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投资国定资产没有发票如何做账

黄生宏 2019-12-21 2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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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需看该款项通过何种途径入账的?1、直接由投资人转入的。这只能记借款,不能归为实收资本。记账分录:借:银行存款贷:应付帐款2、通过注册股东个人账户进入的,可以按实收资本记。记作,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
黄皓莉2019-12-22 0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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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原材料10000贷:实收资本100002、销售不管开与不开发票,都应记入收入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符翠红2019-12-22 00:37:42
  • 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在注册资本内收到股东实际出资,以银行回单为依据做账即可,一般不需要专门到工商备案做账的时候,投资款应该由股东名称的账户直接转到公司账户上,用途注明:投资款。
    龚少英2019-12-22 00:09:41
  • 首先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首先是不需要交税的。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或者原材料,增值税要计入实收资本。纳税人接受投资者转入的货物,采用实际成本计价法的,应当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投资货物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龙小荃2019-12-21 23:59:58
  • 实收资本表示实际收到的资本,股东没有实际缴纳出资的暂不进行账务处理。1收到首缴注册资本时,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未收到的,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等以后再收到认缴的部分,结转其他应收款,贷:其他应收款,直至达到认缴注册数额。2计入股东其他应收款中,用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来做账。3如果是先购置了资产,发生经营业务,应该是借:资产类科目,贷:实收资本。如股东出资支付购入材料,且该批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借:材料,贷:实收资本;如股东用资金购了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如实股东用资金支付了负债,借:负债类科目,贷:实收资本。4股东购买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存货、管理费用等日常支出,可以先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达到一定数额时,结转一次,结转到实收资本科目中。5认缴的时候不需要做分录,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实际收到的投资款,而不是认缴的注册资本。
    樊拴良2019-12-21 23:40:52

相关问答

结论:不一定,要看具体情况,仅仅一句话的描述,对该问题无法定性,建议先发起股东知情权纠纷和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进一步了解情况和收集证据。提问者应当是这家公司的股东,不然怎么会这么关心这问题?但提问者并未明示自己的身份,我先理解其就是这家公司的小股东。提问者仅仅用了一句话来概括,不可能对该问题进行定性,需要更多的材料来加以分析。如果提问者有以下材料,可以进一步提问,如果涉及机密问题,可通过的私信功能直接发给我。1、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问题。提问者使用了“董事长私自吸纳新股东入股”这个词,这属于公司增加资本,增加资本是需要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讨论最后形成增资决议。而是否有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增资决议,或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是否存在被撤销和被确认无效是关键因素。2、3000万资金是否进入了公司账户问题。提问者使用了“3000万资金全都打到他自己账户上”,该资金是直接到他个人账户上,还是先打入公司账户再转入其个人账户上也是定性的关键因素。3、资金的最终去向问题。3000万资金是全部被用于公司的生产和经营还是部分用于生产和经营部分用于个人消费或者是全都未用于生产和经营,再或者是用于违法或违法犯罪活动都是关键因素。4、定性问题。职务侵占提问者使用了“是否属于侵占公司财产”这一词语。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股东会决议且不存在被撤销和被确认无效的情形,资金进入了公司账户,然后转入其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部分用于其个人消费,对公司情况一无所知,除了知道自己向一家公司投资了,其余的什么都不知道,以多年来小股东权益保护经验来看,提问者属于这种情形的可能性大。小股东对公司情况的了解停留在听说、猜测或感觉阶段,法律专业人士根本没办法直接维护小股东的权利,所以必须帮助小股东从听说、猜测或感觉阶段到有确凿证据阶段,因为法律讲的是证据,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利就要承担举证不利的风险。先从股东知情权纠纷开始在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均赋予了这两类型公司股东在一定范围类了解公司情况的权利,称之为股东知情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第33条行使股东知情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第97条行使股东知情权。如果股东的知情权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获得救济,民事案由规定中,有一个专门的案由就叫股东知情权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法律有规定,公司的资金不能存储于个人账户,责任人属于违反了对公司的忠实义务,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懈怠的情况下,股东有权在履行前置程序后行驶代位诉讼的权利,民事诉讼案由中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中,有专门的案由叫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5、到有确凿的证据阶段的关键是打证据而不是胜诉。因为小股东什么都不知道,还要胜诉,证据是关键,专业法律人士必须设计多个案件,在诉讼中帮助小股东取得证据。例如,本案中,如果有股东会决议,但疑问是在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被撤销和确认无效的情形,但是小股东手上也没有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发起股东知情权纠纷就有可能获得,因为法律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的权利。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发起撤销股东决议纠纷,也可能获得股东会决议。记住一点,拿到证据是关键,拿到了就可以撤诉,因为不需要胜诉,所以通常我立的案子诉讼费都是50元80元不等。很多小股东一开始听不懂,什么?打官司不是为了胜诉,那还打什么官司,还是那句话,法律讲的是证据,谁主张谁举证,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就要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后果——败诉。因为小股东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法律专业人士必须通过诉讼借助法院的力量合法取得证据。在一个小股东权益保护案件中,我先后立了86个案件,包括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申请公司清算、清算责任纠纷、股东出资纠纷、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决议撤销纠纷和发起人责任纠纷。这些案件在同一个法院被分到不同的法官手上,我应用法院审理案件必须查明事实,向法院提出证据调查和保全申请,复制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银行流水、合同资料和纳税记录等证据资料。这里提示一下,这种证据都是有效证据,而不是一般的复印件。以我多年来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经验来看,取得证据这是唯一的办法。取得有效的,可以直接成为证据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银行流水和业务合同等资料,必须有一个案件,该案件必须是不借助你想获得的证据,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就有可能,我就是这么做到的。难度特别高,我跑了100多次法院,所以一般的小标的案件,不建议这么操作,成本太高。每个公司的情况不一样,我只能做一个概括性的总结。具体提问者如何做到,需要详细了解公司的情况,再做方案。
一、外商对华投资的独资化趋势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有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即“三资企业”的组织形式。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外商直接投资呈现出新特点与发展趋势。从外商投资的股权结构变换来看,这三种方式所占的比重出现了重大变化: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上半期,建立合资企业一直是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但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外商对华直接投资出现明显的“独资化”趋势,外商独资企业逐步替代合资企业,日益成为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东道国制度外商选择进入国际市场的战略要与东道国的制度相适应。制度可以分为正式制度,如法律、法规、政府控制、管理经济和社会的行为、知识产权的保护等;还有非正式的制度,如社会风俗、文化、行为标准、对正式制度运行的态度等。制度规制了“游戏规则”,并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制度的影响会使得投资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和增加交易成本。外资进入初期,由于开放程度很低,国内许多行业不允许外商独资,合资是外商进入的最佳选择。因为,合资经营可以利用当地人或当地企业在中国企业拥有“关系”、“政策”等优势,大大降低企业经营的外部风险,获得较高的企业外部收益。但随着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政策更加透明,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以及市场游戏规则日益与国际接轨后,合资企业的外部优势逐渐减弱。自1992年开始,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减少对外商投资限制的法律法规措施,一方面规范了外商投资者的行为,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同时也放宽了外商投资股权的某些规定。2002年,我国又颁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宽了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比例限制,取消了独资企业与合资企业在税收、汇率等方面的差别政策,对独资企业的经营领域的限制也进一步放宽。对外商直接投资管理政策的松动迎合了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独资化的要求,当中国的外部正式制度环境趋于完善,外商对中国的非正式制度环境的熟悉程度加强,说明办独资企业的外部风险已趋于合资企业一致时,考虑各种利益,外商必然选择独资,以加强对企业的控制和方便灵活地实施全球战略。四、结论交易成本理论这一新的切入点为分析外商在华投资的独资化倾向开辟了一个崭新的视角。无论是哪种形式的独资化,其目的都是为了节省交易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获取更大的利润。可以说交易成本是解释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独资化趋势的重要原因。但外商独资化给国内企业带来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不仅削弱了当地企业的竞争力,而且逐步形成了对该行业的垄断,挤占了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特别是民族品牌受到很大的冲击,这对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形成较大的威胁。因此,我国政府应该尽快制定相应的对策,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水平,努力避免外商利用独资的机会实现对我国市场的垄断和经济体系的操纵。同时我国企业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依靠技术创新来加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设,加强品牌的保护,尽可能削弱“独资化”带来的垄断。www.anyceo.com。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作用: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可以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投资中涉及的各类商品和取费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消除按现价计算的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中的价格变动因素,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速度、结构和效益,为国家科学地制定、检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提高宏观调控水平,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供科学的、可靠的依据。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额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固定资产投资额是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和其他费用投资完成额三部分组成的。因此,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应首先分别编制上述三部分投资的价格指数,然后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求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总指数。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固定资产投资额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的相对数。固定资产投资额由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完成额,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完成额和其他费用投资完成额三部分组成。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应首先分别编制上述三部分投资的价格指数,然后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求出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可以准确地反映固定资产投资中涉及的各类商品和取费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消除按现价计算的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中的价格变动因素,真实反映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速度、结构和效益,为国家科学地制定、检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提高宏观调控水平,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提供科学的、可靠的依据。
山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管企业23户:1、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初创于1987年,是山东省重要的投融资主体和资产管理平台,受国资委委托管理山东省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2019年,全年实现信托报酬收入9.5亿元,同比增长34%;新增信托业务规模3669亿元,同比增长74%,截至2019年末,鲁信集团自有及受托管理资产规模3339亿元,全年固有业务实现利润总额14.64亿元,上市公司“鲁信创投”。2、兖矿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生产原煤1.01亿吨,同比增加19.57%,成为全国第9个跨入亿吨俱乐部的煤炭生产企业,全年完成营业收入1200亿元,同比增加18.46%,煤炭产量、营业收入增幅居煤炭工业大型企业首位,实现利润总额20亿元,同比增盈74.95亿元,旗下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澳大利亚、香港、上海四地上市。3、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冶金工业总公司合署,核心企业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生产钢2300万吨、铁2337万吨、钢材226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167亿元,旗下上市公司“山东钢铁”。4、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核心企业山东能源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枣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经济发展总公司、凯远集团公司、山东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