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回答
首先公司叫你们缴纳20000元的入股金就是不合法的。劳动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除此条规定的程序外,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条件。但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者要依法承担责任。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你的心情都能理解,但是理解并不等于就可以这样做,建议你去找法网www.Findlaw.cn那里有好多在线专业律师,应该比我们的回答更有用,更具法律效率,并且网上咨询是免费的。还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咨询投诉也不用付任何费用。申请劳动保障的话就需要付费了。在打官司之前,最好收集到有关证据。相信我。我也是刚刚利用法律武器使老板同意我辞职,并即将结清我所有欠薪的。
龙庄伟2020-01-17 17:18:42
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其他回答
-
会的,政府怎么会容忍违法人逍遥法外。扩展讨薪路慢慢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讨薪最怕的是老板太穷了,无薪可讨,要命一条,要钱没有。就算依法讨薪,赢了官司,钱不但仍然要不到今日是也。挺剑而起,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要工资给你就是了”。回答者评论:黑白解决方法各有其优缺点。白的解决方法优点是安全,缺点是见效慢,麻烦,是否能够三两月解决还是未知数。黑的解决方法优点是见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决,缺点是搞不好自己会有麻烦事。其他的“跳楼”讨薪方案,这方案讨薪之路实在走的太悲惨,不推荐。以上是最佳方案,没有更好的了,如都不管用,那只有自认倒霉透顶了。时至今日,“讨薪难、难讨薪”依旧尚未从根本上得到缓解。如果从法律健全与完善角度看,在解决欠薪问题上已是“无障碍”,但残酷的现实是,恶意欠薪是普遍的,恶意欠薪入罪是“个例的”。据悉,自“恶意欠薪入罪”以来,两年时间里,全国范围内有80余名企业主被依法入刑追责。法律“很丰满”,执法“很骨感”;欠薪“很丰满”,讨薪“很骨感”。有相关人士指出,取证困难、法律操作性差是欠薪入罪难的主要原因。很多工程被层层转包,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后,不好追究主体。此外,繁琐复杂的程序和取证难度,对于普通的劳动者,维权门槛无疑太高了,农民工的维权脚步很难迈入。法律的威慑力不是无限大,尤其是遭遇维权成本高、维权难度大以及“执行难”等之后,法律的正义力量就会削减,恶意欠薪反而又会猖獗起来。正如相关专家曾建议的,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增强政府的责任意识,变农民工维权为政府维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获取足额的劳动报酬是“民生的最大”,从改善民生角度上讲,政府有责任保障农民工利益,尤其是劳动监察部门不能坐等欠薪成为事实,必须事先介入监管,消灭于萌芽状态,才可能“事半功倍”的解决欠薪问题农民工如果能通过有关部门讨得到薪酬,就不会如此折腾。综上所述,要全面治理拖欠工资问题,首先要治理劳动监察部门坐等欠薪成为事实的问题,对不作为的政府部门责任人进行追责,对老板恶意欠薪的违法案件作出了严厉的惩罚,没有欠薪成为事实,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就全面解决了。
樊振玲2020-01-17 17:03:37
-
中央三令五申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这是大忌。古代农民没饭吃是要造反的,现在农民吃不上饭是要出人命的,懂不?国家非常重视,孰轻孰重自己掂量吧。
龙层花2020-01-17 17: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