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在绍兴读大学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吗可以的话去哪里申请呢,学校还是当地的教育局呢拜托各位大神

黄焱冰 2020-01-17 16: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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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为经济贫困的大学生提供的助学贷款。只要获得了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通知书,且满足国家对贫困家庭的要求,即可申请办理。1、提出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2、资格审查。如果是首次申请贷款,则需要带着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续贷则不需要再次审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3、签订贷款合同。盖完章之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作为度小满金融旗下的信贷品牌,为用户带来方便、快捷、安心的互联网信贷服务,最高可借额度20万。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在线客服。
齐方洲2020-01-17 17: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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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备注:1.所有资料需要用A4纸张,不是A4纸张的资料可粘贴在A4纸上。2.各复印件应清晰。3.书写要工整、规范,用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4.每份材料上所盖印章必须清晰。5.所有表格内容应前后一致,不能自相矛盾。
    章观年2020-01-17 17:59:53
  • 1、提出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去后找到“贷款申请”,点“新增”,填写信息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2、资格审查如果是首次申请贷款,则需要带着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3、签订贷款合同盖完章之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扩展资料:大学新生申请贷款,提交下列材料: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交U盘拷贝的电子表,纸质原件2份。2、借款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出示原件,交复印件2份。4、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学生助学贷款。
    符翠红2020-01-17 17:18:32
  • 你看下这个学校是不是改过名字,它原来的名字是什么,看看它原来的名字有没有在里面,如果也没有,你跟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站的人员说下,让学校跟它联系增加进去才行,否则你是贷不了款的。还有可能是因为仅学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学校在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学生未开展助学贷款业务,具体申请材料、流程及相关表格见附件。已开展了生源地贷款的省份: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
    桑青青2020-01-17 17:03:25
  • 申请大学生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助学贷款利率1、六个月以内6.90%5、五年以上7.05%扩展资料:一、助学贷款还款方式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二、申请助学贷款条件1、贷款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遵纪守法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在本县市、区4、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助学贷款—助学贷款。
    齐显峰2020-01-17 17:02:00

相关问答

示例:

现家有6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妹妹和我。爷爷、奶奶年老在家,妹妹在县城读高中,爸爸妈妈在家务农,且妈妈体弱多病,全家的开支主要靠农作物。

由于家乡田少人多,加上去年又遇洪水,农作物欠收,全家人均收入不足400元。我进大学时的学费大部分是靠亲戚朋友借来的,今年要把学费交齐就更加困难了。为了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自己的学业,能及时、足额地把所欠学费交清,于是,我特向贵社提出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