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办公室的特点是什么?

黄瑜宏 2019-11-05 2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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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办公室是一个小型/精品专业服务机构,有四种特质:
1、FO(Family office,即家族办公室)是一份责任,和一般的生意不太一样,因为他所有的服务都是一个概念,他没有一个具体的东西给客户,当客户真金白银付出,或者等到合同签约的时候是生意的开始,同时也是责任的开始。所以它本质上是一种责任,FO在业务的基础层面上,他不是某个金融商品,或者说是某一个实物的商品,亦或是某一个可量化的具体服务:在客户付款的时候,他就能直接提供出来的。它是一个概念,一个受托责任,所以这个责任怎么样能够有效的落实,这是我们在做FO业务的时候的必须面对的点;
2、FO有自己的商业模式,必须遵循商业的基本规则,比如说你是如何发展客户的,收入是如何获得的,成本是如何管理的;
3、FO是一个专业,家族办公室会面临很多挑战,需要真正理解客户需求,并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解决问题;
4、FO是一个事业,对于很多人来讲,做FO,特别是做FO的实际控制人,或者FO的大股东,在公司从小到大的过程中会面临:这个公司怎么长期可持续的发展,怎么样对他的股东、客户、员工和对自己负责任的这样一种状态。
连仲月2019-11-05 2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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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族办公室和家族信托有着明显区别,并不是简单的家族信托的升级版,家族信托是一个法律工具,它是利用信托法律制度构建一个信托架构,而家族办公室则是服务于富裕家族客户的方方面面需求专门成立的一个办公室。
    赵高坤2019-11-05 22:37:53
  • 家族办公室是利用在家里面的一些办公环境和空间来开展商务活动。租金的成本低,方便照顾家里面。
    边同民2019-11-05 22:21:04
  • 家族办公室服务是家族财富管理皇冠上的一颗明珠。
    从2013年开始逐渐引入国内。家族办公室和家族信托有着明显区别,并不是简单的家族信托的升级版,家族信托是一个法律工具,它是利用信托法律制度构建一个信托架构,而家族办公室则是服务于富裕家族客户的方方面面需求专门成立的一个办公室。
    以微软的家族办公室为例,他服务的重点在于PE类的投资,或者一些金融产品类的投资,当然更多是以股权投资为主。那么每个家族办公室都有自己的服务优势,目前来讲,海外家族办公室很多层面上都是偏重于投资类和资产管理类,因为在这一块能使家族的财富实现更好的保值增值。以后再加入的其他事务,包括家庭法律事务的处理,或者子女教育移民,或者甚至是家族的一些社会事务,比如品牌打造、社会慈善,都是基于家族财富增长的基础之上去开展这些服务。
    所以这些家族办公室都会比较专注于家族资产的保值增值,主要的服务方向还是帮助家族做,像类似股权这样相对有一点点风险,但是更长期一点的投资比较专业领域。在这个基础之上去衍生一些服务,比如财税、法律啊、子女教育移民,当然这些不是他们的优势的服务,会去相应地进行一些外部采购,但他们核心优势肯定是还是PE投资、资产管理,包括基金类投资。
    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家族内部成立一个家族办公室,通常来讲叫单一家族办公室,因为我只为我这个家族服务,客户只有一个就是我这个家族,所以这种叫单一家族办公室。那么还有一种是成立联合家族办公室,也叫多家族办公室。
    而且做相应投资的时候,还会利用不同的法律架构,比如说有些家族办公室会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存在,或者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存在。比如像扎克伯格,他就采用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这些具体形式主要有一些税务或者其他风险隔离层面上去考虑。
    主要得看这个家族办公室有没有专职人员来做这块业务,而且专职人员的专业水准如何,主要有3块,软件、硬件和人员。就是说家族办公室帮你提供法律、财税等服务时,他们有专门配备这样的人员来提供相应的服务。
    例如:海外家族办公室,其实我们先前了解到的一些单一家族办公室,他们其实有很强大的系统管理。我曾经有一个同事去参观了其中一家家族办公室的投资部门,他里面的机房都是层层排着,就是说运算能力相当强,可以运算各种可投资的金融模型。但是国内有没有这样资源的能力,你真的成立一个家族办公室,你的人员和硬件场所都能不能提供让你真的有能力来跟家族客户说,能把你的资产拿过来帮你管好,或者你的企业帮你运作好。
    梅金莉2019-11-05 22:07:14

相关问答

实行大企业税收的专业化管理不仅仅指机构设置的专业化,也不仅指重点户的管理,更不是简单的涉税管理。应当以高素质人才为基础,以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寓管理于服务,建立集约、专业、高效的大企业税收管理组织和运作体系。我国自2019年开始探索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模式,国家税务总局建立了专门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司。随着管理实践的不断深入,国家税务总局与省局层面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建设已逐步完善;现阶段,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建设在设区市局尤其是县区局层面尚未建立健全,面临较多问题,亟待解决。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建设存在的问题管理理念滞后。税务机关尚未完全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甚至认为风险完全来自于企业自身。如果企业按照税法的规定纳税,那么风险自然不会发生。税务机关忽视了由于执法人员对税法理解的偏差等带来的风险,因此,税收征管的创新力度不够,大企业配置的征管资源较少。机构设置不合理。层级式的税收管理模式难以适应大企业税收管理需求。我国税务机关主要实行的是从总局、省局到设区市局、县区局垂直管理的金字塔式从上至下的层级管理结构,难以适应大企业内部扁平化的管理模式。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设置不统一,有的地方单独设置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与税源管理部门、国际税收管理部门、所得税管理部门职能交错,大大降低了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效用。管理制度不完善。大企业税收管理制度存在不统一、不完善、没有形成科学体系、随意性较大等问题。全国范围内,关于大企业的定义,尚未形成统一明确的概念性规定。不同层级的税务组织在确定管理对象时,可能会存在交叉、重复的现象。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税务总局目前出台的两个规范性文件,难以指导复杂性强的大企业税务管理操作。未建立统一有效的大企业专业化管理框架,因此难以形成统一的管理模式和服务标准,用来指导大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目前,税务机关内部仍然实行属地原则下的职能管理,因此在县区局这一层面,大企业税收管理缺乏系统的指导,大企业税收管理缺位,管理层次不明、职责不清。管理人员素质与激励机制有待改善。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年龄偏大,精通法律、计算机、财务、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极度缺乏;没有建立一个稳定的大企业税收管理人才库,在人员调动与进行大企业税收管理风险应对时缺乏效率。没有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在基层税收管理工作中,业务型的人才在职位晋升中并没有体现相应的优势。企业和税务机构征纳双方的智力、人力等方面的资源配备较为悬殊。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方面的人才培养滞后于大企业人才培养。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一个权威的、专门针对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政策答疑咨询平台,往往需要层层请示之后才能予以答复,税企双方没有建立较好的沟通交流机制。整体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建设要实行大企业税收的专业化管理并不仅仅指机构设置的专业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也不仅指重点户的管理,更不是简单的涉税管理。应当以高素质人才为基础,以提高大企业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寓管理于服务,建立集约、专业、高效的大企业税收管理组织和运作体系。主要可以围绕个性化服务和专业化管理来逐步推进高素质大企业管理团队建设。具体到实践层面,应从管理理念、机构设置、管理制度、管理团队人员素质与激励四个方面探讨大企业税收管理团队建设的一些可行性措施。在管理理念方面。税务机关应当树立全新的管理理念,提供形式多样、特色化、有针对性的纳税服务,充分满足大企业个性化的纳税服务需求。特别是要树立税源专业化管理理念,从属地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由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和分级组织实施。在机构设置方面。第一,改进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借鉴西方先进经验,突破属地管理和行政管理限制,将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按照行业和职能进行分类,以实现对所辖大企业的分类管理,整合和共享各部门各地区开发的信息系统,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运行效率。第二,参考世界各国大部分做法,采用全功能型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模式,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能够拥有对大企业进行税收征管的全部职能,直接负责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提供全方位的纳税服务。第三,需明确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确定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管理对象。第四,为适应大企业的纳税服务需求,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实施扁平化管理,整合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提升大企业管理与服务效率。在管理制度方面。第一,界定大企业定义时,建议采用综合性标准,即将定量型主要标准和定性型辅助标准相结合,科学确定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管理对象。第二,规范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尤其是协调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与其他税务专业职能机构的工作关系,以免造成职能交叉。第三,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制度建设,在对已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不断修订完善的基础上,提升其法律效力。第四,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反馈机制,并及时将这些反馈加以研究、总结,快速形成制度规范,以指导实际管理工作。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人员素质提高与激励方面。第一,加大税务风险管理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力度。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心和归结点在于税务风险管理人才。对现有税收管理人才优化配置,可建立全国、全省乃至具体到设区市的“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领军人才库”,在系统内公开选拔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人才。第二,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立体激励机制来触发税收管理人员自觉学习的动力,设置分工合理的专业化岗位,建立考核方法多样化、考核内容全面、科学严谨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物质奖励和提拔重用挂钩。第三,针对大企业税收管理方面个性化、差异化需要,可建立适时、顺畅的大企业政策答疑平台,由专人负责,以降低税企沟通不畅的风险。
政协和党机关好像不属于国家机构吧。宪法规定的国家机关是: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法院、检察院。这六个机关。国家主席是:国家主席不是握有一定国家权力的个人,而是一个国家机关,包括国家主席和副主席。国家主席是国家主权的代表,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国家主席对内代表整个国家机构和国家权力,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全体,中国公民。由于国家主席的国家最高代表性质,他的尊严就是国家尊严的象征,所以国家主席有着最尊贵的法律地位,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应受到最高级别的礼遇。全国人大: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和修改宪法,选举国家领导人,审核国家预算和国民经济规划,制定修改法律等国务院: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全国人大的要求管理全国行政和各级人民政X中央军委:管理统帅全国武装力量法院:审判机关,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军事法院,高级法院,中级法院等检察院:检察机关,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铁路检察院等具体职能您几位已经介绍的很清楚了,我就不重复了关于企业六大职能,根据企业的实力和规模而定,但有一些是必须有的:像一些比较小的:财务、市场销售、物流、人事、生产供应、售后服务规模较大或者说是国企还有很多:办公室,机关党委,技术部,公关部、物流运输等。
通常情况下原卖家都不用出面的,只有当委托事项不全,受托人提供的资料不全等原因产生,原卖方才会需要出面亲自办理。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 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 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公证的内容要很详细,每一项都必须明确体现。举个例子,你不能写“代为办理此房的一切事宜”,这样是无效的,房管局不会认可。你要写“代为办理该房屋的产权证并领取产权证,产权过户、收售房款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及出售该房屋的相关事宜”类似于这样。其它还有很多,比如物业交割,比如国土变更,比如地址变更等等等等。扩展资料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以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座落位置片区、幢、楼、单元、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等。其中,委托权限可以包括:申领房地产证或者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其他手续;出卖权;出租权;抵押权包括为委托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或为受托人或者第三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等;收取租金或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转委托权等。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授与受托人上述权限中的一项或数项。全权委托是通俗的说法,但该说法并不是符合法律规范的。从人们用该词语的意思来讲,就是接受全权委托的人,完全有权利代表他处理委托的事情.应该相当于法律上的特别授权。但因为该说法授权不明,所以,被民事诉讼法认定为是属于约定不明,而只等同于一般授权。所以,如果需要委托某人办理某事项,是全权委托,就应当写明全部委托事项以及手委托人的具体的权限,而不能简单的以全权称呼了之。扩展资料:▬房产委托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