香港税制的典型特点。很多跨国集团充分利用香港税制的特点,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并进一步投资于亚洲其他地区。比如:香港对于资本增值、股息不予征税,同时免征预提税,所以是跨国公司设立控股公司的理想所在地。如果在香港建立控股公司,至少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1、资本增值免税。税务条例》第14条1规定:“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凡任何人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按照本部被确定的其在有关年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均须就其上述利润按标准税率征收其在每个课税年度的利得税。2、股息收入免税。香港公司对外投资或持有股权而收取的股利,在来源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已缴纳利得税,因此不论源自香港还是境外均不需缴税。3、免征预提税。如果香港公司支付利息及股息给非居港人士,通常是不用缴纳预提税的。政府只对非居港人士向居港人士或公司收取的知识产权在港使用费收取预提税。在我们的实际案例中,有一些来自于丹麦、瑞士、法国等欧州国家的客户,他们要到中国大陆来进行投资,我们也会建议他们通过先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再来投资大陆。这其中的原因,即有香港控股公司可享受的税收优惠,还有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的因素。我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非居民企业从我国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但我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协定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间的税收安排与新税法不同的,从其协定或安排。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公布的《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在我主要投资来源地中,北美、欧洲、日本、台湾、避税岛执行10%股息税率,而香港、韩国、新加坡执行5%的股息税率。
    齐春正2019-11-05 23:02:11
  • 香港公司要合法报税合理避税,首先必须满足几个条件:1.合同不是在香港当地签的;2.客户也不是香港的;3.货物也没有在香港当地报关;4.没有在香港当地设立实体的办公地点和聘请当地的员工;5.接单不在香港完成。满足以上条件是免税的一个基础。然后在公司成立18个月时会收到税务局的税表,需要你出具一份核数师审计报告,向政府申明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向政府去申请海外利得免税。建议客户在公司刚成立之初就开始要处理好单据,虽然说免税是在18个月的时候申请的,但是审核的时间是1-18个月之内的,如果可以在报税之初就保留好各种运作的单据,那么申请免税将会变的非常容易。
    黄睿斌2019-11-05 22:19:27
  • 利用香港公司来避税并不是每个企业都适用的,前提是:做进出口贸易。因为香港政策具体有海外利得,那么就可以利用香港公司作为转口贸易起到合理的避税。首先要去开立一个帐户,可以去香港开户,如果嫌麻烦也可在内地的外资银行开立,我们称这个为离岸帐户。离岸帐户的作用是资金出入方便国内国外、公司、个人、不受国内外汇管制,外汇进出自由,任意支付,相当于个小钱包。出口避税的操作方法:比如您的客户是美国的一间A公司,您的购货成本是90万美元,卖给美国是150万。这时用您香港公司以最低价100万元收购,然后再以150万转卖给您的最终美国客户A公司,操作时有两个合同,但深圳的货物可直接发往美国,美国A公司根据合同将货款150万付至您的香港公司的帐户,而您的香港公司再把有关成本等费用100万付至深圳您公司的户口。这样就起到了避免汇率损失的作用,特别在税收方面,由于留存香港公司的50万利润不是在香港发生,可向香港税务局申请海外利得,无须缴税,那么这次国内只需按10万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进口业务可以逆向操作,您从海外客户处进口了80万美金成本的货物,最终销售给您国内其他客户130万美金,那么您国内就要按50万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现在您可以利用香港公司完成这样一笔业务,首先,先以香港公司名义将这笔80万成本的货物先买下来,再以一个较高价120万卖给您国内自己的公司,最终还是130销售给您最终客户,这样一来,您国内只需按1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另40万利润则成功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现在您已经知道如何利用香港公司来避税了,那么,正在做外贸的您,是不是考虑注册一家香港公司呢。
    齐文波2019-11-05 22:02:16

相关问答

一直以来,个人所得税法及其相关细则、办法以其复杂的结构和繁琐的内容成为很多企业在制定员工薪酬时不敢涉足的禁区。大部分企业的做法是:钱已经支付给了员工,交多少税是员工的事。这种做法固然省去了很多麻烦,却使公司实际支出的薪酬与员工实际得到的收益之间发生断裂,无法充分利用薪酬计划鼓舞士气、达到振奋人心的预期效果。本期为您解读“工资薪金”税务筹划思路和方式。在个人所得税上,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一、“理解税法”是进行税务筹划的前提税务筹划与风险控制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实现“风险可控”的基础是筹划方案不违法,这就要求税务筹划者需要谙熟中国税法的基本原理和实际运用规则。比如,有人提出将发工资转化为发放各种实物福利的方式,就可以实现节税的目的。其基本的依据是,根据《个人所得税税法》第4条的规定,“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然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规定,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进一步根据《关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文,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并明确指出,包括“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在内的各种补贴补助,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事实上,只要对税法有足够的认识和理解,不需要考虑具体条文的规定,就可以判断出这一筹划存在的问题。事实上,税法在规定一项纳税义务的同时,往往同时也有相应的“反避税”考量,如果通过发放各种“实物补贴”就可以实现合法节税,那么工资薪金就可以轻易的通过“转化”而实现避税的目的,这在税法上是不太可能的。二、节税又不违法的6大筹划“招数”违法的筹划最终非但不能达节税目的,还可能因违反税法和相关行政、刑事法律、法规规定而触犯“偷税”、“逃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法律责任。针对“工资薪金”进行税务筹划,华税重点介绍以下六种途径:一合理分配“工资薪金”和“年终奖”比例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计税,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超过某一级数时,超过部分就要按高一档的税率计税。因此,月度“工资薪金”或“年终奖”一方畸高,都会导致适用较高的税率最高达45%,因此需要合理分配二者的比例,从实际情况来看,一般“工资薪金”和“年终奖”在1:1的情况,可以实现整体税负的最小化。二避开临界点同上述一所述,“工资薪金”个税适用税率分为7档,扣除每月3500元的“费用”后,不超过1500元的,适用3%的税率,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适用20%的税率,而对于超过80000元的部分,适用45%的税率,可见,当处于税率变化的“临界点”时,增加1元,就会带来额外较多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单位发放工资时,应充分关注这些临界点,可以通过下月延迟支付等方式,降低适用的税率。三利用“免税”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通常是为了鼓励、引导某些行为而设置,前文虽然介绍了“福利费”免税的范围有限,但是依然是进行税务筹划的一个途径。此外,对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保险赔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等也属于免税的范围;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可以在有关标准范围内,最大化降低“工资薪金”个税负担。四变“工资薪金”为“股息红利”针对上市公司等大中型企业高管等群体,按照“工资薪金”计税通常要适用45%的税率,税负沉重。忧郁企业高管通常与企业的利息息息相关,同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适用20%的税率,如果通过合理筹划,将高管等群体的“工资薪金”转化为“股息红利”,则可以有效降低个税的适用税率。五积极争取地方税收返还个人所得税属于国家、地方共享税,具体由地税机关征管。按照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为60%:40%。部分地区为了吸引投资,针对地方收入部分给与投资者一定的税收返还,比例最高可达60-70%,因此,对于部分投资区域广泛的企业,可以充分运用这些地区的政策,实现个税的合理筹划。三、2019年中国向全球征收个税2019年12月17日,中国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之多边政府间协议》“《多边自动情报交换协议》”,按照规定,2019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包括BVI、开曼群岛等56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截至到2019年底的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同时,2019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包括香港、瑞士40个国家和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截至到2019年底的信息将会主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这一规定意味着,中国开始面向全球征收个人所得税,利用国际避税港等方式进行税务筹划的空间将大大被压缩,个人税务筹划面临空前挑战。
,关于香港公司要如何合理避税的解析有以下几点:一、香港公司如何合法合理避税合法合理的避税必须要有深厚的税务知识,要能找到税法的漏洞,能设计出合理避税的方案。因此建议选择经验丰富的香港会计做账秘书公司来实现。这里简单列举一下几种常见做法:1、合理加大成本,降低所得税,可以予提的费用应该进行予提;2、把业务分散,原来一个公司名下做的业务分成2-3个公司做,这样既可以增加成本摊消,又可以降低企业所得;3、采用“高税区往低税区”走的方式;4、采用“把工厂和公司注册到香港”的办法,香港是税种少,税率低,利得税只有16.5%;5、借用“外资”的名义对企业进行改制,各个地区对外资企业都有税务优惠政策。二、香港公司要合法报税合理避税,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合同不是在香港当地签的;通常情况合同上会有银行的签约地2、客户也不是香港的;买家和卖家3、货物也没有在香港当地报关;4、没有在香港当地设立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当地的员工;5、接单不在香港完成。三、香港公司相对其他岛国公司的优点1、香港公司商业形象比岛国公司要好,企业国际竞争力要比岛国公司强;2、香港公司可以进行单独的业务拓展,而岛国公司不能;3、香港公司融资相对容易并且快捷,而岛国公司一般很难融资。有香港公司税务方面的问题欢迎与我们探讨。
利用香港公司来避税并不是每个企业都适用的,前提是:做进出口贸易。因为香港政策具体有海外利得,那么就可以利用香港公司作为转口贸易起到合理的避税。首先要去开立一个帐户,可以去香港开户,如果嫌麻烦也可在内地的外资银行开立,我们称这个为离岸帐户。离岸帐户的作用是资金出入方便国内国外、公司、个人、不受国内外汇管制,外汇进出自由,任意支付,相当于个小钱包。出口避税的操作方法:比如您的客户是美国的一间A公司,您的购货成本是90万美元,卖给美国是150万。这时用您香港公司以最低价100万元收购,然后再以150万转卖给您的最终美国客户A公司,操作时有两个合同,但深圳的货物可直接发往美国,美国A公司根据合同将货款150万付至您的香港公司的帐户,而您的香港公司再把有关成本等费用100万付至深圳您公司的户口。这样就起到了避免汇率损失的作用,特别在税收方面,由于留存香港公司的50万利润不是在香港发生,可向香港税务局申请海外利得,无须缴税,那么这次国内只需按10万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进口业务可以逆向操作,您从海外客户处进口了80万美金成本的货物,最终销售给您国内其他客户130万美金,那么您国内就要按50万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现在您可以利用香港公司完成这样一笔业务,首先,先以香港公司名义将这笔80万成本的货物先买下来,再以一个较高价120万卖给您国内自己的公司,最终还是130销售给您最终客户,这样一来,您国内只需按10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另40万利润则成功留存在香港公司帐户内。现在您已经知道如何利用香港公司来避税了,那么,正在做外贸的您,是不是考虑注册一家香港公司呢。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节税筹划是纳税筹划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采用优惠条款,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经济行为。税收筹划和节税是合理合法的行为。这是与避税、》。该修正案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作了重大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对于抗税的处理,《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