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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担保贷款纠纷中,一般存在三方主体、两份合同、四个法律关系。三方主体即为:买受人③按揭银行依据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另行起诉的,法院一般应将该案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合并审理。2、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或支付购房款,并承担迟延履行违约责任的,不需要通知按揭银行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如果买受人认为其逾期付款是因为按揭银行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可以申请法院追加按揭银行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
赵飞翔2020-01-17 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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