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在济宁买房,10月26交首付款,但是最早要等到11月底才给签购房合同,这样合理吗?

龙学辉 2020-01-17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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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不合理你钱都缴了,开发商再拖你怎么办?凭什么合同不签你就把钱给他,自己放在银行还有能几块钱的利息。你这样办:去多缴纳点定金,以示诚意。但首付款必须等到能签署合同时再缴纳。
齐新英2020-01-17 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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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痴心妄想,哪有那好的事,上次新闻是针对某在校大学生,并且半日就叫停,零首付,那我早把济宁房子都买了。
    连伯煌2020-01-17 17:0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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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签合同再交首付,同时在签约时要注意对开发商资质的判定,通常来讲,一级的注册资本最多,从事时间最长,竣工面积最大。另外由于购房合同太过专业,所以购房者一定要逐条审查购房合同,一旦遇到有疑问的地方一定要立马提出来,以免后期吃大亏。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买房签合同流程:1、首先需要认购、交定金,接着开发商下载网签合约,然后买卖双方进行签约,购买者交首付,这时开发商将首付款打到房产局的资金监管账户,开发商下载备案单并打印备过案的合同,通知购房者再次签订备案合同,开发商将备案合同送到房产局审核盖章,办理相关贷款手续。2、合约中是会表明房子的单价和总价的,不过千万不要忽略了开发商所注明的计价方式,若是合同中没有说明,那么在实际付款时房价上涨,部分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以后来的房价付款,或者通过其他计价方式计算房款。3、在签约前,一定要仔细认真的看开发商所提供的资料,尤其是像《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将它们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且对房屋质量方面的问题墙体表面裂缝、空鼓、地面平整度、厨房、卫生间防水情况等等进行明确的约定。扩展资料市民购房钱都交过了,开发商才拿来正式合同文本让买卖双方签字。如果合同中某些规定涉嫌“霸王条款”,购房者不签的话,退款很麻烦,签的话又怕以后权益无法保证……这是很多人在买房时经常遇到的困惑。近日,市房产局出台《关于加强商品房网上签约流程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备案流程,明确商品房交易必须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才能办理网上备案等手续。购房合同-合肥商品房网出新规:买房先签合同后付钱。
1、选择按揭的话,先交订金,售楼处会适时通知你来签合同,交首付,要过一年左右才能拿房,拿到房子钥匙之后2-3个月,开发商会通知你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房产证,这就是整个过程。2、首付以后,应该会给你开个首付款发票,是正规发票。至于能不能签合同,那就要看银行的贷款能不能批下来。符合条件的,可以签合同,签合同也是你跟售楼处商议好的一个时间,一般时间不会超过1一个月,具体时间每个售楼处几乎差不多。贷款下来以后,可以签合同,到时候会开一张购房合同发票给你的,只要你买的房子房管局没备案,任何时候都可以签合同,不存在房管局什么不批合同的。扩展资料:“按揭”一词是英文“Mortgage”的粤语音译,指以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抵押,获得银行贷款并依合同分期付清本息,贷款还清后银行归还抵押物。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在此过程中,按揭人享有房产的使用权。住房按揭贷款是住房担保贷款的一种,是指购房者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按揭”的通俗意义是指用预购的商品房进行贷款抵押。它是指按揭人将预购的物业产权转让于按揭受益人银行作为还款保证,还款后,按揭受益人将物业的产权转让给按揭人。具体地说,按揭贷款是指购房者以所预购的楼宇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按揭。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七条 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第三十三条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第三十五条 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南通市人民政府-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