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买房用公积金组合贷款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作为首付吗?
推荐回答
不可以的。
购房提取公积金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付完首付后,凭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等,一年时间内可以提取。也就是说不可以直接提取公积金做首付。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提取公积金用来首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
2、有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
3、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一份《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且还需要和银行签署一份《银行支付协议书》。办完上述手续,审核后账户内的公积金可以直接转入开发商账户,不过目前公积金贷款支付首付款的,目前只有北京天津上海实现了,其它城市尚未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