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要说明资金的来源和合法性吗?比如说做民间借贷的,只是人与人之间资金往来。并没有单位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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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进行的资金借贷活动。P2P网贷则是指通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网站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投资者收益更高P2P可以直接对接有资金需求的借款人和有闲置资金的投资人,少去了民间借贷的中间环节,不存在多次的借贷关系,资金链条较短,从而缩小了借款人的贷款成本的同时又能提高投资人的投资回报。二、降低资金池可能民间借贷中投资人的资金需要经过信用中介或中间人进入借款人账户,中间就可能存在信用中介挪用资金的现象,而这种隐患在大部分如名车贷一样使用了第三方资金托管系统的平台上面就可以很好避免,投资人资金会通过第三方账户直接进入借款人账户,不存在平台资金和投资人资金交叉的可能,投资过程更加安全可靠。三、信息更加透明P2P网贷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网站作为中介平台,而互联网的一大特点就是可以突破信息传递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所展示借款人信息必须详尽、透明。以采用车辆抵押贷款模式的名车贷为例,其平台展示了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借款用途、还款能力以及抵押车辆的情况,投资人可以根据平台展示的资料判断是否投资。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向TA提问。
黄盘明2019-12-21 19: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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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股东出资在前,借款在后的行为,早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黑龙江省工商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拓展资料:何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 ?1、认定构成抽逃出资的依据或者其基础,并非该借款通过了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一表象,而是一旦这种借款通过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则可以认定该借款可能是真实存在的;2、股东向公司的借款或拆借资金是否构成抽逃出资的认定,宜结合股东的主管方面加以综合权衡。若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借回,而在公司成立之后,果然实施了将注册资本借回的行为,或者股东以借款或委托投资等名义,将注册资本抽回,并长期在公司往来帐上挂账而不将抽逃的资金返还公司,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3、"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数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宜超过1年,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账务处理,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
黄益汉2019-12-21 20: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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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于民间借贷多属私人交易行为,往往与冒险、投机、隐秘、暗箱如影随形,且中间环节多,形成了或长或短的资金链。其中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很容易引发严重的连锁反应。所以,如果要进行民间借贷,为了资金安全,一定要注意合理规避风险。规避风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了解借款人的相关背景,选择信用良好的个人或者企业。对于借钱用于经营高风险项目的借款人,要细思量是否与他发生借贷关系,有把握赢利时在选择出借资金。2、注意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或活动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3、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或向社会非法集资、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借贷不合法。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黄益红2019-12-21 2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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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关于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规定,第一项是高利转贷行为,第二项是企业借款与职工集资款转贷;第三项是用途违法;第四项是公序良俗;第五项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扩展资料: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从借贷主体的适用范围上与金融机构进行了区分。规定了民间借贷案件的受理与管辖,包括起诉条件、民间借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以及保证人的诉讼地位等问题。规定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民间借贷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对于与民间借贷案件虽有关联,但不是同一事实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将犯罪线索材料移送侦查机关,但民间借贷案件仍然继续审理;借款人涉嫌非法2019年8月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在下月1日起生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全文共三十三条,主要明确了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以及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等九大主要内容。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赵飞霞2019-12-21 19:17:40