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资信托的特点有哪些?

黄炳瑜 2019-11-05 22:34:00

推荐回答

股票投资信托的特点:
(一)股票投资信托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筹集获得的资金为法人资本;
(二)股票投资信托公司按照定立的公司章程进行资产经营;
(三)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决策。
齐文英2019-11-05 23:00:09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特点:投资者是公司的股东,具有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权力。
    齐晓周2019-11-05 23:04:51
  • 特点:股票投资信托公司根据公司章程进行资产的经营。
    黄百色2019-11-05 22:54:09
  • 特点:股票投资信托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筹集来的资金为公司法人的资本。
    齐晓安2019-11-05 22:36:10

相关问答

渤海信托国际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注册资本20亿元,是河北省内唯一一家经营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控股股东为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0.22%),海航资本控股是海航集团核心产业集团之一,截至2013年3月底,资产规模超过2800亿元。渤海信托2013年获“中国最具区域影响力信托公司”奖项,更是在“2013年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评选”中成为唯一一家荣获 “中国最佳管理信托公司”奖的信托公司。截至2013年底,渤海信托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881.79亿元。但是,13年十一前夕,渤海信托对自己的一款产品进行了罕见的“最后关头叫停”。从公开资料上看,这款名为“渤海信托——四川中药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的产品,于9月3日开始发行,计划募资3亿元。按照信托公司和销售公司拟定的计划,本应在9月30日成立第一期。但是9月30日,客户纷纷将资金打入信托账户后,渤海信托却临时叫停了这一款产品,其给客户的理由是:“融资方意向有变化”。但是其给第三方销售公司的理由是:“网上有消息说融资担保方涉嫌传销诈骗,有风险。随着各种信托计划频频爆出问题,信托公司正在越来越谨慎地处理手头的企业融资案例。渤海信托还是有过危机事件的。但是对于信托的风险,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移民前,账面增值换现美国征税的原则,一般只针对已实现的收入征税,即财产在买卖或转移时才征税。若财产还未转移,账面上的增值是不征收增值税的。账面上增值未实现的情形很多,如房地产的涨价、股票债券和珠宝的增值。新移民在财产处理时,很可能遇到美国的财产增值征税的问题。因为成为美国居民时从国外带入的财产不必缴税,所以最简单的办法是在报到前,把账面增值未实现的收入换现,例如把股票抛售、房地产过户,如喜欢再买回来,提高成本,还有可以登陆报税前购买美国的大额人寿保险,把钱藏起来,免税投资,永不交税。或待到获得身份后再用手上的现金投资新的股票和房地产。这样,就不必为这些移民前增值的财产缴税了。不过除了人寿保险里的投资外,其他投资以后的增值还是要交税的,反之,若有亏损的投资,也不必急着卖,可以等拿到绿卡后再卖,这样以后可抵税。海外工作,美国免税对于移民来讲,绿卡、公民身份和税是矛盾的。美国移民法规定,绿卡持有人每年须在美国停留半年以上,否则绿卡可能会被没收。但若有合理理由半年内不能回美,可申请回美证白皮书,回美证的有效期限为2年。此外,归化为美国公民,须在持绿卡5年内在美居留超过两年半,且要诚实报税。然而,越来越多的新移民拿到绿卡后便回中国工作,每年只是象征性到美国报到,绰号“跑绿卡”。跑绿卡”在海外的劳务所得有免税额。但税法规定一年内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这项免税额,即每年只能在美居留35天。这与移民法规定每年在美居留半年才能保有绿卡的条件矛盾。但若申请了回美证白皮书,将绿卡和回美证配合使用,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1-2年,再入关时绿卡也不会被没收。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时享受税法规定的一定数额的免税额。合理利用赠与税。
,应该如何转移财产,才能做到合理避税,下面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你。在资产转让上,美国税法对三种身份的人有着不同征税规定,这三种人分别是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非常住外国人。在征税上,美国是“以人为本”,只要你是美国公民或是永久居民,不管你的财产在哪,在中国也好、美国也罢,到了天涯海角,都跑不了被课税的状况。即使是非常住美国的外国人,如果在美国有资产,“山姆大叔”也会先判定此人是否属于在美国正式居住,一旦答案是YES,好了,这些人资产转让金额超过豁免额也需要纳税。山姆大叔”这一招够狠,您在中国辛辛苦苦打拼一辈子积攒的财富,只因拿到了一张绿卡,不仅无法全部留给后代,到头来还要向“山姆大叔”进贡。说起来这也不能全怪“山姆大叔”霸道,申请绿卡、成为美国公民,是个人的选择,既然选择了美国,就要按照美国的税法缴税。外国人的全球资产和美国资产转让哪些需要缴纳美国遗产税和赠与税,美国人在面对财产问题的时候,是怎样做到合理的规划和转移呢?移民前,账面增值换现美国征税的原则,一般只针对已实现的收入征税,即财产在买卖或转移时才征税。若财产还未转移,账面上的增值是不征收增值税的。账面上增值未实现的情形很多,如房地产的涨价、股票债券和珠宝的增值。新移民在财产处理时,很可能遇到美国的财产增值征税的问题。因为成为美国居民时从国外带入的财产不必缴税,所以最简单的办法是在报到前,把账面增值未实现的收入换现,例如把股票抛售、房地产过户,如喜欢再买回来,提高成本,还有可以登陆报税前购买美国的大额人寿保险,把钱藏起来,免税投资,永不交税。或待到获得身份后再用手上的现金投资新的股票和房地产。这样,就不必为这些移民前增值的财产缴税了。不过除了人寿保险里的投资外,其他投资以后的增值还是要交税的,反之,若有亏损的投资,也不必急着卖,可以等拿到绿卡后再卖,这样以后可抵税。合理利用每年赠与豁免额按照税法,2019年每个人每年可向任何人赠与$14000美元,在这个额度以下任何的财产赠与都无需缴纳赠与税。如果一对夫妻有2个未成年孩子,每一个孩子夫妻两人一年可以赠与28000美元,2个孩子就可以赠与$56000美元而不必缴税。这样算下来,10年的时间,父母转让给孩子的财产便可以达到$560,000美元,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果把这些钱用来投资,投资所得和本金则都属于孩子的财产,这个时候所赚的钱都名正言顺的落入了孩子的腰包,就无需缴纳赠与税。合理利用赠与税在美国,赠与税是给钱的人付税,收钱的人不用付税。如果父母没有美国公民或绿卡身份,那么他们的汇款是不需要缴纳赠与税的。但是收到的海外资金有一定规定,如果金额超过10万美元以上,就必须填写3520税表申报,但申报不意味着你要付税。因为申报制度是方便于美金税务局做好记录,了解您的钱来自何处。无限婚姻扣减原则美国税法规定,夫妻之间财产转移不受年度赠与豁免限制但夫妻必须都是美国公民,因为美国法律定义夫妻为单一经济共同体,夫妻之间的财产转来转去没有限制。这种无限婚姻扣减是对美国公民的优惠政策,永久居民因本质上还是外国人,所以“山姆大叔”就会另眼相待。夫妻双方如果都拥有绿卡,成了永久居民者,来去美国可做到畅行无阻,但不享有无限婚姻扣减,一方去世了,即使将全部财产留给了健在的配偶,配偶如果要获得遗产,必须要先缴纳遗产税才能获得遗产,而不是要等到遗产传给后代时才缴纳遗产税。美国税法对非美国公民继承美国公民遗产很不利,在婚姻关系中还有两种情形会对继承遗产造成不同的结果,而这就要看是美国公民留下遗产还是继承遗产。比如丈夫是美国公民,妻子从内地移民美国只拥有绿卡,如果丈夫去世,妻子就不享受无限婚姻扣减。来自内地的妻子可以继承丈夫留下的遗产,但前提是这位来自内地的妻子,在扣除遗产免税额后必须马上交遗产税,否则“山姆大叔”不会让这位绿卡持有者继承任何遗产。购买人寿保险为自己,为配偶,为子女购买保险,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让财产顺顺利利延续下去。比如很多人一生中能留给子女的财产可能不会超过百万美元,如果买下一份保额为百万美元理赔的人寿保险,这就等于是实实在在为子女留下了百万现金。而且人寿保险的理赔受益人不用缴纳所得税,也不用缴纳遗产税。随着中国投资者对财产的规划,不少人也意识到了境外保险的好处。设立家族信托信托有多种多样,基本可划分为可撤销的与不可撤销的两类。前者常见的有生前信托LivingTrust和Pension信托等;后者包括人寿保险信托、朝代信托等。关于信托有两条必须明白:第一,可撤销的信托既没有多少省税的功能,更没有资产保障的作用。道理其实很简单,就因为它可以随时撤销。第二,真正具有遗产规划作用的是不可撤消信托,但放进去的现有财产或未来财产如人寿保险法律上讲已经不属于你,你没有支配权,更没有受益权。如果你确实担心成为被告,怕债权人日后染指你的财产,你就要设立不可撤消的信托,把自己用不着的财产放进去,指明你的子女作受益人。这样做有两大好处,一是以今天的价值把财产转移进去了,日后该财产包括升值不会算作你的遗产,因而没有遗产税。二是因为该财产已经不属于你了,如果被告,别人拿不到该信托中的财产。网页链接。
避税是慈善的目的之一,但避税不是慈善的源头,慈善从文化上源于基督教的文化传统,你的财富只是为上帝在代管,死后仍要还给上帝,人带着“原罪”来到这个世界,需要用某种方式“赎罪”,慈善就是其中一种方式。而文化永远是先于法律铺垫在人们内心的,只有先有了这种文化氛围,才会有后续的法律规范。正因为西方人有这种由宗教意识引导的慈善文化传统,才会促进后来西方遗产税法的制定,因为前期的社会基础以及群众心理基础已经打下了,从订立到实施才会顺理成章,反过来由于其避税功能,更加促进富人将资产交予慈善基金打理,形成文化——法律的良性循环,共同促进全社会认可慈善这种行为,即使他们知道其中的避税考量,但像比尔盖茨、巴菲特这种“首善”仍然得到了全美人民的广泛认同,甚至没有劫匪愿意打他们的主意。反之,像中国自古以来对财富管理普遍缺乏认知,所谓“达则兼济天下”也不是指有钱了要救济天下,而是指“在官场得志就要把好的治国理政思想传递出去,惠及天下”,与慈善本身并无关系,反倒是“朱门酒肉臭”、“为富不仁”一类说法流传甚广,导致中国一直未能铺垫出像西方一样的慈善文化与思想基础,这也导致后续立法的困难。如果慈善只为避税,那为什么中国现在都没有开征遗产税?中国的官本位思想导致立法者自己首先就不愿意遗产税开征,否则他作为既得利益者就是第一个中枪的,他又不开公司,减企业所得税跟他没关系,但征遗产税跟他关系就大了。所以我们现在还没资格说别人做慈善是为了避税,你连避税的资格都没有,完善中国的慈善捐赠环境,避免“郭美美”、“汶川捐款挪用”一类事件的一再发生才是中国慈善事业的当务之急。
企业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是每个企业都会考虑到的问题,没有哪个老板愿意多缴税。当存在着多种纳税方案可以选择时,纳税人可以在不违背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以税收负担最低的方式来处理财务、经营、交易事项。由于各国税法的不同,即使是一个国家,在税收政策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也有差别,所以纳税人节税形式也是多样化的。1、选择投资时机政府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形势,制定增税或减税措施来减弱经济的波动程度。例如,1993年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就是期望抑制投资过热。增值税选择生产型,即固定资产购进不能进行税款抵扣,既含有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目的,也有抑制投资过热的目的。而从1999年7月1日起,规定凡符合有关要求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投资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其目的是为了遏制通货紧缩的趋势。因此,企业应审时度势,决定投资取舍,以达到节税的目的。2、选择投资地点无论是国内投资还是跨国投资节税的方法,企业管理者都必须认真考虑和充分利用不同地区的税制差别及区域性税收倾斜政策和优惠照顾税率。例如,我国规定,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有制定很多税收优惠政策。3、选择投资产业和行业国家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按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例如,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有偿技术服务或者劳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为鼓励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不久前联合发出通知实行税收优惠的新政策。例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可按法定门%的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属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属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计算机软件按4%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税务机关分别按不同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节税的方法。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个体工商户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也可以按有关税收规定给予免税待遇。4、选择筹资方式接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在一定范围内可在税前列支,而股息支出则只能在企业的税后利润中开支。从节约税收的角度看,企业适度向银行借款和企业间节税的方法的相互融资要比企业自身积累资金和向社会筹资优越。5、选择采购对象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分,选择不同的采购对象,企业负担的流转税额会有所区别。例如,当购买者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购买一般纳税人的货物后,可按销项税额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缴纳增值税;如果购买小规模纳税人的货物,若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所以税收负担较前者为重。6、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折旧费的大小会直接影响企业当期损益,进而影响企业所得税负的轻重。节税的方法按有关规定内地货物从香港出口有什么好处,在某些行业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虽然固定资产在整个使用期内,采用加速折旧法与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企业所得税总的金额相等,但与采用平均年限法相比较,加速折旧法滞后了企业纳税期,得到了递延纳税的好处。7、选择存贷计价方法会计核算结转每期销售成本的数额受存货计价方法的影响,进而影响企业当期的税负。例如,材料采取实际成本计价的情况下,在物价上涨的环境中,如果选择后进先出法计算本期材料的耗用成本,企业当期可以少缴所得税;反之,在物价下跌时,则应选择先进先出法计算本期材料的耗用成本;假如物价比较平稳,就应该选择加权平均法。值得注意的是,节税的方法不管选择哪种计价方法,所选择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更,应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需要说明的是,运用上述方法节约企业税收,一要符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全面考虑,综合平衡,不能顾此失彼;二要经常学习,了解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及其优惠政策措施的修订和调整,准确把握税收法规政策界限,防止为节税而引发其他问题。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节税筹划是纳税筹划的一种形式,它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采用优惠条款,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经济行为。税收筹划和节税是合理合法的行为。这是与避税、》。该修正案对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作了重大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对于抗税的处理,《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