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我想写一份关于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和管制的报告?请问怎样写?

黄益彬 2019-12-21 2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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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先做清算报告,具体要求请参考公司法的具体规定: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外商投资企业提前终止的申请书;二、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的决议书;三、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提前终止合同、章程协议书;四、企业清算委员会名单;五、企业关于员工劳动关系状况的说明包括员工安置及经济补偿的说明;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原注册资本已按期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七、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八、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九、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十、企业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原合同、章程复印件十一、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上述文件除已注明为复印件的,一律为正式文件。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出具法定代表委托授权书。还有就是清算报告之类的文件也要提交。进行外资企业合同、章程终止审批,并注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商务部门审批通过后再去工商、税务等进行注销。另附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关于外资企业终止的相关内容,都详细阅读一下。第七十二条 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终止:一经营期限届满;二经营不善,严重亏损,外国投资者决定解散;三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四破产;五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六外资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外资企业如存在前款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应当自行提交终止申请书,报审批机关核准。审批机关作出核准的日期为企业的终止日期。第七十三条 外资企业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第一、二、三、六项的规定终止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天内对外公告并通知债权人,并在终止公告发出之日起15天内,提出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委员会人选,报审批机关审核后进行清算。第七十四条 清算委员会应当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清算费用从外资企业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第七十五条 清算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债权人会议;二接管并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三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四制定清算方案;五收回债权和清偿债务;六追回股东应缴而未缴的款项;七分配剩余财产;八代表外资企业起诉和应诉。第七十六条 外资企业在清算结束之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该企业的资金汇出或者携出中国境外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外资企业清算结束,其资产净额和剩余财产超过注册资本的部分视同利润,应当依照中国税法缴纳所得税。第七十七条 外资企业清算结束,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第七十八条 外资企业清算处理财产时,在同等条件下,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有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九条 外资企业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终止的,参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清算。外资企业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终止的,依照中国有关规定进行清算。
龚少锋2019-12-22 0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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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1、法人型企业和非法人型企业。依据外商出资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能够分为法人型企业和非法人型企业。2、中外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依据外商出资企业是外国人和我国一起举行,仍是独立建立注册外资公司,能够将外商出资企业分为中外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3、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能企业和一般外商出资企业。依据外商出资企业的技能情况及产品出口情况,能够分为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能企业和一般外商出资企业。
    黄益琼2019-12-22 00:55:00
  •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所需材料清单及流程如下:一、外资公司注册资金很多客户关心最低注册资金的问题。政府的官方说法是:注册资金需要和项目投资规模吻合。我们建议注册资金最好不要低于14万美金。虽然《公司法》里3万RMB的最低注册资金要求也同样适用于外资企业,但在实际操作中,鲜有客户能低于8万美金注册外资企业成功的。根据我们的实际经验,“最低注册资金”是一个和投资项目本身、不同区的外经委、我们的沟通——多方博弈的结果。注册资金也不是越低越好,和投资总额还有一个比例关系,里面的问题还很多。深刻理解这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注册资金问题”,对您的投资非常重要。详情请面谈。二、注册外资公司地址成立公司之前必须先有注册地址,否则无法注册公司。如果需要在上海注册外资企业,一般的客户都会首先在上海寻找一处写字楼作为注册地址。此地址要求是纯办公楼,不要求涉外办公楼,但不可以是商住两用或住宅用。面积无要求。由于成立公司的时间一般在3个月左右,因此此办公楼在3个月内无法实际办公,会浪费部分租金。另外一种变通的办法是:本公司可以提供在郊区的虚拟地址。此地址将仅仅用来注册公司,但无法实际在那里上班。这样的地址有两大好处:1、节省费用:收费低,并可省去在市区租办公楼前三个月不能用的空置期浪费;2、长期有效:免去以后在市区迁移的麻烦。由于注册地址的选择影响了将来税收的缴纳归属地,因此对客户来说也是相当重要的一项决定。上海有很多经济园区,各处对不同行业的优惠政策都不相同。由于选择的余地大,导致了客户将很难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而这正是本公司的强项。维坤公司通过多年注册外资公司经验和上海几乎所有的经济区都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我们清楚的知道他们的引资重点,他们的信用程度、相关服务等等。由于我们作为一家独立的咨询公司可以从第三方角度客观提供咨询,因此比单一园区招商有更大可信度。三、注册所需材料材料很多,一般在12份左右。具体的请咨询我们公司的客服 四、成立所需时间拿到营业执照的时间为1.5个月,3个月内所有证件办理完毕。如果需要办理进出口备案,需要额外一个月;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需要额外一个月;以上两件事可以同时办理。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齐昭田2019-12-22 00:38:43
  • 这似乎是一道论述题哦~~既然谈到法律,那么就应该结合当前中国几个主要涉及外商投资的法律来谈,包括《外商独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另外2004年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也十分重要;而谈到倾向,则不得不提到1995年颁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及其附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了,一个政府并非对所有行业的外资进入都“一视同仁”,一般都包括鼓励和禁止等分类,谈中国对外资的法律倾向,必须结合具体的行业来谈;当然,从对外开放的角度来讲,中国需要外资,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加入WTO后中国在货物贸易以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也要求中国必须开放一些行业,这些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来看都是有利于国家经济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制定法律,设定外资准入来维护国家安全也是十分必要的。
    黄生银2019-12-22 00:22:31
  • 根据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部令第113号、建设部、商务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部令第121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关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193号等文件规定,为规范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申请与审批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二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商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三省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四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与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的企业,其设立由国务院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五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程序:1、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2、市、州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省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3、省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省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省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省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4、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5、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六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与上款相同七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1、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申请书;2、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筑业企业的只需提供章程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投资方法人登记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6、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7、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八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1、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2、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5、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6、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7、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九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十申请新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按照资质管理规定办理。十一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二、关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过渡问题一根据《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外国企业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依据建设部令第32号已经取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且未取得《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外国企业,可在2004年4月1日前根据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申请资质延期或扩大工程承包地域。符合本款规定条件的外国企业,在2004年4月1日前申请资质延期或扩大工程承包地域,经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于2004年3月20日报省建设厅,审查同意的,报建设部统一办理。二已取得《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者,不得继续以外国企业身份持《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书》在湖北境内承包工程。企业所持有的《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将在领取《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时收回。三、关于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建筑业企业的规定一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投资的建筑业企业申办资质,按内地有关法规办理,并按照《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以及有关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可依法在全国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二允许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全资收购省内的建筑业企业。三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我省投资设立的建筑业企业承揽中外合营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四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设立建筑业企业时,其在香港、澳门和内地的业绩可共同作为评定其设立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依据。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应以其在内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的实际人员数量为资质评定依据。
    齐晓斌2019-12-22 00:02:06

相关问答

境外资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入中国市场: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除了企业,个人也通过个人外汇汇款,将资本项下的资金混入经常项目而流入境内,这种情况一度相当普遍,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或收益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二是境外投资者以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汇入款项,并以个人名义结汇;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境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二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三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自主资金调配。六、资本市场渠道。境内资本进行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有以下途径:目前国内企业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境外借款及贸易信贷等手段,进行境外投资。企业境外投资除采用贸易信贷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方式外,还经常会选择境外股权融资、境外债务融资和境外上市等形式进行外汇融资。扩展资料:常用融资方式互联网金融平台相比其他的投资方式,互联网金融平台对申请融资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在投融界等投融资信息对接平台网站上向投资者公开;并提供在线投资的交易平台,实时为投资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合同;监督企业的项目经营,管理风险保障金,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爱投资创造的融资方式是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公开的优势、开放性的优势,同时结合传统的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信贷审核等等方面的专业度。作为一个投融资的平台,处在中间的结合的地位,两边是投资者和有融资需求的需求方,但是又和第三方的担保机构进行密切合作。对用户的投资进行专业性的担保。同时还和像信用评级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合作,为用户的投资信息提供全方面的解读,以及对资产处置后续提供保障。融资方式。
区别:1、税收政策不同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2、类型不同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拥有。内资企业类型: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为弥补市场失灵,在制度、目标和管理诸方面具有特性的现代契约组织。它的内涵是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由政府占有终极所有权的企业。集体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简称集体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形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部分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的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联营企业联营企业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股份企业股份企业也称“股份制企业”,是指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证券,把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经营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到21世纪,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3、审批程序和权限不同与内资企业相比,成立外资企业还需要外经贸部门和外汇管理局的审批。对外资企业,国务院、商务部、省级、市级和区市县级有不同的审批权限。4、外汇管制不同比如外汇管理局对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结汇根据用途和结汇金额做了具体的规定。5、参与证券市场的权限不同目前证券市场对外资企业没有完全开放,外资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还受到严格的限制。扩展资料外资企业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实体,具备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组成法人组织的外资企业,可以采取合伙和个人独资的形式,这里的合伙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其法律依据类推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和企业联营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则是指由一个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投资企业类型选择法是指投资者依据税法对不同类型企业的税收优惠规定,通过对企业类型的选择,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的方法。我国企业按投资来源分类,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同一类型的企业内部组织形式不同,税收政策也不尽相同。参考资料内资企业外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