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了合同付了首付,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齐彩虹 2019-11-03 22: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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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已经签了,但是贷款没办下来,买家又不想买,这种情况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车建侯2019-11-03 22: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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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你的贷款下不来的话,购房合同算是你违约,扣除违约金,应该是退你剩余的购房款。但是也是要看你所购买房子的开发商怎么样,有些可以考虑让您撤销合同更名。
    赵首永2022-01-11 11: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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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为多少分为以下三种个情况:1、如果上家已经还清了房贷,而且购房者资质很好,就能获得只用支付2成的二手房贷款首付。2、如果上家已经没有偿还清楚贷款的,而且还要求购房者配合还贷的情况,最安全的做法是走资金监管程序。这样首付3成的二手房贷即可。3、如果购房者资金充足,可以一次性支付清楚,这样就不存在首付和房贷的问题了。扩展资料: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二手房贷款。
1、无论是职工通过虚假购房凭证办理,还是通过中介机构代办,套取住房公积金都是非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惩治。虽然公积金属于“员工自己账上的钱”,但是靠着虚假购房手续套取住房公积金,风险不可小觑。对于缴存人来讲,可谓是铤而走险,因为个人在非法套现公积金的过程中,往往存在伪造《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约完税证》等行为,此举触犯《刑法》有关规定,最高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只是提取过公积金,而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名下无房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贷的标准办理。3、如果配偶之前已经用过公积金贷款,虽说自己提取公积金不占用公积金贷款的名额,但是由于整个家庭之前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同时这也是购买的二套房,属于二套房贷,首付最少6成。4、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认定的标准和提取公积金贷款是无关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积金贷款买房,必须是家庭名下无房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但是,虽然提取公积金不影响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但是对于公积金贷款也是同样有影响的;最直接的就是影响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5、正常手续申领公积金是合法的,不叫做套现。6、住房消费这些情况可以提取: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3)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5)其他住房消费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户籍迁出本市8)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9)退休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1)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1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3)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可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