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转让如何缴纳增值税

黄琦芳 2019-12-21 19: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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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果产生转让收益,应当做如下分录:借:投资收益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借记投资收益的原因,是因为只有存在投资收益时,才缴纳增值税,实际减少了投资收益。
黄盛润2019-12-21 19: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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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税16号)规定,“金融企业利息收入按照贷款服务征税,由此可见买入价将不再扣除金融商品持有期间的利息。由此推断,股票的买入价也不应扣除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即企业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不征增值税。理财产品属于金融商品,如果该理财产品允许在二级市场流通,则应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反之,若理财产品不能在二级市场流通,只能到期赎回,则不能按照金融商品转让征收增值税,其取得的收益应区别情况处理,若该理财产品可以取得固定或保底的回报,应作为利息收入按照贷款服务征收增值税,若理财收益不固定、不保底,则不征增值税。关于金融商品转让的征收范围及计税依据问题,营改增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应当会有新的文件出台,请随时关注并遵照执行。
    边吉才2019-12-21 20:23:47
  • 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主要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担保机构增值税有优惠政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3年内免征增值税;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可享受增值税优惠;利息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2019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金融同业往来。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9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19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规定执行,2019年8月1日后开展的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规定执行。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龙家铸2019-12-21 20:01:07
  • 财会「2019」22号: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但实际业务中,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是将本期发生的“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贷方数与“销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合计数,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应交增值税。所以建议通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到“未交增值税”,用“未交增值税”科目缴纳。
    龙子鹏2019-12-21 19:42:46

相关问答

银行开具的贷款利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贷款利息、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银行开户交纳的手续费、账户管理费等与贷款服务无关的费用,根据财税〔2019〕36号附件1中金融服务注释,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9〕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扩展资料“购进的贷款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并同时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意味着,企业所支付的利息费用及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营改增之后需要缴纳6%的增值税,且这部分的税额无法做进项抵扣。对于资本密集型的行业,企业每年支付给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的利息费用通常是巨额的,若贷款利息所产生的增值税由买方企业来负担,但企业却无法进项抵扣,无疑会增加企业流转税负,客观上要求企业需要寻求其他融资方式来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从某种意义上说,会推动企业融资方式的改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金科目按总账余额填列,如果期末有留抵税额一项时,在负债表中填负数。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2号,三、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扩展资料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期末余额就不能按“应交税费”总账余额直接填列,要根据其明细账户分析填列。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借方余额。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贷方余额才在“应交税费”项目列示。这样处理的理由是“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增值税或待抵扣或待认证的进项税额,属资产性质,而“应交税费”所属的明细账户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未交的税额,属负债性质,资产和负债要单独列示,不能相互抵销。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