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出资修建的管网所有权是谁的

黎盛梅 2019-12-21 2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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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网归属各自产权单位。如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供热公司、排水部门等等。
齐新艳2019-12-22 0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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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是农村住房建设,,按照国家对三农建设标准,只要你完成土管局的程序和自己村组的问题,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干扰,问题就是假如你们那里是农改城地带的就必须由城市规划局和城建局负责,假如没有涉及到城市规划和未来集体土地变更的,地方应该支持,最后是,任何政府和个人在农民住房建设中无任何正式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拆除已经建设好的房子,但是可以对没有建设好的房子和建设中的房子在有效时间内规定是3个月进行先通知停建然后办理正式手续进行拆除,当然要是违反规定的房子一般按照先保留,然后依照规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拆除,或者保留.最后任何拆除都必须有规划局,土管局农改城地带的还要有城建局等部门联合签发的拆除手续才可以拆除。
    赵高奎2019-12-22 00:21:32
  • 国家修建的农村水库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为政府所有。一般归政府部门的水利局管理。水库的水应用的地方不同,对水质的要求也不一样。
    龚峰竹2019-12-22 00:00:36
  • 问题是水库所有权归谁,不一定国家出资修建的就是属于国家,有些是政府出资帮助农村修建的。
    黄甘雨2019-12-21 23:41:33

相关问答

  解决土地纠纷,要发挥政府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的职能。   即行政协调是政府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必要、必经程序。一、政府有实体裁决权,有能力从根本上化解土地争议。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政府是土地权属争议的裁判者,具有准司法性质。国土资源部令17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规定:对时间久远的,很难查清土地权属的土地争议,人民政府有权本着有利于化解争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权属。人民法院对土地权属的实体归属不能作出裁判。二、行政程序的要求。1、原国家土地局作出《土地争议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管理部门对受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应当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2、现国土资源部《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再次规定,“土地行政管理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在查清事实、分清权属关系的基础上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以协商方式达成协议”。可见,行政程序对政府处理土地权属案件明确提出调解程序要求,目的是要求各级政府在处理土地争议案件中,要认识到该类案件关系农民的居住和生存等重要民生利益,矛盾容易激化,处理不当将引起群访,影响社会稳定,所以要以化解争议为主要目标,大力进行调解,促进稳定和谐。因此,调解是行政必经程序,行政处理中未经调解的,属程序违法,人民法院可撤销处理决定,判决被告重新处理。
全国各大城市的政府投资融资平台,全称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简称“城投”。起源于1991年,当时,国务院进行新一轮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地方政府不再直接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而是将其公司化运行,承担相应的政府职能;此类城投公司很多是不具备盈利能力的,属于事业单位或者国有独资公司性质,他们是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实现盈利,属于带有政府性质的特殊市场经营体。1991年,上海率先成立城投,之后,重庆、广东等省市也相继成立。这段时间的操作模式,是政府投融资平台只是个载体,自身并无资产。当时的城投公司主要由财政部门、建委共同组建,公司资本金和项目资本金由财政拨款,其余以财政担保向银行贷款。1995年,国家《担保法》出台后,这种模式难以为继:财政不能担保,而这类公司没有自己的资产,债务上升,举步维艰。而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真正繁荣始于2019年下半年,在4万亿投资的刺激政策出台后,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高调宣布积极支持国家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3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组建投融资平台,发行企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拓宽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融资渠道。同时,为了做强做大投融资平台,即城投公司,各级政府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资产纳入城投,比如自来水公司、公交公司、热力公司,燃气公司等,更好的发挥了投融资平台的作用。2019年发改委发2881号文,明确规定,城投公司的主营收入70%需要来自自身,政府补贴只能占30%。这一政令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可预防地方政府财政开支太大,间接带来中央政府大规模财政赤字。相对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而言,城投公司还是个新生事物,以后要走的路还很长,而其扮演的角色也将会更加重要。一般各地都有建设局,规划局,也有建设规划局,国土建设局,建设房管局,分分合合。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一定全都有,像我们这里就是市政投资有限公司,是事业单位,属于建设局。叫这种名字的公司,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当地政府所有的国有企业,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和建设,一般归当地国资部门管理。从性质上来说,应该是国有独资的公司,里面的员工不属于公务员,因此也不存在“阳光工资”一说。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其中,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设立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扩展资料性质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专门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只承担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承担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唯一机构。只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社会公共管理职l能的其他政府部门、机构不应也不能承担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统一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出资人,对所出资企业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这三项权利是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党的十六大和《条例》确定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政府是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政府设立国资机构,授权该机构代表自己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5、上下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间具有指导监督关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些规章制度、政策措施,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企业必须遵照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