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中午休息吗?几点营业?

齐彩玲 2019-11-04 14: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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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银行中午休息,部分网点会提供人工服务,周六、周日都是正常营业的。另外建设银行周末是上班的,因此中午休息时间是不会休息的。
龙小马2019-11-04 14: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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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银行中午是休息的,只不过中午休息时间只办理个人业务,对公业务需要等到下午才办理。至于对公业务,周一至周五正常营业的,上午营业半天营业,下午一天营业。
    齐晓彤2019-11-04 14:54:02

相关问答

等额本息法: 贷款本金:100000,假定年利率:4.750%,贷款年限:3年:每月月供还款本息额是: 2985.88元、连本带利总还款金额是:107491.68元、共应还利息: 7491.68元。 第1个月还利息为:395.83 ;第1个月还本金为:2590.05:此后每月还利息金额递减、还本金递增。年利率在6%,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在6.15%;一般银行汽车贷款的利率都会上浮,不用银行上浮情况不同。一般来说,银行汽车贷款利率要在此基础上上浮10%-50%,具体的利率购车人还要到当地的银行去咨询下。贷款买车的手续费是多少?贷款买车是需要手续费的。银行或4S店会向申请者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的。有不少申请人抱怨,被征收了高额的手续费。据悉,贷款买车的手续费包括交强险、车船使用税、商业保险费以及上牌费用。目前贷款买车的手续费为3%,大致在1万元左右。不过,手续费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家对手续费的规定不尽相同。比如,不少金融公司纷纷推出了免息车贷,虽然免息,但还是要收取手续费的。也有的金融公司是不收手续费的。相对比较而言,银行的手续费比汽车金融公司和4S店较低一些。贷款买车在4s店一般都是需要缴纳手续费的,贷款买车由于需要办理车辆抵押、保险方面的手续,所以贷款买车包含的手续费主要为交强险、车船使用税、商业保险费以及上牌费用等。其中商业保险方面,并没有相关的强制规定,但4S店往往也会要求购车者购买。

金融机构对贷款分类的划分是怎样的?金融机构一般会把借款者分为两大类: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并通过分析判断贷款人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确定机构自身将会承担损失的风险程度,将贷款分为五类。这五级分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呢?

金融机构对贷款分类的划分:

一、正常贷款

贷款人能够正常履行合同,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确保及时还本付息,且不存在还款拖欠、逾期等不良记录。银行对此类贷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誉有足够的信心。此类贷款人给放款金融机构带来损失的概率很小,基本为零。

二、关注贷款

贷款人当前有足够经济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是却存在可能对及时偿还贷款不利的因素。这些因素若继续持续,将会影响到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此类贷款人给放款金融机构带来贷款损失率一般不超过5%

三、次级贷款

贷款人还款经济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已经无法正常及时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此类贷款人给放款金融机构带来的贷款损失率一般在30%-50%

四、可疑贷款

贷款人执行抵押或担保后还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只是因为存在贷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此类贷款人给放款金融机构带来的贷款损失率一般在50%-75%之间。

五、损失贷款

贷款人无论如何采取措施都不能够偿还本息,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价值很低。从放款机构来说,再将其作为资产保留在账目上也没意义了。此类贷款人给放款金融机构带来的贷款损失率在75%-100%

金融机构根据贷款质量进行分类,可以有效降低不良贷款率,增加利润,保持金融稳定,而我们对这些金融知识的了解能够更好的掌握市场动态,一旦有相关需求就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