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提取的各项准备金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童身以 2019-12-21 19: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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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计提的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外,其他行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均不得税前扣除。2019年1月1日前按照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提的各类准备金,2019年1月1日以后,未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企业以后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应损失,应先冲减各项准备金余额。因此,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不能税前扣除。
黄石周2019-12-21 19: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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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论:企业支付给员工丧葬补助金,可以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3.因此,企业支付给员工丧葬补助金,可以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可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赵飞翔2019-12-21 20:41:30
  •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法规支付的违约金合理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管爱国2019-12-21 20:24:16
  • 在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中各种准备金都不允许扣除,所以在纳税调整时都要调出来的。
    边向东2019-12-21 20:07:59
  • 1、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了违法经营的罚款,和各项税收的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其他罚款可正常扣除。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如果该赔偿金的支出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齐新春2019-12-21 20:01:45

相关问答

一、哪些资产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即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资产,但符合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法定资产损失。二、资产损失应如何申报?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表及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填报纳税申报表附表,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并填报纳税申报表附表,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三、哪些资产损失应进行清单申报?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四、专项申报需报送哪些资料?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并填报纳税申报表附表,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企业专项申报资料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一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二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三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四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五行政机关的公文;六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七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八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九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保险单据;十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据。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死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声明,主要包括:一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二资产盘点表;三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四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五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六对责任人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七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五、专项申报资料要求申报的资料较多,如果纳税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应如何办理?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报。六、资产损失申报资料应如何进行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损失内部核销管理制度,加强内控,及时收集、整理、编制、审核、申报、保存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证据材料,方便税务机关检查。七、纳税人已进行纳税申报,后又发现资产损失有漏报的情况,应如何处理?纳税人已进行纳税申报,后又发现有资产损失漏报,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5月30日前,可进行更正申报;汇算清缴结束后发现的,可进行补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