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原因

车廷华 2019-11-06 15: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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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外贸易在市场多元化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从经济地理的角度看,我国对外贸易仍然是以发达国家为主的结构。其中对欧盟的贸易已经升至第一位。另外,我国对东南亚、拉丁美洲和非洲的贸易都有较快增长。我国外贸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争议。其一,我国外贸目前主要还是数量型增长。例如出口加工贸易现已占我国出口总额的50%,占比较高,但附加价值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所占比重低。因此,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现在已经在向这个方向努力了,而且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还不够,还要继续努力。其二,从世界范围看,现在正处于国际贸易磨擦的高发期,这对我国外贸发展有负面影响。这种贸易磨擦有几个特点:一是展于世界贸易中的自然磨擦,而且我国涉及到此类磨擦的货物所占比例较大。这种自然磨擦在在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日本、八十年代的韩国这类经济快速发展阶段的国家,也都发生过。二是贸易保护主义引起的磨擦。贸易保护主义树起了各种新型壁垒,包括环境型壁垒和技术型壁垒。例如欧盟就存在环境壁垒,其制订的技术标准要求很高,包括涉及环保的汽车废气排放标准。这种壁垒有其合理的一面,也有不合理的一面。例如日本对进口大米制订了100多种检测标准,实际上让发展中国家达到这种标准不太现实。我国制订的产品标准与西方国家有较大差距,而且西方国家制订和调高标准又相当快,这是今后若干年都将面临的问题。三是外贸规则中一些对我不利的条款引起磨擦。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总体看利大于弊,积极因素很多。但同时我们接受了一些对我方不利的条款。现在我国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高,而我们作出的承诺比一般发展中国家要多一些,因此,发达国家就要利用一些条款。例如外资零售业进入,以及外资金融机构的进入,等等。四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后,对我方仍有一些制约和限制。例如有关特殊保障条款,还有12年的有效期。在此期间,只要国际贸易中的一方以为你的产品扰乱了他的国内市场、侵犯了他的市场利益,就可以单方面提出制裁。纺织品出口就是一个实例,现在取消配额了,但还有一个特保条款,对我方出口形成限制。现在外贸发展中争论较多的问题是:一是关于外贸依存度的争论。有一种看法认为,我国外贸依存度已经较高,占GDP比重已达60%-70%,如果世界经济出现波动甚至发生经济危机,对我国经济影响较大,所以要调整经济发展战略,外向型经济之路不应再走,要转为内需为主的经济增长模式。我对上述观点不太同意,理由有三条:一是我国实际外贸依存度并没有这么高。计算外贸依存度实际应当单算出口,那么我国出口占GDP的比重是30%强。当然,比美国的10%、日本的12%、巴西的10%要高。但是我国的现实情况是外商主导的加工贸易数量很大,占了50%的比重,这实际是不出国的劳务出口,扣除这一块,我国实际出口额占比没有那么大。二是我们为什么要发展加工贸易,主要是受三个条件的约束:1、资源约束。主要指能源、铁矿砂、木材等资源、以及高新技术能力的约束。2、市场约束。我们的外部市场是逐步扩大的,这是市场发展的规律。3、劳动力约束。我国劳动力数量很大,单靠国内难以彻底解决就业问题,因此,部分要靠发展世界范围的贸易来解决,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因此,发展加工贸易的重大意义,在于通过对外贸易实现资源转换,在约束条件存在的前提下实现我国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等目标。三是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看,我们参与国际经济分工越广泛,越深入,实际反而更安全。当然,一些重要资源产品,对国内市场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政策结论:还是要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对外贸易。发展外贸有风险问题,但无安全问题。因此国家还是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发展外贸。不仅出口,进口也一样。二是关于引进外资的争论。我国吸收外资形势很好,2004年超过了600亿美元。1、现在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外商汇出利润越来越大,不好控制,而且影响汇率稳定,因此有风险。2、随着外商投资增加,跨国公司垄断了国内市场。3、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造成了不平等竞争,对国内企业发展不利。4、外方掌握技术和销售渠道,利润大部分被外商获取。这种观点的结论是:限制外商投资,取消外商优惠政策。我认为上述观点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
黄石全2019-11-06 15: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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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产权贸易,举例来说,比如著作权转让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顾名思义,就是在贸易活动中牵扯到知识产权的部分。
    边剑飞2019-11-06 16:01:23
  • 一、知识产权国际贸易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发展起来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国际贸易,是一国的法人或自然人通过贸易方式,按照一定的交易条件,将知识产权转让给不同国家的法人或自然人的活动。知识产权是指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知识产权所有人可以通过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许可或转让而获得收益。目前,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转让,专利和商标的许可使用权、版权的许可等,已在各国之间的贸易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例如新的药品和其他高科技产品,电影、音乐、书籍、计算机软件,知名品牌商品,植物新品种等等。据美国最新统计,电影、音像、计算机、传媒等“版权产业”其出口额占所有行业的第一位,1996年产值达4250亿美元,占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6.7%,版权业的产品出口和对外转让版权收入超过430亿美元,雇佣员工550万人。近年来美国的外贸逆差逐年上升,1999年达到2676亿美元,但在知识产权领域却年年出现顺差,盈余250亿美元。同年美国知识产权出口额达到370亿美元,超过了飞机和通讯设备的出口。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这个趋势变得更加明显。知识产权贸易的发展,使各个国家都认识到一个国家经济的振兴和发展,不单单取决于该国所拥有的自然资源和金融资本的多少,而更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国对知识成果的应用和保护程度。各国都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己的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并力图阻止外来更强大的技术优势的冲击。对最发达的国家来说,出口产品的绝大部分依赖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成为国际贸易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二、当代国际知识产权贸易的形式与发展1、许可证贸易许可证贸易是知识产权贸易中使用最广泛和最普遍的一种形式。许可证是指拥有知识产权的一方,对该产权行使某种法律权利。许可证贸易是以知识产权以及相应产品的制造和销售权为内容,通过签定许可证协议而进行的技术贸易。目前专利、专有技术贸易大都通过许可证贸易来进行,现在计算机软件贸易也越来越多地采取许可证形式,甚至出现了不针对特定用户的“启封式许可证”。尽管许可证贸易比普通商品贸易产生的时间晚,但其发展速度十分迅速,对技术知识的传播起了重大作用,也有利于加速科技进步,赶上世界先进技术水平。2、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是一种商业服务和技术体系的许可,是指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商业企业。如在软件贸易中,软件销售商或开发商在提供软件使用许可的同时,提供软件的技术服务,包括安装、培训、运行支持和维护等内容。在软件贸易的初级阶段,这种伴随着知识产权使用许可而提供的服务,一般是包含在软件价格之内的。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普及,用户对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一些大型应用软件,需要软件厂商花费长时间对用户的需求进行调研、定制开发、组织实施、进行维护和支持,因此这种服务也就成为软件贸易不可缺少的部分,并成为单独收费的商品。现在一些大型软件公司服务的收入已经占到公司收入的2/3,超过了软件本身的收入。除了上述几种知识产权贸易形式外,随着国际经济交往及各种第三产业的发展,还会出现新的国际知识产权贸易形式,如美国的一些银行开办的“存取技术”业务,知识产权所有人可以将知识产权存入银行,银行像贷款一样把它贷给需要的企业,收取利息。在中国加入WTO后,这些贸易形式必然会不断进入中国,而我们的企业也应该了解和运用这些贸易形式,获取最大利益。
    黄登欣2019-11-06 15:55:38
  • 1、积累经验此次WTO第一案是中国加入WTO以来,面临的关于知识产权争端的首例案件,在此之前我国的经验比较欠缺,而通过此次的应诉和不断的磋商,使得我国积累了争端解决的经验,从而为更好的应对以后的案件打下了基础,尤其是解决在多边框架机制下知识产权争端问题。2、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此次的WTO第一案告诉我们,建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能够促进企业创新,充分发挥知识的作用,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促进我国科技的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尤为重要。此次案件以后,我国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和完善。3、降低了中美贸易逆差中美贸易逆差较大,一直以来都是中美贸易摩擦产生的根本原因,美国为减少贸易逆差,改善贸易条件,要求中国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从而发挥美国在国际贸易的竞争优势。WTO第一案中关于中国假冒商标和盗版案件,支持了美国的诉求请求,中国的盗版行为由于此类案件有所减少,在一定程度上给中美之间的贸易产生了影响,减少中国的出口,降低了中美贸易逆差。
    窦连秀2019-11-06 15:18:35

相关问答

关于最低保护标准原则。最低保护标准为缔约国提供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一致性标准,其功用在于克服缔约国之间权利义务的失衡,以保证知识产权国际协调的有效性。国际公约所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原则是知识产权制度国际化、一体化产生的基础。所谓国际化、一体化,实际上寓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标准在全球范围内的普适性。从19世纪下半叶的《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到20世纪来的《知识产权协定》、《互联网条约》20都提供了各缔约国普遍适用的最低保护标准,从而导致知识产权制度一体化现象的发生。但是,当代法律的一体化潮流有着自己的显著特征:其一,国际法高于国内法,是适用最低保护标准的基本要求。19世纪下半叶签订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确立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标准,并在强调国民待遇的基础上承认国内法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先地位。在这一时期,法律的一体化主要表现为国家间法律边境措施。21总之,《知识产权协定》首次将原来属于国内立法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程序,转化成为公约规定的国际规则,从而使它们与实体规范一起成为各缔约国必须严格遵循的国际标准。其三,知识产权保护的高水平,是当代最低保护标准的显著特点。国际公约所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其实质意义在于各缔约国在保护标准上的一致性,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高低并无绝对的关联性。由于国际公约的类型不同,所处的历史背景不同,在一致性标准的基础上,有的保护水平较低,有的保护水平很高。例如,1886年欧洲国家倡导的《伯尔尼公约》与1952年美国主导的《世界版权公约》都规定有最低保护标准,但就著作权保护水平而言,前者明显高于后者。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草创阶段不同,现有的国际公约包括《知识产权协定》以及《因特网条约》等所确认的最低保护标准,体现了权利范围的高度扩张和权利内容的高水平保护,更多地顾及和参照了发达国家的要求和做法。换言之,现今的最低保护标准即一致性标准,决不是低水平,它在很多方面超越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阶段。从国际保护领域来看,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体化,即最低保护标准的制度设计,实际上是由发达国家积极主导、发展中国家被动接受的制度安排。
能做工作具体如下:从事专业外贸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工作从事各类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等的进出口业务工作从事各类外资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工作从事各类专业的报关、承运货物等国际物流工作在各类涉外型的企业、机构从事初级财务工作及业务管理工作从事国际市场调研、策划及国际贸易纠纷调解的辅助性工作可考以下就业方向:市场/公关职业概况:企业通过媒介的介绍、传播,和观众的交流、沟通和互动,在公众面前树立并强化公司的品牌形象,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先机。而在这一系列活动安排中,专业公关是企业的好帮手。营销人员只要有产品和服务在出售,就会有销售的职位在招聘。对于以技术为背景的行业里面,例如电讯、软件等,销售的需求仍然会持续走高。即使在非技术领域,销售职位也一直是市场需求最旺盛的职位类别之一。行政/后勤行政/后勤部门就是协助好上级行政领导施政行政,当好助手。关键是要为领导分忧和服好务,起到上传下达的作用!金融/保险/投资作内容广泛,报酬差距较大,收入多半与业绩挂钩。对外贸易人员将“世界工厂”生产的产品,销售给国外客户;为国内客户寻找国外货源;组织国际贸易货物物流等。有相当一部分外贸人员在经验成熟后,成立了属于自己的外贸公司。扩展资料:国贸起源“贸易”一词的来源是《商君书·开塞》“二者名贸实易,不可不察”,意思是二者表面相仿,实际却以差易换好,不可不觉察。从商鞅的话中显然可以看出,他并不喜欢商贾,可这样一句批评商人的话,后来被缩写成“贸易”,且失去了原来的贬义,变为了中性词。那原先为什么会是贬义词呢?更早的孔夫子在《论语·先进》中说“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可见随着时代越推越早,中国越不喜欢商人。而“商人”的起源明显来自殷商,或许因为春秋战国属于周朝,自然不会喜欢上一个被推翻的朝代人们的所作所为,就像犹太人做生意,也不得其他欧洲主流民族的好感,虽然《圣经》即犹太人所书。犹太人从小就要学犹太习俗、语言和做生意。在《圣经·创世纪》雅各布的儿子约瑟在埃及连续7个丰年囤积粮食,之后连续7个歉收年份出售所囤粮草,导致埃及成为奴隶制国家,故事大约发生在公元前1650年左右,那时中国处于商朝中前期。从中可以发现商人同奴隶制度的建立有密切的联系。扩展链接:国际贸易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